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徐某,男,1997年7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海伦市。2016年6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海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考验期限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止。2016年7月1日,徐某到海伦市司法局报到,由辖区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服刑期间日常管理。 徐某与妻子、父母一起居住,父母靠在家种地为生,结婚不久的妻子怀孕在身。2015年9月,徐某在无证驾驶车辆过程中将过路行人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为了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徐某家人东拼西凑给付死者家属各项赔偿金25万元,使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后,考虑其被判处缓刑时刚满20岁,并且就业欲望强烈,于是司法所积极与劳动就业部门沟通联系,对其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将其送到本市职业技术学校,学习机械修理技能。通过培训学习使其掌握一技之长,为今后谋职就业创造基础条件,以便通过自己努力创造价值,缓解家庭经济压力。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徐某头脑灵活,肯于学习,悟性较高,不到一年就掌握了机械修理的全部课程,在工作实践中,徐某已能独立完成车辆修理。司法所多方联系,与海伦市某汽修厂经理进行多次沟通,介绍徐某入厂工作,该企业对徐某进行深入了解后,接纳了徐某,徐某也凭借自已的一技之长,成为该企业一名技师级员工,每月工资收入达5000多元。 (三)协调落实最低保障情况 因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前期有足够的经济来源,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不符合办理低保的条件,因此司法所没有为其协调办理低保。 (四)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徐某被判刑不到三个月,保险公司便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徐某立即偿还保险公司为其先行垫付的11万元。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其谈心时,徐某满腹惆怅,失声痛哭,一次性拿出十多万元,使得徐某难以承受。原来欠别人的钱还没能还上,这次又要承担十多万元。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面做徐某的思想工作,一面帮其想办法。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其为特殊群体,便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申请对其实施法律援助。庭审时,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律师,最终双方在法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徐某每年偿还保险公司1万元。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徐某交通肇事后低落的情绪和沉重的经济压力,司法所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从思想上、生活上、心理上全方位为其制定矫正方案。在日常管理活动中,一方面要求其刻苦钻研、努力学习、掌握本领;另一方面要求其认真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和劳动。使其在灵魂上得到洗礼,在精神上得到安慰,在技能上得到提高,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社会观、价值观。同时增强其法制观念,帮助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六)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村社区矫正工作站从自身职能工作出发,积极向村委会汇报徐某思想动向和行为表现,多次到徐某工作的企业去看望,希望其能遵规守法,安心工作。村社区矫正工作站人员多次帮助其解决家庭中的生产生活难题。每年春种秋收,工作站人员都要到徐某家中帮助收割、打场,并在春节期间送去慰问品,使徐某家人备感温暖。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从刚刚步入社会的少年到锒铛入狱的罪犯,从丰衣足食的美满家庭到债抬高垒的贫困窘境,这种突如其来的反差,让一位刚满20岁的年青人难以承受。在其人生步入低谷,对人生开始疑惑,甚至就要放弃的时候,司法所工作人员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其指明了人生方向,找到了奋进的目标,使其从困境中解脱了出来,步入了正常的生活轨道,顺利地融入社会。目前,在社会的帮助和司法所的关怀,徐某认真工作,安心接受社区矫正,对未来生活充满了希望。
【小结(或反思)】
矫正初期,徐某的思想情绪低落,对社区矫正一直持有抵触情绪。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其情况后,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开导他不要丧失生活信心,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帮教下,徐某的情绪逐渐稳定,又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勇气。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司法所在加强管理教育的同时,由针对性地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活动,从精神上给予鼓励,从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真正做到“教,暖其心;帮,安其身”,使徐某真正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从而从内心深处接受社区矫正,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