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车中人员谢某甲、吕某与陈某三人的尸体因烧伤而无法辨识。为识别三具尸体的身份,当地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我中心通过亲子关系比对的方式对三具尸体进行个体识别鉴定。委托方送检的样本分别为采自三具尸体的1号样本、2号样本、3号样本和采自谢某甲女儿谢某乙、吕某母亲张某、陈某母亲赵某的血样。
【鉴定过程】
1.检材处理和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GA/T 383-2014)附录A中的Chelex法抽提DNA,采用Huaxia Platinum人类荧光标记STR复合扩增检测试剂(美国AB公司)进行复合PCR扩增,用3500型号遗传分析仪(美国AB公司)进行毛细管电泳和基因型分析。 2.检验结果
【分析说明】
D3S1358等23个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遗传学标记,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权鉴定,其累积非父排除概率大于0.999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亲权鉴定技术规范》(GB/T 37223-2018),综上检验结果分析,谢某乙的等位基因可从1号样本身源者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为251310991.2013,支持1号样本身源者为谢某乙的生物学父亲;2号样本身源者的等位基因可从赵某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为131968852.2954,支持赵某为2号样本身源者的生物学母亲;3号样本身源者的等位基因可从张某的基因型中找到来源,经计算,累积亲权指数为84473.0839,支持张某为3号样本身源者的生物学母亲。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1号样本来自谢某甲,2号样本来自陈某,3号样本来自吕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