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姜某,男,1999年出生,小学文化,捕前无正当职业。姜某因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9年2月1日投入三峡监狱接受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姜某自幼生活在结构不稳定的农村家庭。自幼父母便离婚,在重组家庭中,姜某和继母的关系一直不好。其父常年在外务工,对其更是疏于管理和关爱,由于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养成了姜某敏感、叛逆、多疑的性格,喜欢和人对着干的劣性。由于其继母将所有的爱都集中到了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上,缺乏家庭温情的姜某孤独无助,情绪起伏大,从小开始姜某就喜欢和家人对着干。同时姜某眼中亲情意识淡薄,戒备心很强,对周围世界持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根本不信任他人,整日晃荡无羁的姜某小学毕业后便踏上了社会。 (2)社会经历:12岁便步入社会的姜某正处于极强的叛逆期,是非判断不成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扭曲。长期和社会不良少年混迹在一起,渐渐养成了逞强斗狠、我行我素、恃强霸道,解决分歧偏爱暴力的品性。戒备心很强的姜某,疑人疑鬼的处事方式更加突出,有次在网吧上网时别人多看了其几眼,便引起姜某的大打出手。2016年11月以来,姜某、汤某、杨某、向某等未成年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重庆市万州区等地多次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恶势力,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12月19日被万州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入监改造表现 姜某入监以来,基本能够服从劳动工种安排,由于年轻,学习能力较强,精力充沛,掌握生产技能较快,能够较好的完成下达的劳动任务。但在与他人的相处中,气量狭小,斤斤计较,戒备心过强,对身边的人过于猜忌和怀疑,喜欢和民警对着干,同时受不了一丁点语言的刺激,经受不住一丁点挫折和委屈,以致矛盾、口角不断。又因情绪自控能力差经常引发矛盾,经常有肢体上的冲突。是非判断不清的姜某极容易受他人的言语蛊惑而冲动行事。有一次,在车间劳动过程中,姜某错误理解他人的善意提醒,和他人发生言语冲突,是非不分的姜某在听到旁人的鼓动后,又拿起劳动工具发生二次冲突,最后被处罚。在平时的改造过程中,因不听劝阻、我行我素、喜欢对着干、遇事一根筋的性格,造成了姜某和他人的相处中矛盾不断,冲突频繁。 3.心理及行为评估 人格问题:反社会型人格 行为问题:人际冲突、适应障碍 从姜某一系列的改造行为来看,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易感情用事,冲动鲁莽且同情心差。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姜某的敌对心理特别重,总觉得有人在刻意针对他,在故意害他,瞧不起他。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以自我为中心,很少顾及他人的感受,自我保护与防御意识太强,缺乏安全感,渴望刺激和冒险,喜欢寻事挑衅,惹事生非,争强好胜,自律不严,与人冲突时决不退让。 4.教育矫治的难点 姜某从小缺乏父母的正常关爱、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结交不良青年、沾染恶习等一系列综合因素造成了其在对事物的认知上存在严重的偏执,犯罪思维程度很严重,牵涉面很广,具有较高较深的主观恶性和反社会意识,偏向于以自己的想法为主。姜某的猜忌心理较重,敌对心理较强,戒备心较突出,不轻易相信他人,总觉得有人在故意为难他,表现为喜欢和他人对着干,一根筋,我行我素。暴力倾向很强,自我意识相当强烈,寻事挑衅,惹事生非随处可见。其不良心理及品行,不仅仅是某一件事或方面,而是已经深深根植于人格之中,这是我们矫治的难点。 5.教育矫治思路 从姜某的改造表现来看,其所暴露出的心理和行为上的问题都呈现其人格问题,问题主要体现在认知(三观)偏执和行为对抗上。因此教育矫治思路以矫正姜某认知偏执为主线,化解内心创伤与敌对心理,增强责任感与规则感,缓和人际关系,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 6.教育矫治实施情况 (1)从根源破解,补其缺陷 监区立足实际,集思广益,统筹并举,建立监区领导、分监区责任人、包教民警负责的三级教育矫治责任制。从姜某在日常改造表现出来的行为来看,根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自小亲情缺位,需要亲情感召;二是文化程度太低,造成盲目无知,是非不分;三是缺乏安全感,盲目排斥他人;针对这三个方面,监区一是加强对姜某的亲情帮教,联系其父亲和其进行视频会见,同时鼓励姜某经常给家人打电话,写信交流;二是教授文化课程,提高知识水平;三是鼓励其多交朋友,在友情的滋润下,消除不安全感。为减轻姜某与其他人发生人际冲突的可能性,根据姜某的性格特点编配能够与之性格互补的人员组成互助组,消除其较为紧张的人际关系状态。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姜某对于自己一系列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和转变。 (2)从传统文化入手,培根铸魂 文化是培根铸魂的良药。监区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立足于人的本性,以培养姜某的品性为着眼点,强化对姜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促其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促其向善、向上、向好,唤醒其孝心、爱心、荣辱心、恻隐心、仁义心,帮助姜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以文载道、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改造要求。 (3)突出“五个强化”,构建健康自我 一是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引导,自控从“心”开始。针对姜某的情绪控制能力差,特别是情绪一上来,就自动产生对立对抗,监区持续强化对姜某的心理健康教育,一点一滴进行灌输渗透,让其心慢慢被融化,不再被恨填满。同时引导情绪觉察与管控,效果较好。 二是强化法律知识教育,自律从“法”开始。心存对法律的敬畏,明白法律的红线,才能做到严于律己,自律自强。在对姜某法律知识教育的过程中,针对其文化水平不高的现实,监区结合案例分析,对姜某进行普法教育,在学法、知法、守法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强化道德规范教育,蜕化从“德”开始。人无德不立。道德,是一个人的行为准则,它构建着个人的精神境界。在对姜某的道德规范教育中,坚持以提高其道德判断能力,能够对以往犯罪行为进行反思,全面认识和评价自己为目标,从而认罪悔罪,达到“知其错而自觉抑制,知其丑而决心改正”的效果。引导姜某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将日常改造行为纳入正确的道德行为规范轨道中。 四是强化个别教育,自省从“悟”开始。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个别教育,通过耐心细致地谈法律道德、认罪悔罪、谈政策形势、谈人生目标、谈亲情、人情事理等,使其明白道理,学会为人处世,经常做到自省,逐步醒悟。 五是强化文体活动参与,情操从“融”开始。为陶冶姜某的个人情操,通过鼓励其参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娱活动,达到舒缓改造压力、消减不良情绪、调适不良心态,促进姜某在健康快乐、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安心改造。其特别在监区的特色文化靓点——新生合唱团中,积极融入,热情参与,表现可圈可点,提升了自信,陶冶了个人情操。
【教育改造成效】
经监区集中攻克姜某心理病灶,多措并举对姜某进行教育矫正转化,姜某的日常改造表现已经得到极大改观。能够正常的处理人际关系,遇到问题会找警官解决,性格不再固执,处世不再对抗,能够分清是非,对于未来也有自己的人生规划。特别是2022年2月获得减刑7个月的奖励后,表现更加中规中矩,改造也更加踏实。后期将不断巩固对姜某的教育矫正成果,不官修正其人格偏差,帮助姜某社会适应能力继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