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冯某在前两次强制隔离戒毒(以下简称强戒)中,均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以下简称解戒)后就出现“偶吸”、复吸现象。在潭岗所强戒期间,经过循证矫正对象筛选,确定冯某多次“偶吸”、复吸现象背后的最主要原因是持有非理性信念,对毒品、毒害和戒毒存在错误的认知。因此,对冯某的教育矫正,关键在于找准复吸的认知主因,进而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正。经过民警结构性面谈,积极关注,解戒后联动当地禁毒社工持续开展延伸帮戒,最终,打破了冯某解戒后易“偶吸”、复吸的魔咒,实现了解戒后三年不复吸的目标。
【案例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1.基本状况:冯某,男,1986年出生。入所时未婚,初中文化,2017年3月复吸被抓,5月被送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2.个人成长史。冯某从小生活在农村,家庭条件一般,一直在父母、姐姐、哥哥呵护下生活。上学时成绩一般,初二因打群架而辍学,在父母的支持下开了一家手机档口,经营了三四年时间转让,之后帮父亲开铲车。家庭关系融洽,父母比较包容他。 3.吸毒史。初二辍学以后,冯某与同校五位辍学的同学混在一起吸食海洛因,2007年被抓,在拘留所强制戒毒半年,出所后又“偶吸”海洛因,2009年再次被抓送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解戒后,冯某又第一时间“偶吸”海洛因,直到2015年第三次被抓送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经综合评估,提前四个月解戒。解戒前,尚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陈社工在大队对他做出所前面谈,指引他如何履行社区康复。可是,解戒后,冯某还是第一时间“偶吸”海洛因。尽管乡镇禁毒社工有致电其父,转告他应及时报到并签订社区康复协议,但是,冯某已经偷吸不敢去报到,2017年3月再次因复吸被抓送潭岗强戒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二)矫正证据选择 1.前期诊断 (1)16项复吸原因量表 表1 16项复吸原因量表测量结果 分类 具体因素 导致复吸 身体因素 失眠 是 心理因素 享受最后一次 是 消除心情烦恼 是 持有非理性信念 是 两年戒毒后寻求补偿 是 社会因素 旧的吸毒环境引发毒瘾 是 看到吸毒工具引发毒瘾 是 被人冷落歧视,自暴自弃 是 根据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研究所的研究结论,有身体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三大类16项原因导致复吸行为的出现,而冯某有以上8项具体因素曾导致其出现复吸行为。 2.开展身体情况诊断 (1)所内体检证据 经入所体检,冯某身体健康,无明显器质性病变。 (2)阿森斯失眠量表(AIS)测量证据 通过阿森斯失眠量表测量冯某的失眠指数,测量结果显示失眠指数为10,远高于失眠认定标准,可以判断长期处于失眠状态。 3.开展心理诊断 (1)SCL90评估证据 表2 SCL90测试数据表 躯体化 强迫症状 人际关系 抑郁 焦虑 敌对 恐怖 偏执 精神病性 1.08 1.00 1.22 1.00 1.00 1.17 1.00 1.17 1.10 根据SCL90量表完成情况,总分为100分,结果显示健康状况较好,处于正常水平。 (2)EPQ检测证据 表3 EPQ测试数据表 P(精神质) E(内外向) N(神经质) L(掩饰性) 48 58 51 48 L值为48,冯某回答真实,测试结果可信。P、E、N分别为48、58和51,处于常模附近。综合以上数据可显示得分处于正常范围内,人格为大众型,既不外向也不内向,情绪既不特别容易激动也不十分平静,不太喜欢冒险,情绪反应适中,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平时不受焦虑、紧张、易怒的困扰。 (3)应对方式检测证据 表4 应对方式量表测试数据表 解决问题 自责 求助 幻想 退避 合理化 0.92 0.22 0.60 0.60 0.60 0.64 冯某的应对方式属于成熟型,在面临应激事件或环境时,常能采取“解决问题”和“求助”等成熟的应付方式,在生活中表现出一种成熟稳定的人格特征和行为方式。 4.开展社会因素诊断 (1)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量表(FACES-CV)检测证据 根据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量表测量,冯某对于实际家庭亲密度得分为62,实际家庭适应性得分为42,理想家庭亲密度得分为84,理想家庭适应性得分为70,家庭亲密度不满意度得分为22,家庭适应性不满意度得分为28。从中可以看出,冯某实际的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与其理想状态的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存在一定的距离,不满意程度较高。 5.因素分析 (1)生理性因素 从阿森斯失眠量表测量数据可证明,冯某处于失眠状态,而从16项复吸因素量表可了解到,曾因失眠而引起复吸。 (2)心理性因素 冯某的心理处于健康状态,情绪反应适中,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在面临应激事件或环境时,常能采取“解决问题”和“求助”等成熟的应付方式。但是通过结构性面谈,民警发现冯某对于自尊的需要非常强烈,心理年龄较小,思想不成熟,存在一些“非理性信念”,冯某会因为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而远离这位朋友。这会使冯某正向的朋辈群体支持逐渐减少,导致其难以回归正途。根据16项复吸因素量表显示,冯某曾经两次在解戒后因为享受最后一次吸毒的快感、消除心情的烦恼戒毒后寻求补偿等心理导致复吸。 6.导致多次复吸的社会环境性因素 (1)冯某对现实家庭亲密度和现实家庭适应性产生了较高的不满意程度,此外,冯某缺乏有效的家庭沟通,家庭信任关系有待修复。 (2)冯某多次因为担心自己在他人面前失了面子而自动远离正常群体,导致冯某正向的社会支持网络断裂,产生社会排斥感,难以融入社会。 (3)冯某至今单身,无固定工作。 (4)冯某居住地附近有很多人曾经或者正在吸毒,对冯某产生了不利影响。 7.矫正需求分析 根据本案例的背景、测量数据以及结构性面谈的情况,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具体问题: (1)家庭支持和信任对冯某预防复吸至关重要,但其 家庭沟通交流方式有待提高,家庭信任关系有待修复。 (2)冯某在前两次戒毒中,都出现解戒后就出现偶吸现象,该现象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冯某持有非理性信念,对毒品、毒害和戒毒存在错误的认知。这些非理性信念导致重新融入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困难。 (3)冯某有找工作、就业和结婚的需要。 (三)矫正实施 1.第一次结构性面谈 2018年11月,民警与冯某面谈,在首次咨询中介绍循证矫正的全部流程,采取认知行为疗法对其积极关注,促其更好地自我开放并高效地建立了信任关系。与个案面谈重点:失连是成瘾的主要原因之一;令您成瘾的不是他物,而是链接。圆与圆一般有相离,相切,相交,同心圆四种关系。推而广之,人在情境中。人与周围环境事物也有: 相离:远离毒品;保持操守。 相切:第一口;侥幸偶吸。 相交:成瘾;复吸。 同心圆:心瘾如影随形。向莲藕学习,做到身在淤泥心不染。与你爱的人,喜欢的合法健康的兴趣爱好建立连接(链接)。 2.第二次结构性面谈 2018年12月,民警与冯某面谈填写相关量表,并通俗易懂地学习贝克的认识疗法理论的几个重要概念:共同感受,自动化思维,规则。当中,冯某提到近日他父亲来所接见,由于他上次违纪,被处罚“三停”六个月,所以,无法正常接见。就此,通过合理情绪疗法,助其分析触发负性情绪的原因,寻找不合理认知,纠正不合理信念,缓解负性情绪,重建认知结构。 3.