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93年生,福建省长汀人,高中文化,因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7年4月服刑。李某年纪轻,性格急躁,好面子,对监狱的监管适应较差,因琐事与民警、同改的关系较为紧张,感觉自己在分监区改造压抑,多次申请调队,出现心理和生理上的状况,在分监区管理民警建议下参加内观学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⑴成长过程:李某性格争强好胜、不服管教,从小不爱学习,经常逃学和打架,家人的溺爱放大了他易怒易爆的性格。 ⑵社会经历:李某在高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与一帮狐朋狗友一起混迹娱乐场所,中间还因为违法被送进看守所,有一段时间开申通快递,但是也没有经营多久。出院后,为应对吸毒、赌博和娱乐等高消费,为了搞钱开始贩毒,最终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在服刑期间与同改关系不融洽,监规意识也相对薄弱,被违规被处理后,不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认为是民警针对自己。同时认为在分监区成绩不好拿,申请调队未获批准。分监区民警通过做工作,但是效果不明显。这段时间易怒,与他人时有小摩擦发生,有发生大冲突危险性。 心理咨询师与李某其面接交流后,初步分析有以下原因: 李某家人对其较为溺爱,对其错误行为较为放任,在其闯祸后仍然帮其摆平问题,导致其有恃无恐的性格和自由散漫的习气。 李某从小不爱受到束缚,到社会上后结交的大都是社会不良青年,又好面子、讲义气,所以打架斗殴不断,且沾染了赌博、吸毒、奢靡消费的坏习惯,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性格偏执冲动且好面子,人格不够成熟,对事情比较偏激,与他人常发生小冲突,对事物都有比较负面的看法,心理调控能力不足,一直无法缓解强烈的烦躁情绪。 3.心理行为表现 根据管理民警日常观察和李某自述,李某在精神状态上表现为焦虑、烦躁、沮丧、精神不集中等状况;在生理状态方面,出现睡眠质量差偶有失眠,且有食欲不振等状态;在社会功能状态方面,存在与他人沟通交流减少,对原先喜欢的运动兴趣减退,劳动改造动力受挫的情况;在心理状态评估方面,经SCL-90测验:总分为195;经过焦虑自评量表测验:标准总分62.50提示有(中度)焦虑症状;经过抑郁自评量表测验:标准总分68.75提示有(中度)抑郁症状。测试表明李某意识水平降低,情绪自控力下降,兴趣下降,人际敏感度偏高,防范心理较重,总体心理状态偏差。通过综合测评,可诊断李某为以抑郁和焦虑负面情绪为主的严重心理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⑴生理方面:李某三个多月来睡眠质量差,偶有失眠,整体精神状态不佳,食欲下降。 ⑵人格特质方面:李某具有敌对性人格特质,对存在的冲突容易扩大化,夸大问题导致的后果,陷入焦虑、压抑的情绪之中对于改造中。 ⑶应对方式方面: 李某不能较好的处置与他人的关系,面对负面的事件不愿与他人交流,听不进劝告,导致负面情绪不断累加,最终导致心理问题出现。 5.矫治方案 李某的消极表现主要是由改造违规被扣分的负性生活事件所有引起,这个消极事件与他平常与他人关系较为紧张融合在一起,激发大量负面情绪,强化消极认知。咨询师可以通过与李某有效沟通,通过取得其信任,建立良好咨访关系,并告知其内观疗法相关知识。运用内观疗法,在回忆中感受家人对自己的爱和温暖,分析求助者所困扰问题的不合理性,改变其错误认知,提升其处理冲突的能力,逐步修正自身处事方式,增进人际交往能力,促进求助者的心理健康和发展。 具体方案的实施步骤如下: (1)内观前期准备(收资料、建关系、定方案) 通过查阅李某档案,询问其管教民警,实施心理测验,收集治疗对象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李某到内观学习集中点后,咨询师对其进行用积极关注、支持疗法和温暖、尊重、真诚等技能的运用,建立让对方充分信任的关系。同时帮助李某内观疗法的步骤让其明确程序与安排,阐述内观疗法的意义、目的及其注意事项,引导其填写基本信息和一般资料并签名,书写家庭图谱、商定内观对象与时间段的安排表。具体实施方案为通过每天安排五段内观,在咨询师采的引导下,认真细致回顾父母、小舅、朋友中“别人为我做的”“我为别人做的”“我给别人添的麻烦”的三个主题,帮助该犯认识到自身错误,排解了自身困扰。并通过阶段小结、给亲人写遗书和与总结座谈会的形式提升学习的感悟与收获。 (2)内观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 对父母亲的内观(第一天至第三天) 目的:引导矫治对象从最亲近的父母开始,重温被爱的情感,通过记忆唤起被爱和接纳感。 过程:李某用三天时间对父母进行了内观,李某重温了父母在对自己在成长中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李某在回忆因为自己受伤、生病、惹祸,父母不辞辛苦的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精力上、钱财上不计成本的付出。