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6月7日,湖南省司法厅因文东海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作出湘司罚决〔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文东海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4日,湖南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经讨论决定,给予文东海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作出;……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