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严某,男,31岁,湖北省仙桃市人,因故意伤害判处死缓,2014年10月减为无期徒刑;2017年12月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余刑二十四年十一个月。2012年3月入监,2015年11月从广东监狱调入湖北襄南监狱服刑至今。 严某刚调入襄南监狱后,对减为有期徒刑抱有很大的期望,有一定的改造目标。在2016年国家的减刑政策调整,对减刑的幅度进行限制后,其出现过较长时间的思想波动,认为减刑无望或者减了之后也就是那么回事,刑期长,没有盼头,表现出思想极度悲观,被分监区列为监狱级重大自杀危险罪犯进行控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严某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上面有四个姐姐,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男丁,家人对其期望高,深得父母宠爱。但严某家庭教养方式非常专制,父亲奉行“棍棒下面出孝子”的管教方式,没有宽松自由的成长环境,父子之间缺乏沟通,导致严某性情暴躁,叛逆性格严重。 2.社会经历 严某初中时就表现出明显的叛逆行为,被家人送去学武,自述教练欣赏其有血性的一面。不愿意接受父亲粗暴式管教,早早混迹于社会,开始外出打工。打工期间结交一些社会上的朋友,自述做过很多坏事,喜欢在暴力中寻求刺激的感受。其犯罪就是与他人言语不合,将对方刺死,重罪入狱。 (二)入狱改造表现 1.改造态度 严某对减刑抱有很大的期望,改造表现稳定,后因全省的减刑政策调整之后,严某的有期改判,一个是间隔期时间延长为三年,二是改判时间也延长至二十五年,与其之前的心理期待相差甚远,导致情绪波动极大,认为减刑无望或者减了之后也就是那么回事,认为刑期长没有盼头,思想极度悲观,经常性流露出想走极端、轻生的言语,被分监区列为监狱级重大自杀危险罪犯进行控管。 2.家庭原因 严某入狱后一直未敢跟父母说明自己的真实刑期,总想等到改判为有期之后,给父母一个确定的归期。但新的减刑政策调整之后,二十五年的漫长刑期,与严某之前期望的十七、八年有着巨大的差异,直接导致严某感觉无法面对年迈的父母,无法正视现实,认为有生之年不可能给父母养老送终,自责愧疚心理强烈。 3.自身原因 严某为外省调犯,此批调犯大多是因为减刑原因调入,对于调入湖北之后的减刑政策心理期望甚高,一时因政策性调整而与心理期望相悖之后,极难接受现实,后悔明显,再加之两地监狱有明显的区别对比,都让严某产生心理上极度失衡,进而产生悲观绝望想法。 (三)心理行为表现 自从减刑政策调整之后,严某对于自身改造现状十分敏感,一遇挫就表现为情绪易失控,一扣分就认为民警对其不关心,过于严苛。常常郁郁不乐,情绪反应强烈。对监狱的制度、民警的管理不满情绪与日俱增。对于个人减刑改判问题焦虑感十分明显,不知何时确定,不知确定为多少刑期,表现出极为关注,情绪烦躁不安。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对于关注的减刑问题,特别是无期改有期是从哪个时间起算,因与广东监狱执行的不一致,错误地认为是我们监狱民警理解法律有误,难以接受现实,表现出强烈的不满情绪。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父亲在严某幼年时的管理方式是既疼爱,又严苛,不听话就是打,导致严某习得暴力性应对方式。少年时习武,教练对其血性的肯定,再一次强化了严某用暴力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爱钻牛角尖,自我感受为中心,脾气暴躁、易激惹对减刑问题引发的不满归咎于监狱,认为监狱执行政策有偏差。 3.应激事件:关于减刑政策变化之后,对严某的冲击极大,减刑幅度一下子就从预期的18年变为25年,且间隔期又要延长一年,这样的悬殊极易让其产生悲观绝望心理,用其自己的话说,就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可以说,心理状态处于极剧的变动中。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严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使其尽快接受减刑现实,早日悔罪、认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 1.关注核心需要,摒弃不良认知。首先通过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获取严某的信任和理解,认真倾听其诉说。对于严某极为关注的减刑问题,分三步走: 一是与其探讨选择之后的承担。让严某意识到调监这是他自己的主动选择,既然是选择,他就会知道,自己是做过利弊权衡、深思熟虑的结果。那么选择之后会是什么?