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违法变更住所被行政处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3月19日,本行政机关在对驻区律师事务所开展巡查检查中发现,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已不在原登记备案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1-1)办公。经本行政机关查实,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2月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1-1搬走,之后搬至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59号安兴商厦6017室。5月22日,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向本行政机关提交了住所变更备案材料。

【处理情况】

经查明,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以上违法行为属实。有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陈铮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记录、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律所基本信息页、律师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材料等证据材料为证。2018年6月11日,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作出给予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司罚决〔2018〕5号 被处罚人: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陈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339785329P 登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1-1 2018年3月19日,本行政机关在对驻区律师事务所开展巡查检查中发现,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已不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1-1)办公,遂予以立案调查。经本行政机关查实,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已于2018年2月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西里二区1-1搬走,之后搬至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59号安兴商厦6017室。 发现上述情况后,本行政机关于2018年3月21日约谈了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5月22日,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向本行政机关提交了住所变更备案材料。 以上事实有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陈铮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询问笔录、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检查记录、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律所基本信息页、律师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材料等证据材料为证。 本行政机关认为,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未在住所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发现该违法行为后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并未及时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作出给予北京玉言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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