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26日上午10时,一位中年妇女推着座在轮椅上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进入鹤壁市鹤山区法援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见状急步上前接待。中年妇女介绍座在轮椅上的老太太是其81岁的母亲,因母亲84岁的丈夫向法院起诉离婚,母亲想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询问老太太身体状况,老太太说自己前一段把腿摔伤了,年龄大了好忘事,工作人员根据的语言表达能力认为老太太思维清晰。 接着,老太太说自己名字叫杨某,今年81岁,住鹤山区某家属院,有俩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儿女都50多岁了,前任老伴去世的早,是自己一手把孩子拉扯大的。自己70岁时遇见了现在的丈夫并结婚,丈夫比自己大3岁,是鹤壁退休工人,结婚十年了,就老两口俩住在一块,双方的儿女经常来看我们,我们生活比较幸福。去年丈夫回老家走亲戚,回来后一直说老家好,并说了一些自己百年后如何安置我生活的事,对此,我没有在意,认为丈夫是唠叨。今年3月份丈夫说回家看看,这次他走后一直未给我打电话,前几天我突然收到法院送来的起诉书,丈夫把我告了,要与我离婚。我今天来想申请法律援助,请你们帮帮我,我不同意离婚。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杨某了的陈述后,认为杨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受理了杨某的申请,并指派鹤壁市鹤山区太行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冯保玉为承办本案。 承办人冯保玉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杨某的陈述,并向其女儿了解情况。杨某现任丈夫的儿子在老家农村生活,丈夫向儿子提出把杨某接回老家居住,儿子不同意,丈夫认为自己年老多病,儿子不同意照顾杨某,也不能照顾妻子杨某了,还是办离婚让杨某回其儿女身边,由其子女照顾为好。于是,丈夫在老家聘请了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人认真分析案情,仔细搜集受援人生活中共同克服困难的生活细节,认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纠纷案件,受援人杨某与丈夫共同生活十年,风雨同舟,为给丈夫的儿子经济帮助,杨某常常挖野菜以节省买菜钱,杨某与丈夫患难与共,恩恩爱爱,杨某丈夫是出于害怕自己无法更好的照顾杨某,才提出的离婚,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庭审中,承办人围绕“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向法庭详细陈述了夫妻双方结婚十年来共同战胜困难的典型家庭事务,希望能唤醒丈夫的记忆并得到法庭的支持。法庭采信了承办人的代理意见,判决不准离婚。受援人杨某对承办人的法律援助工作表示满意。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老年人再婚后,因年老多病,子女不同意尽赡养义务而引起离婚的案件。通过承办人的诉讼代理人活动,法院判决受援人与丈夫不准离婚,促使受援人与丈夫和好,成功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