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3日至14日,被鉴定人因父母未满足其购买自行车的要求,将位于XX市XX区XX公馆X号楼XX室家中的电热水壶、衣柜等物品砸坏。因被鉴定人有精神病史,为了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委托我所对其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精神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对检查合作。能安静坐于椅子上,频繁间歇性眨眼、扭头,发出“呃呃”的声音,偶有骂粗话。语量正常,能回答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诉“小学1-3年级还好,4年级因为同学说我考试是抄的,画画得了第3名也是买的,就不想念了,成绩就掉到个位数。上学期间因为调皮,把别人东西藏起来,偷别人橡皮擦,经常被老师恐吓。别人上厕所去踢他们的门。到初中以后不怕老师,上课玩手机、睡觉。最后只要一有事情不是我的错也是我的错”。“职专的时候因为在班上有人恐吓我,我在外面哭,第二天老师来处理,我哭、摔门,后面老师说我要去跳楼,强制退学”。认为自己在别人眼里是“学渣,脾气很怪,自己心情不好会砸东西,爱乱花钱,爱发脾气”。“没读书后有找到几家去上班,当服务员,上班没几天就吵架,最多上了5天,最短半天走了”。反复换工作是因为“上班时洗个米都要教,我就火了,就不干了。在厨房打架,我自己打人也不对,但打人不后悔。只是后悔好不容易坚持一天工作没了”。在家里“脾气一冲起来谁讲的话都不听,一言不和就发脾气,太多次了。这次是我要买一辆自行车玩极限运动,我爸说‘你老几’,我就不爽,就砸东西,慢慢积累起来就炸掉。这种事情很经常有,砸东西、打父母”。每次“吵完不后悔,打完父母会后悔,会跟他们道歉。想改,但改不了。有想去好好赚钱,把砸的东西买回来”。以前住院是“因为砸东西。我妈送我去夏令营,我和同学2个人一起逃跑,后来和家人要求买一部手机,后来没买,自己很火,又砸东西。第二次住院砸了一个IPad,因为它是一个山寨的,会卡住”。砸东西是“用来发泄情绪,自己控制不住”。问其喉咙发出声音的情况,诉“心情比较烦躁时就会。初中开始有这种征象,职中时更明显。近2年更严重。最开始扭脖子,骂脏话,自己知道,但是控制不住”。鉴定检查过程中未引出幻觉、妄想,情感反应协调,自知力存在,诉自己没有精神病,住院是“因为心理上的问题”。 问及本案,能简单叙述,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他们这么做有他们的道理,我这样做违法”。对目前的处理“没意见”,想“离开家人一段时间,看情绪会不会好一点”。 (二)体格检查:神志清楚,自动体位,各系统检查未见阳性体征。 (三)心理测验及其它辅助检查 1.脑电图、脑电地形图:未见异常。 2.明尼苏达多项人格问卷(MMPI):L61,F83,K49,Hy,D63,Hs69,Pd59,Mf39,Pa64,Pt65,Sc70,Ma54,Si64。
【分析说明】
(一)精神医学诊断分析 1.被鉴定人约于小学4年级之后开始表现很难服从管理,常对抗或拒绝服从学校、家庭的要求或规定。如在学校恶作剧、上课玩手机、睡觉;在家里威胁父母、语言攻击、毁物、打父母;在社会上旷工、乱花钱、与同事及顾客发生冲突、打架,无法坚持上班。 2.被鉴定人曾因为打砸家里东西于XX医院住院2次,均诊断“1.对立违抗性障碍;2.多动性障碍”。之后长期门诊治疗,仍时常表现“脾气大,火爆,发起脾气来会砸东西”、“经常会旷工。经常会找人借钱”、“因为小事与人冲突,摔坏对方手机”、“与客人冲突厉害”等行为。 3.鉴定检查发现,被鉴定人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对检查合作。频繁间歇性眨眼、扭头,发出“呃呃”的声音,偶有骂粗话。能叙述自己的日常表现,存在反复而持久的社交紊乱性、攻击性或对立性品行模式。未引出幻觉、妄想,情感反应协调,自知力存在。 4.被鉴定人具有显著的违抗、不服从和挑衅行为,同时存在反复砸家里的东西、在外扰乱公共秩序、经常和朋友及客人发生冲突等严重的、冒犯法律或他人权利的社交紊乱性及攻击性活动。故其严重程度已不再单纯符合对立违抗性障碍的标准。 5.被鉴定人自述从初中开始出现“扭脖子,骂脏话”等症状,既往就诊记录亦有上述症状,鉴定检查发现有运动抽动及发声抽动,症状持续时间长,故符合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的诊断。 综上所述,其表现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中“品行障碍”[F91]及“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F95.2]的诊断标准。 (二)刑事责任能力分析 被鉴定人因为自己的要求得不到父母的满足,“我觉得他们有时候说话也不够尊重我,有时候答应我的事情没有做到”,遂出现情绪暴躁、砸东西的行为,作案有现实动机。虽其患有品行障碍及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但意识清晰,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意义、目的及后果,能认识自己的行为“违法,他们这么做有他们的道理,我这样做违法”。冲动行为系长期形成的反应模式,并非不能控制,而是自己不加控制。故案发时其辨认及控制能力完整。因此,参照《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评定为有受治安处罚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林某患有“品行障碍”及“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评定为有受治安处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