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王某,男,1964年6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河南省济源市。2016年1月2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2月2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2016年2月16日,王某到济源市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王某长期外出打工,因嗜赌成性负债累累,与妻子经常吵架。2015年11月1日王某交通肇事后赔偿受害人110000元,致使家庭生活雪上加霜,妻子一怒之下与其分居,两个儿子也很少回家,偶尔回家也是只与母亲见面,不愿与其见面。王某被宣告缓刑后,陷入了思想上无法认同自己,缺乏亲属关爱的痛苦迷茫中,另外交通肇事时的场景也对其心理上产生了很深的负面影响。因此他成天躲在家中,沉默寡言,萎靡不振,不愿与人交流。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接收王某后,根据综合评估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其进行心理康复,适应监管期社会生活。实施效果达到后,根据具体情况,将矫正工作的重点调整为:对王某进行创业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引导其通过辛勤劳动来改善生活。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对王某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惠民政策、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建立自信心,适应监管期社会生活。有重点地组织王某学习《交通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帮助王某养成遵守法纪的生活习惯,矫正其赌博恶习,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经常性个别谈话,交心谈心,教育引导王某对家人要尊重、理解、体贴、关心。同时劝导其妻子和儿子,对王某多些宽容、关怀、鼓励和陪伴,促进建立起包容和谐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由村干部组织其以志愿者身份参加村社会福利院社区服务和普法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在社区服务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信任。注意维护其自尊,引导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培养其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对王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克服交通事故造成的心理阴影,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王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切实感受到工作人员对他的关心爱护,从而树立对司法所的信任感。同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王某进一步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预测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扭转其错位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服其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等不良心理。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刚入矫时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引导其步入健康向上的生活。引导其将矫正期当成是法律法规的学习期,增强其法治观念,使他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教育期不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还要彻底改正身上的赌博恶习,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监外服刑机会。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王某教育引导,帮助其获取劳动技能,以利于其通过诚实劳动来改善生活。司法所接收王某后,鉴于他工作技能缺乏,就业能力不足,积极与劳动就业部门和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对其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促使他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通过社会组织、慈善救助等多种渠道,适当对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积极协调其村水稻种植园区,让王某在园区从事田间管理管理工作,为他顺利就业创造有利条件,防止其闲散在社会上,重新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王某目前心理稳定、乐观向上,服从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信任,能主动推心置腹地与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十分配合工作。目前,他与朋友合伙承包了380亩农田,在某村承包了100亩核桃林,心理上彻底走出了低谷,实现了通过自身奋斗改善生活,从而进一步获得社会认可的可喜效果。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年龄偏大,无任何工作技能,因交通肇事心理上有阴影,敏感、易冲动,有自暴自弃的消极心理;同时受家庭条件、文化素质、生活环境、个人阅历等因素的限制,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工作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开展心理疏导、矫治,给予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他树立信心、乐观处世,引导其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使之顺利度过入矫时的焦虑期,全身心投入积极的社会生活中去。同时,积极对其进行适应性帮扶,组织其参与技能培训,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切实解决生活出路,引导其追求健康、正常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