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阳监狱服刑人员成某的教育改造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成某,男,1980年6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初中文化,被捕前无业。2011年9月因故意伤害罪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11月投入湖北汉阳监狱服刑。 入狱后,成某不服法院判决,长期申诉、缠诉,并以身患疾病等原因抗拒改造,不服管教,2017年10月20日被认定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一)成长过程。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经济不富裕。家中有两个姐姐,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小就在父母的宠爱和姐姐的关爱中度过。父母一味满足成某无理要求,使其遇事好以自我为中心,加上其文化水平不高,养成了成某自私自利、性格粗暴,遇事冲动的性格。 (二)社会经历。成某家境贫寒,初中辍学外出打工,在打工过程中换过不同的工作,沾染了不良社会习气,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法律意识不强。由于只有初中文化,家人的文化水平也不高,成某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差,不走正道,对法律抱有侥幸心理致使其堕入犯罪的深渊。 二、入监改造表现 2011年入监服刑改造后,成某一开始就不认罪,随着改造生活的开始,暴露出诸多问题,影响其正常改造和监区的改造秩序。 (一)改造态度消极。成某认为法院判决过重,强调自己属于正当防卫,但是仍然被判处死缓,认为不公平,内心不能接受判决,造成了他消极改造。 (二)刑期漫长常自弃。成某分入监区后,整天背着刑长的包袱,因犯罪入狱,让家人对其失望,是烙在成某心中的一块心病,为此他经常夜不能眠,思想包袱十分严重。 (三)不良的心理状态。成某几乎不与其他人交流,喜欢一人独处,不参加监区组织的文娱活动,民警和同改与其交流,他都不信任,拒人千里之外,把自已封闭起来。 三、 心理行为表现 罪犯个性分析测验测试报告显示:成某情绪比较波动易变,起伏不定,心情倾向于急躁不安,易生烦恼;焦虑感很强,通常忧虑抑郁,忧心忡忡,对自己的前途明显缺乏信心,沮丧悲观,明显缺乏安全感,思想包袱很重;暴力倾向较强,不太安守本分,比较恃强凌弱,报复心较强;犯罪思维情绪严重,唯利是图,自私自利,胆大妄为,不择手段,虚假不诚实。 四、 教育矫治的难点 (一)认知因素:成某对法律知识不全面、认知存在偏差。对依法审判、公正执法不信任,一直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初犯,造成的后果是意外。同时在服刑过程中成某对民警执法存在芥蒂,认为民警在执法中不公平公正。 (二)性格因素:成某自身性格较孤僻、内向,喜欢独处,不善与同改和民警进行交流,有心事、有想法都闷在心里,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想法。 (三)心理因素:成某内向不稳定,自我责问心过强,对亲人有强烈的内疚心。认为自己的存在是家人的耻辱,只会给家人带来伤心和灾难,也认为家人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改造压力非常大。又由于他纳于言辞,没有朋友,少了可以倾诉的对象,所以心理积累越来越大。 (四)身体因素:成某身上长了一个肿瘤,并在不断长大,他担心是恶性肿瘤。后来又腰痛,下肢无力,怀疑是腰椎间盘突出,压迫腿部神经。成某以维护自身权利为由,要求得到彻底治疗,多次纠缠会诊的医生,并且企图抗拒劳动生产。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民警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他尽快放下包袱认罪服判、树立改造信心,服从民警管教,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一)加强监规纪律教育,增强服刑意识。成某之所以多次纠缠医生,并且拿身体当做借口拒绝劳动生产,归根结底是因为淡化了监规纪律意识。监区决定重新以此为切入点,采取措施。一是形成遵规守纪大气候。监区主动通过大会讲评、违规违纪罪犯现身说法等手段,帮助成某认清违反监规纪律的后果和需要付出的代价,对成某形成震慑,让他“知难而退”。二是营造学规畏纪小环境。对成某所在监舍进行人员调整,将平时表现好、遵守监规纪律意识强的罪犯补充进来。在平时改造中,民警不断提醒他的不足处,内化其遵守规范的行为习惯。 (二)利用心理咨询,打开心门。成某从不主动与民警交流,对民警怀有强烈的抵触心理。民警决定通过心理咨询,打开他的内心世界:一是疏导负性情绪。民警及时介入关心,引导成某主动说出自己的想法,使其长期积累的负性情绪找到释放的渠道。二是化解对抗情绪。尽管民警没有正面认同他的行为,但是通过不厌其烦地倾听、接纳、理解,成某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对待,对民警不再非常抵触。 (三)利用亲情的支持,激发改造希望。民警在与成某的交流中,发现其对儿子较为牵挂。因为成某服刑时他儿子只有五岁,服刑十二年,缺少对儿子的教育和父爱的陪伴。民警决定利用其对儿子的挂念和亏欠的情感找到矫治的突破口。民警多次联系成某的家人,将成某的身体、思想、改造情况告知其爱人和父母。又将成某家人对他的嘱咐,特别是儿子对父亲的期望录制成视频,当成某在视频中看到家人特别是儿子时,眼泪立刻流了出来,一直到视频结束。成某说:“看到父母身体健康,儿子健康成长,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警官们为我做的一切。”民警趁机对成某说:“你在监狱服刑可能会觉得给家人丢脸了,没有对家人负责任,其实在家人心中,你永远是他们最亲的人,好好生活,努力改造,重获新生,不让家人操心不仅是负责,也可以给儿子树立一个好的形象。”成某表示一定记住民警的叮嘱,不让家人特别是儿子失望。民警要求成某改变目前状况,鼓励其积极改造,树立改造希望。 (四)寻医问诊,制定身心康复计划。成某之所以多次纠缠医生以及拒绝劳动生产,就是因为自身长有肿瘤和腰痛以及无谓的猜测,身体患病导致改造心态出现扭曲。只有双管齐下,做好疾病治疗和心理调适,才能真正帮助其走上改造正轨。一方面是身体治疗。监区主动联系医院,邀请专家对他的病情进行会诊,制定康复计划,设立康复目标,引入康复资源,定期对成某进行康复训练。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成某的病情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是心理治疗。成某焦虑感强,有悲观情绪,民警持续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治,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心理和思想上的问题,对自身性格中的缺点予以克服,情绪得到明显改善。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民警的努力,如今的成某的改造表现已经发生明显转变。 (一)思想认识上,由过去认为判决不公平,转变为能够认识到监狱和法院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其判决不存在不公平公正现象。 (二)和同改相处上,由过去孤僻、不喜欢与人交流的性格,转变为每隔一段时间能主动向监区民警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也能和同改一起积极参加一些监区活动。 (三)自身情绪和状态方面,由过去认为给家人丢脸、准备破罐子破摔,转变为知道家人没有放弃自己,自己也不能让家人失望,应该在监狱充实自己,学好技能,这样才能弥补对家人和社会的亏欠。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站在罪犯的立场,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从而解决问题。民警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执法能力水平,才能更有效地教育转化每一名罪犯,帮他们早日获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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