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陆某甲与陆某乙等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丹东市元宝区居民陆某甲,男,56岁,其父亲陆某生前在元宝区某街道某小区有一套住宅,私产,有房屋产权证书,面积61.44平方米,价格约35万元。陆某有5名子女,分别是陆某甲、陆某乙、陆某丙、陆某丁、陆某戊。陆某因病去世后,陆某甲等人就房屋的继承问题争执不下。2018年6月上旬某日,陆某甲主动到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该遗产继承纠纷。

【调解过程】

调委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征得陆某甲等人的同意后,受理了该案件,立刻派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出众的调解员主持调解。调解员首先查看了陆某房屋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以及陆某的死亡证明,然后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背对背、一对一的谈话调查,了解陆家的基本情况。经过调查,调解员了解到陆某甲一直和陆某生活在一起,想单独继承这套房屋。但是由于陆某甲的经济条件一般,平时需要上班供女儿读书,所以陆某乙等人也经常来照顾自己的父亲,后期陆某生病卧床不起,陆某乙等人也出了很多力。因此,陆某乙等人不能认同陆某甲单独继承房屋的想法,并且陆某生前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表达过这套房屋由陆某甲单独继承的意愿。该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在35万元左右,陆某乙等人认为这套房屋应该平均分配。 经过与各方当事人的谈话接触和一系列的调查,调解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在没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问题。但本案中当事人陆某甲明显不想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是想单独继承父亲的遗产,这样做是否合法。 结合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经分析,调解员把陆某甲等人都召集到调解室进行第一次面对面的调解。首先调解员向当事人宣读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并让当事人签字。此后调解员正式开始调解,并向陆家的兄弟姐妹宣讲了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调解员劝解众人,根据法律规定,在陆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5名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但陆某甲一直和陆某生活在一起,照顾陆某的时间一定比其他兄弟姐妹的时间多,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能因为自己也出力了就否认;陆某甲之所以不能时时刻刻照顾陆某是因为自己也有子女,也得供孩子读书,而不是能照顾而不照顾;如果将该房产卖掉,陆某甲一家就没有地方居住,作为兄弟姐妹相信也于心不忍,陆某若是知道5名子女为了争夺房产而发生争执甚至让自己的孩子居无定所想必也会伤心,希望大家都能够让步。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陆某乙等人的情绪稳定了下来,但仍没有达成协议。 调解员经过换位思考,又一次和陆某甲探讨,是否可以作出让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陆某乙等人也确实有继承权。陆某甲作为兄长,理应成为一家人的表率。听了调解员用心良苦的劝说,陆某甲若有所思,最后同意作出让步。 调解员又一次召集陆某甲等人共同协商讨论。经过调解员以案说法、以情说案,举实例,讲真相,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先从情理的角度出发,不断深入耐心细致地做各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使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即: 1.陆某乙、陆某丙、陆某丁、陆某戊自愿放弃继承陆某的房屋; 2.陆某甲给陆某乙、陆某丙、陆某丁、陆某戊每人5万元补偿,并在调解员的见证下,一次性支付完毕。 调解结束之后,调解员告知当事人共同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在之后的电话回访中,调解员了解到陆某甲等人都很满意,并感谢调解员的付出。

【案例点评】

本案调解难度在于当事人之间有亲属关系但关于继承的问题继承法也有明确的规定,调解员在调解的同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也要顾及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因为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而不是解决了一个问题产生了一个新问题。 回顾这起案件,调解过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平稳各方情绪,防治矛盾激化。刚刚接到这起调解案件的时候,人民调解委员会十分重视,安抚当事人情绪,迅速展开有效调查,防治矛盾激化。 二是找准焦点,运用法、理、情化解纠纷。这起案件很特殊,不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打破常规,认定难题,联合运用法、理、情化解纠纷。调解员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准确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功调解了这起纷争。 三是良好的调解使当事人满意,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对于此次事件,当事人很满意,同时保证了各当事人还是一家人,调解员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让各方当事人满意才是最好的结果。这样不但解决了当事人的大问题,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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