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对高处坠落工伤事故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6年11月21日,黄某某在一起事故中受伤,伤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XX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日期:2016年11月21日 出院日期:2016年12月07日。 主诉:高处坠落致双足肿痛、活动受限2小时。 入院查体:双侧踝关节、足部明显肿胀,以左侧明显,未见皮肤外伤出血,双侧跟骨外侧可见皮下淤血、瘀斑,未见张力性水泡,踝关节周围压痛明显,双侧跟骨压痛及叩击痛明显,双侧跟骨可触及骨擦感。双侧踝关节活动尚可,双足趾运动、感觉及末梢血运良好。 辅助检查:(2016-11-21我院门诊)X片示: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CT检查示:1.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2.左侧外踝撕脱性骨折;3.双侧踝关节退行性变。双侧跟骨多发骨皮质不连续,断端错位,可见多发碎骨片影,跟距关节面塌陷,周围软组织肿胀,外踝可见撕脱骨片影。 治疗经过:入院后完善术前检查,给予双小腿石膏托固定,消肿止痛等处理,于2016-11-28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双跟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术后预防感染、活血消肿、促骨愈合及伤口换药,指导行双下肢功能训练等处理。 出院诊断:1.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2.高血压III级;3.左侧外踝撕脱性骨折。 入院日期:2017年01月03日 出院日期:2017年01月20日 主诉:右跟骨骨折术后骨外露流液1个月。 查体:右跟骨外侧有一大小约3×4cm的皮肤缺损,跟骨钢板螺丝钉及跟骨外露,创缘表面部分坏死色黑,伤口可见窦道,有少许淡黄色分泌物流出,创口周围皮肤软组织硬化血运差,有色素沉着,压痛(-),未及骨擦感及闻及骨擦音,右膝及踝关节活动良好,右足各趾感觉、运动及末梢血运好。左跟部伤口愈合良好,左足各趾感觉、运动及末梢血运好。 治疗经过:入院后积极术前准备,于2017-01-05行“右跟骨骨外露清创VSD负压引流术”,术后预防感染、活血消肿及伤口换药等治疗,创面缩小新鲜后,于2017-01-18行“右足跟清创缝合术”。 出院诊断:1.右跟骨骨折术后感染骨外露;2.右跟部皮肤软组织感染坏死缺损。 2.XX医院出院记录(住院号:814112)摘录: 入院日期:2017年04月01日 出院日期:2017年04月20日 主诉:双侧跟骨骨折术后4个月,右侧跟骨反复渗液切口3月余。 查体:双侧踝部外侧可见L型手术切口,长约15cm,右侧足部切口敷料中量脓性渗液,伴红肿局部压痛明显,切口正中右皮肤缺损,直达固定表面,切缘皮肤发黑,局部脓性渗液较多,左侧切口疤痕愈合,双足各趾活动自如,下肢皮肤感觉正常,末梢血运好。 辅助检查:2017-04-01跟骨侧位+轴位片:左右跟骨内固定术后复查:断端对位对线可,内固定钉位置正常,未见明显断裂现象,骨折线模糊不清。跟骨骨质不均匀。左外踝周围可见骨片影,所见诸骨骨质疏松。诊断:双跟骨骨折内固定术后,跟骨骨质密度不均匀,所见诸骨骨质疏松。左外踝周围可见骨片影。 治疗经过:于2017-04-06在麻醉下行“右跟骨内固定取出+VSD覆盖引流”,术后予以持续负压引流及抗感染、止痛、改善循环等对症治疗,并于2017-04-14在局麻下拆除VSD及伤口清创缝合等对症治疗。 出院诊断:1.右跟骨骨折术后伤口感染;2.右跟骨骨髓炎。

【鉴定过程】

法医临床检验:被鉴定人黄某某神志清楚,稍跛入室,问答切题,查体合作。自诉:下蹲时右下肢感觉有根筋扯上来,下楼梯会摇摇晃晃的,行走时脚踝下面会疼痛。查体:左侧外侧见“L”型12.5cm术后瘢痕形成,右足外侧见“L”型9.2cm术后瘢痕形成,双侧踝关节外观无畸形、肿胀,双踝关节活动功能尚可,双足各趾活动尚可,双下肢负重能力下降。

【分析说明】

按委托方要求,根据其提供的现有案情材料及辅助检查资料,结合本所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黄某某外伤致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左侧外踝撕脱性骨折。入院后予行“双跟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术后预防感染、活血消肿、促骨愈合及伤口换药,指导行双下肢功能训练等处理。后因伤口感染及右跟骨骨髓炎,住院予先后行“右跟骨骨外露清创VSD负压引流术”+“右足跟清创缝合术”+“右跟骨内固定取出+VSD覆盖引流术”+“拆除VSD及伤口清创缝合术”等对症治疗。 被鉴定人黄某某外伤致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经本所鉴定人阅CT复查片示其跟距关节面不平整,并骨质局部硬化,关节间隙变窄,关节边缘骨赘形成等创伤性关节炎影像学改变,符合本标准双侧跟骨骨折畸形愈合的判断依据,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第5.9.6.13)条款之规定,其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黄某某损伤后的后遗症,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评定为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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