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面开展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大量的事实表明,缺乏谋生手段是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重要因素之一。一直以来,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始终秉持“重点施教、精准帮扶”工作理念,在做好戒毒人员“铸魂塑形”工程的同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戒毒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提升社会适应能力,有效降低复吸率。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安徽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不断从优化政策支撑、创新培训方法、狠抓培训落地、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集中发力,坚决做到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全方位指导、全过程督导和全阶段问效”,着力提高培训实效。 (二)实施过程 1.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协调,抢抓机遇,201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余刑不满1年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余期不满1年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安徽省戒毒管理局紧紧抓住机遇,有针对性的参与制定由省司法厅、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作机制不健全、经费难保障等实际问题,打通了全面开展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2.开展人员摸排。各戒毒所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及时对在所戒毒人员进行摸排,筛选出符合“剩余戒期不满1年”条件戒毒人员1038人,形成培训人员花名册,报省局和人社部门备案。 3.细化培训方案。要求各戒毒所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并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明确每批次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培训周期等,做到科学安排、全力推进。 4.设立培训项目。统筹社会现实需要、场所培训能力和戒毒人员意愿等多个方面,综合设立了电工、面点师、电子商务师等10余项培训项目供戒毒人员选择。 5.精心组织培训。采用分散授课、集中授课等多种方式开展;合理分配时间,按规定课时要求进行理论讲解和实践操作;定期举行理论测试和实操模拟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6.创新培训形式。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受疫情防控需要限制,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陷入瓶颈。各戒毒所在省局的指导下,按“小范围、多批次”要求、以“录制课程、在线播放、直播考核”的方式持续开展,切实把疫情“等待期”转变为培训“黄金期”。 7.规范过程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由教育部门指定科室或中心管理经验丰富的民警担任班主任,负责当期培训人员管理、音视频资料保存、业务平台信息上传等各项工作。 8.强化督导问效。坚持“质量、目标和结果”三个导向,通过实地查看、视频督导、书面汇报、第三方反馈等多种方式,对各戒毒所培训工作开展全过程督导;建立工作进度“双周通报”制度,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考评问效。 (三)工作效果 1.培训进度。截至11月初,全系统累计完成862人培训工作,占年初计划的83.04%,培训人员获证率100%。 2.实际效果。经过面点培训的戒毒人员王某反馈,自己解戒后凭着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所学的一技之长,在一家面包糕点店踏实肯干,短短三个月就已升任分店面点制作大师傅。王某表示:“生活又看到了光明的未来”。

【案例思考】

虽然我省戒毒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疫情期间培训手段相对单一、实操训练偏少、学历低的戒毒人员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红利范围窄等,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 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既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务实举措,也是树牢教育戒治主业主责的重要体现,更是帮助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惠民工作,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必须“持久抓、抓持久”。 1.与实际需求相结合。“市场最缺什么,我们培训什么”,要以用工市场为导向,认真了解、分析招聘信息,科学设立培训项目,真正帮助戒毒人员“好就业、就好业”。 2.与思想教育相结合。职业技能培训解决的是戒毒人员“有没有能力就业”的问题,思想教育解决的是戒毒人员“愿不愿意就业”的问题。下一步,我省将着力将思想教育贯穿到职业培训全过程,帮助戒毒人员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进一步催生他们参加学习的内在动力。 3.与就业推介相结合。部分戒毒人员就业难还难在社会面的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需要建立健全所企联合就业帮扶机制,加强与合作企业、爱心企业的联系,为回归社会吸毒人员搭建良好的就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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