而自己在过去中给父母的帮助却非常的少,从小到大都不能让家人省心,与他人打架、辍学、偷窃、被人捅伤直至犯罪,大都是让父母感到伤心、难过和失望的事情,但是父母从来未放弃他,让他深深的感受到父母的恩情。在民警咨询师面接过程中,李某几次回忆父母为自己闯祸而担惊受怕时的情绪,都不能自已的陷入沉思,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深受触动,感悟颇深。李某的第三天给亲人写遗书的环节,把自己未能给父母尽孝的遗憾写了出来,情真意切的写出了自己深深的歉意。李某内观小结中,计算了父母的对自己在金钱上的付出,并写出了自己重新感知了父母对自己照顾并不是理所应当的,回忆过去知道自己过去错的厉害,不断伤害了父母的心,自己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孝敬父母。通过3天内观,李某重新感悟亲情,感受到自己过去的无知,坚定改过自信的决心。这些都是促使李某转变的关键。 第二阶段 对小舅舅和朋友的内观(第四天至第六天) 目的:引导李某进一步激起自身的愧疚感,逐步转化成为改变自身错误思维模式的内在动力。 过程:李某用三天的时间对小舅和朋友进行了内观,从自己与小舅舅和两位好朋友的之间的点滴之事,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回忆,亲友对自己的各种关心以及对自己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期待,以及自己在改造中未能做到亲友的期待的愧疚,并自己现在的行为进行反思。李某谈到与亲友们一些有趣的往事时,神采飞扬、兴致勃勃,充满了对自由生活的渴望,谈到亲友来信劝诫在外面帮自己办事时,又有懊悔的表情。民警咨询师面接过程中,不断加深亲友对李某的正向指引作用,帮助其再次认识到自己过去在改造中错误的想法,转变认知,认清身份和改造目的,帮助其建立新的关系和新的生活。 第三阶段 内观感悟和内观交流会(第七天) 目的:巩固李某的内观成果,强化其正确的认识,构建其,提升其面对困难和挫折的能力。 李某在自己的内观感悟中写到“通过参加本期内观认知训练,我的主要收获有:精神上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是多么的罪大恶极,给别人带来了多大的伤害,给父母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给自己的兄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心灵上我获得了巨大的能量,我曾经多么的无知,给亲人、朋友、社会带来了多大的伤害,我觉得我可以用接下来的刑期把之前犯下的罪给补偿回来。” 李某在内观交流会上,表示了自己要改过自新,反省自己的过往,自己要在接下来八点刑期转换成学期,利用好,好好学习、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对家庭有用的人,回去要好好的孝敬父母。 预期矫治目标 近期目标:改善李某焦虑、抑郁情绪状态,缓解其注意力不集中的情况;融洽与他犯关系,消除对民警的敌意,提升其睡眠质量,恢复正常饮食。 远期目标:树立积极改造的正确观念,转变其对待问题时错误认知,建立正确的反馈机制,提升其适应环境的能力,帮助其发展心理健康。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内观学习,李某对待他人的态度有了较大的转变,精神面貌有了明显的好转,饮食和睡眠也明显改善。与民警交流时更加坦然,能够反思自身不足,对被扣分的事情有了正确的认识。李某表示通过内观,他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和任性给亲朋好友带来的巨大伤害,他要在剩下的刑期内努力改造,把刑期当学期,好好学习和改造,回归家庭孝敬父母,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李某回到原分监区后不再要求调队,服从民警,并与同改关系也更加融洽,交流中友善乐观,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睡眠和饮食恢复正常,同时他参加劳动改造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取得了较好的劳动改造成绩。心理测验结果也表明:SCL-90测验总分为195,已无焦虑症状和抑郁症状,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升。李某达到了预期的矫治目标。 此次治疗过程,民警深刻体会到:亲人和好友的善意和帮助是陷入改造挫折罪犯脱离负面心理的重要助力,通过帮助罪犯对过去别人对自己的无私的帮助的回忆,感悟亲友的真挚情感,反思自身的错误认知给他们带来的麻烦,从而唤起内心深处的愧疚感、非病理性罪感,升华自身正向的情感,增强责任心和自信心,激发出改过自新的原生动力和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的渴望,从而可以达到很好的矫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