选择之后就是承担后果,每一个选择都是当下认为对己最有利的选择,我们不能选择性承担,只愿承担选择后的便利,而不愿承担选择后不利的后果,这才是做为人应有的责任感。 二是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心理帮助,对于严某关注的减刑呈报的问题,帮其约谈科室领导,对其进行明确的权威性的减刑政策解读,减少因不确定性在其心中引发的情绪震荡,也减少严某因此事诱发一些无谓的猜测,如认为民警不关注不关心,解读、执行政策有误之类。努力使其平复心态,接受现实,安心改造。 三是摒弃不合理认知,严某总认为监狱在减刑政策的执行上,理解有误,与广东省的出入太大,因此抵触心理极大,认为民警们在执行政策上有偏差,通过科室领导的权威解释引导严某摒弃不合理认知。 2.适时运用心理疗法,学会情绪管理。因为减刑的问题,严某一度陷于消沉的情绪深渊,随之而来的就是改造上出现问题,先是因为生产上出现扣分,严某情绪不好,与之冲突的学员对其骂骂咧咧,严某上去就踢了一脚,扣分不说,直接导致严某没有评上当年的监积改。咨询中结合合理情绪疗法,引导严某,为什么别人的一句话就能刺激到那么大的情绪反应呢?之前就没有同改说过类似的话吗?让严某明白,不是别人的话导致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而是自己内心的敏感之处被触动,近期压抑的情绪找到了应激点、导火索,所以才会出现行为上的攻击。使其达到了三种领悟:一是信念引发了情绪和行为后果,而不是诱发事件本身;二是其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负有主要责任;三是只有改变了不合理信念,才能消除目前的各种症状。 从咨询谈话中,能明显感觉到严某属于典型的服软不服硬,对于强势的管理教育心理上极为抵触,但对于认同、鼓励、引导式的教育接纳程度高。 3.升华服刑动机,提升内感报酬。随着减刑政策的变化,减刑幅度一再降低。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之下,一味强调多拿奖励多减刑,早日减刑回家这样的激励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场所的需要。因此,转变思路,重构和丰富罪犯评价考核体系,营造丰富有内涵的监管生活氛围,帮助服刑学员制定多元而回归人本的改造目标就显得更为重要。真正通过有效的形式,唤醒服刑学员内心自强、自律、自爱的意识,让他们从内心接受改造,唤醒对受害者的悔过之心,体会到服刑之路固然漫长,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后期的咨询中,更多与严某交流,找寻过往生活中的心理支撑,什么方式、什么渠道,着力挖掘其内在的心理能量,阐明个人观点,每个人都有内在的潜能和力量,可能不自知,但需要自我向内挖掘,肯定其在听课或看书时能深入思考,引导严某,再好的道理,如果不落实运用到具体的个人生活中,道理就是别人的道理,与已无关也难以有效。 咨询老师曾让民警带进去一套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给严某看,很快就有反馈,严某在咨询中说,不仅在看,还在做笔记,触动很大。主人公在黄土高原条件那么差,比现在坐牢还苦,但依然坚强的活着,而且还积极的努力,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化茧成蝶。 4.关注精神层面,注重心理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严某也慢慢在接受当下的现实。2017年6月的一次谈话里,严某与咨询老师交流,称最近在看关于佛学的书,对一些个人修行的方法,比如要“能忍”,比如要“戒掉很多欲望”有个人感悟。认为在监狱里要学会修心,减少不合理欲望等。 严某也听进了咨询老师的建议,着眼于未来,去尝试做一些之前不会做的事,唱歌、写字、做运动、看书,尽量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通过咨询谈话去了解严某在做这些事的正向心理反馈并给予积极强化。
【教育改造成效】
1.从个人表现来看,严某当前情绪自控较好,已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改造表现稳定,未出现违纪行为。未再对监狱或民警有抵触不满情绪,心态平和稳定。 2.从个人自诉来看,自诉内在变化很多,已经有很久一段时间都过得比较平静,跟干部关系处理的也比较融洽了,能体会到民警对其的多方帮助,有明显感恩之心。 3.严某通过自省,能深刻体会到自己的罪行对受害方一家的伤害,找到监区领导,希望每年从个人零用金帐上寄1000元钱给受害人家属,表达自己对受害人的愧疚之情。目前通过监狱多方联系,已有效联系上受害方家属并落实此事。这件事的达成对严某的个人激励作用十分明显,目前改造势头良好,分监区已在呈报监狱,即将撤销对其的重大危险犯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