第三次结构性面谈 2019年1月,民警与冯某面谈填写知情同意书、《职业锚测评量表》和相关量表,告知即将回归社会,角色转变为社区康复人员的注意事项,学习如何淡定应对高危情景,提醒重点要预防复吸。提前告知街道社工站和一对一禁毒社工的基本情况,引导其按期报到,严格履行社区康复协议。 2019年2月,冯某按期解戒,当天,由禁毒社工专车无缝衔接到户籍地街道办报到,签订社区康复协议,安排一对一禁毒社工跟进帮扶,开始为期三年的社区康复。 4.电话回访:2019年3月、6月、12月民警电话回访冯某,其反馈:均能按期到社工站参加尿检和临时抽检,结果均为阴性。2020年2月电话回访冯某,其反馈:已在父亲的建筑工地帮忙,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做到防毒防疫遵守操守。 5.联动禁毒社工实地家访:2021年2月和2022年1月,潭岗所民警联动当地禁毒社工,上门实地家访冯某,开展春节前帮扶活动,冯某与家人关系融洽,继续在建筑工地帮忙其父亲,能按期尿检和参加毛发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能严格履行社区康复协议。2022年3月,街道禁毒办为冯某办理了解除社区康复协议,打破其解戒后易“偶吸”、复吸的魔咒,实现了解戒后三年不复吸的目标。 (四)取得成效 1.本人评价。通过面谈和积极关注,冯某已经对毒品、 毒害和戒毒存在有正确的认知,对自己因违纪被大队处罚“三停”六个月导致无法正常接见也能正常对待,“三观”有更大的改观,不断坚定戒治信心,对解戒以后在社区康复打下坚实基础。 2.家人评价。从回访情况得知:冯某知道不能再和毒友一起玩了,戒毒的决心比较强。平时能够主动向家人表达自己的一些真实想法,能深刻体会到自己的行为给家庭造成伤害,愿意主动与家人交流,比上一次强戒有很大改观。 3.社工评价。解戒以来,冯某身体情况良好、精神状态正常,平时会帮家人做点家务,在建筑工地帮忙其父亲,能按时报到,签订社区康复协议,定期接受尿检,配合社工家访工作,严格遵守社区康复协议,从2019年2月6日解戒至今未发生复吸行为。
【案例思考】
(一)掌握证据资料是循证矫正的关键点。所谓“循证矫正”,简单而言就是指遵循证据进行矫正,具体而言,是指在矫正戒毒人员时,应针对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寻找并按照现有的最佳证据、措施等结合戒毒的特点和意愿来实施矫正,以便实现最大限度地预防复吸,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执法与矫正目的。循证矫正即遵循最佳证据的矫正。占有科学性、有效性资料,能够有效教育矫治多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内心冲突。没有证据的矫正,与传统教育改造无任何差别。所内与所外相关矫正工作者需要动态地、辩证地看待证据,运用最佳证据,不断充实、更新冯某数据库、证据库内容,从而提升其遵循操守。 (二)更新教育矫正观念是循证矫正的突破点。循证矫正是科学的工作,更是新生之物。这就需要民警打破传统思想束缚,打破管教民警教育管理的单向习惯,激发多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治积极性,由“要我戒”转化为“我要戒”,关注其主观意愿、内在动机,与其共同制订矫正目标、计划与方案,切实转变其戒治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从而降低其复吸的可能性。无缝衔接和毛发检测可有效追踪戒毒人员前六个月是否“偶吸”,两者促使冯某不敢复吸,从而内化其戒治动机,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循证矫正。 (三)运用信息平台是循证矫正的创新点。数据库、证据库的建立是以往戒毒人员教育矫正很少涉及的手段,但在循证矫正工作中,针对多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行为特征,必须建立好、运用好这一宝库。这与数字司法、智慧戒毒场所建设也是高度一致的。目前强戒所心理矫治实际运用心理量表较少,而循证矫正中,实际运用了较多的心理量表,寻找出最佳证据。建议强戒所可以推广循证矫正,促进心理矫治工作实证,形成的包含数据库、证据库的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