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刘某,男,1976年10月生,陕西省人,初中文化,因贩卖毒品罪被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5年10月投送江苏省无锡监狱改造。入监后,刘某改造态度消极,规范意识差,不愿意参加劳动改造,与民警关系紧张,多次因对抗管教等原因受到严管、禁闭等处分,经危险评估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刘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自幼父母管教约束较少,读初中时即开始混迹于社会,染上一身江湖习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06年因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2008年因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释后到江苏南通地区打工,后慢慢沾染上毒品,2012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14年起向他人贩卖毒品,直至案发。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刘某认罪悔罪意识淡薄,改造态度消极,认为自己刑期太长,改造“混混日子即可”,经常以种种理由逃避劳动改造,在无理要求被监区拒绝后,仇视民警管理,屡次对抗管教,先后受到严管、禁闭等处分。刘某曾多次入狱,反改造经验丰富,经常以“过来人”自居,与他犯发生矛盾时经常以暴力威胁,时常煽动他犯拒绝参加劳动改造,甚至寻衅滋事。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刘某由于受教育程度低,且长期混迹于赌场、酒吧,故而江湖习气很重,法律意识淡薄,形成了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个性心理存在缺陷。刘某个性偏执、心胸狭窄、报复性强、冲动易怒、情绪稳定性差、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倾向,同时因为长期的混社会及服刑历史,存在较强的虚荣心。 3.仇视政府心态明显。刘某曾经多次因为违法犯罪入狱服刑,对党和政府一直存在很大程度的仇视,入监后与民警的对立情绪比较明显。 (四)预期矫治目标 1.提高认知水平,掌握法律知识,认清自己违规违纪行为的危害,做到认罪悔罪、守法遵纪。 2.培养劳动习惯,适应改造环境,加强行为规范养成,学习劳动技能,完成劳动改造任务。 3.提升改造信心、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服从监区管理,消除与民警的对立关系,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㈤矫正措施 1.“以情感人”,建立互信破坚冰。针对刘某与民警对立情绪明显的情况,攻坚小组以“诚”字入手,展开入情入理的教育。一是利用刘某治疗胃病的契机,不厌其烦的带其至医院就诊,多次安排监狱医院民警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并邀请社会三级甲等医院的专家来监会诊。二是主动寻找一些话题与其交流,主动帮其解释其感兴趣的刑事政策调整及劳动报酬兑现等法律及政策,拉近其与民警的关系。三是监区利用会见日及监区开放日,多次与其亲属沟通争取理解支持,通过家属来监会见、拨打亲情电话、开展亲情帮教等方式,对其进行说服规劝,使刘某感受到民警的真诚关怀,化解对民警管理的敌视对抗心理。 2.“以理服人”,改变认知明事理。针对刘某江湖习气严重,价值观扭曲的情况,攻坚小组采取多种措施改变其错误认知。一是开展罪责观教育,剖析其违法犯罪所得到的利益是建立在受害者极度痛苦基础上的,向其例举受害者尤其是毒品受害者的悲惨境况,让其对自己的罪责进行反省。二是邀请社会心理学专家开展心理咨询,运用认知行为疗法,改变其错误认知。帮助其在认知方式、思维过程以及情绪和行为表现等方面重新建立起新的反应模式。 3.“以法塑人”,行为训练强规范。一是加强严格规范管理,对其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给予惩处。加强对其改造轨迹的管控留痕,对其违规违纪事项及时调查取证、汇聚成档,协调驻监检察官协同民警进行提醒帮教、规劝震慑。二是安排改造表现积极罪犯对其进行夹控,帮助其控制异常情绪和过激行为。在其情绪波动时,安排其参加心理咨询和团体辅导活动,协助其调适心理,缓解压力。三是加强劳动习惯的培养,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养,为其安排合适的劳动岗位,加强劳动绩效的考核,培养其自觉参加劳动的意识。 4.“以文化人”, 洗心革面攻顽石。在前期攻坚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刘某受教育程度低,长期混社会,看问题比较偏激,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的问题,攻坚小组在五个方面对其进行教育:一是法治教育,让刘某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国情教育,教育刘某如何看待当前的各种社会问题;三是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四是挫折教育,帮助刘某坦然面对今后会遇到的各种生活困难;五是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树立远大的理想,增添面对新生活挑战的勇气。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攻坚教育,刘某目前已经能够认清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表示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踏实劳动,积极求改,对民警不再有敌视对抗情绪,与他犯关系较为融洽。2017年至今刘某以获得3个监狱表扬奖励,2017年12月,经考核,刘某危险等级给予降低。 通过对刘某的成功转化,民警深刻体会到:针对规范意识差,不服管教,对抗意识较强的罪犯开展攻坚转化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定力。坚持标本兼治、水滴石穿的原则,既善于捕捉改造中的闪光点,激发罪犯改造动力,又循序渐进耐住反复、不断巩固教育成果。在遇到罪犯挑衅、对抗等特殊情形时,既要依法依规果断处置,又要以足够的耐心和定力予以化解,是攻坚克难、转化危顽的关键环节。二是坚持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并重。做到“刚”有原则、“柔”不放纵、公平公正、刚柔并济。既要把握打击惩处依法依规,又要注重人文关怀情理交融,是消除罪犯对立情绪和抗改意识的重要方法。三是重视发挥亲情帮教的作用。通过争取亲属的理解支持和全力配合,利用亲情感召教育引导罪犯,帮助他们重燃人生的希望,是化解罪犯偏执认知、促进罪犯重塑改造信心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