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赵某,男,46岁,满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满族镇,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2008年至2012年在吉林省四平监狱服刑,2013年至今从吉林省四平监狱转至吉林省新康监狱服刑改造。赵某2001年因坠楼造成下肢截瘫,脐部以下丧失感觉,肌肉萎缩,并且患有艾滋病。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1.抗拒改造,辱骂医护人员 赵某在服刑期间,《改造三字经》《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弟子规》等应知应会掌握内容多次考核不合格,在治疗期间,多次对医护人员提出无理要求,如未能达到其意愿,便会对医护人员产生极大不满情绪,甚至恶语相加,态度极其恶劣。 2.多次私藏违规品 赵某在服刑期间,多次在发放口服药后,没有及时服用,留存药品被民警及时发现并制止。赵某还私藏过床单被罩等违禁品。 3.情绪暴躁,极度自私 赵某因下肢截瘫,二便失禁,出行需轮椅推,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指定特护罪犯对其进行照顾,但赵某在护工对其特护期间,并没有心存感激,而认为照顾他是理所当然的事,如特护罪犯对其照顾不周时,就会对其进行辱骂,言语极其难听。 4.思想偏激 赵某在自己违反监规监纪后,不服从处理决定,总是认为民警针对他,总找他的茬,在会见期间和拨打亲情电话时,经常将其负面情绪传递给家属,导致家属经常上访。 (二)顽固成因分析 1.家庭情况分析 赵某没有娶妻,无子女,有一哥哥,其在狱中无牵无挂,行事没有顾虑,导致其多次违纪,不服管理。 2.心理状况分析 赵某所犯罪行严重,刑期较长,而且身患艾滋病,常常有自己不能活着出狱的想法,心理咨询师通过SCL-90量表对赵某进行测试,其结果显示赵某躯体化不适明显,中度抑郁,经常烦躁不安,有明显焦虑,有时会担心自己突然死去,其性格内向、敏感、固执,心里较脆弱,对他人有敌对性,且无法相信别人,赵某SCL-90测试总分239分,总均分2.66,阳性项目数63项,心理问题严重。 3.犯罪行为分析 根据赵某所犯罪行,赵某做事心狠手辣,实施抢劫行为后要杀死被害人,在欲意杀死被害人之前还说出了“你想怎么死,是用绳子勒死你,还是用刀杀死你”这样的话,并且,在犯案时赵某已截瘫,并且二便失禁,在此种身体状况之下,仍然实施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其嚣张程度可想而知。 4.改造情况分析 在服刑过程中,赵某随着自身病情的加重,常常无理取闹,其自述监狱医疗水平不足,几次申请保外就医无果,情绪反差极大。 (三)攻坚转化目标及措施 1.转化目标 针对赵某的现实表现和个性特点,通过对其攻坚转化,个别教育,努力消除其消极改造思想,矫正其负面心理问题,使其能服从民警管理,听从指挥,遵守监规,积极配合治疗,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能参加到“三课”学习中去,实现全年实现无违纪扣分,认真遵守监规监纪,礼貌待人,树立积极地改造态度。 2.转化措施 (1)塑造信任是前提 赵某经常以极端消极的情绪面对民警日常的管理教育,对民警不信任、不理解、不尊重、不接纳,使警囚关系一度陷入僵局,攻坚小组以此为突破口,注重对赵某的人性关怀。 在这一年里,监区医护人员,在日常对其医治中,倾听他的诉求,耐心解答病情;监区民警,经常进入监舍与其唠家常,询问他的病情以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赵某进行零距离的接触,让身为艾滋病患者的他感受到民警对他的关心与尊重,同时因下肢截瘫,赵某很少有机会出病室,经监区研究决定,在天气较好的时候,允许赵某乘坐轮椅,在监舍外的走廊里坐一会儿。这些小事,让赵某在他绝望、灰色的人生际遇中看到了希望,同时也增强了他对民警的信任度,卸下了对民警的防备与猜忌心理,树立了良好的服刑改造信心。 (2)构建认知是关键 认知心理学认为,人的情绪和行为与认知密切相关,通过改变不恰当的认知方式,可以改善情绪及行为障碍。赵某想法偏激,因病情需要,经常会找医护人员处理问题,如医护人员有其他工作未能马上到位,他会有民警就是想让他等着的想法,从而对民警态度恶劣。认知上的偏差让他害怕没人管他,害怕有病的时候没有药吃,从而导致其经常私藏药品想留待以后服用。 攻坚组以改变、重建其认知作为转化的一环,对其进行认知个别教育矫正,对“没人管他”的想法进行反驳,使他认识到自己思维的不现实性、不合理性。通过借给他一些正能量的书籍以及人物传记,提高其自我认知能力,重建正确的自我认知模式。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赵某认知上有了明显的转变,对待病情也放宽心了,私藏药品的问题没有再出现,这为进一步的转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亲情帮教是捷径 亲情帮教对于化解矛盾,转变态度,稳定罪犯情绪,树立罪犯改造信心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效果,是此次转化的一个捷径。赵某刑期较长并且身患重病,害怕自己踏不出监狱的大门,想法消极、悲观,对以后的生活不抱幻想,此种情况不利于今后的改造工作。 为此,攻坚组讨论决定,在拨打亲情电话时为赵某适当延长时间,让他体会到监狱以及家属带给他的温暖,同时形成“专管民警—家属—罪犯”三方电话会谈模式。赵某一直以来都只与其哥哥联络,因此监区民警与其哥哥密切沟通,让他准确了解赵某在监区的情况,使他能在会见以及拨打亲情电话时给予赵某正确的引导以及帮助,唤醒其对监狱外亲情的向往,进而做出积极主动的改变。亲情帮教的效果显著,赵某情感上有了归属感,现在渴望减刑出监和亲人团聚,消极、悲观的思想得到了转变。 (4)心理咨询是手段 赵某失眠严重,经常愁眉苦脸,情绪冲动,有抑郁的症状。攻坚小组的心理咨询师以赵某的心理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摄入性会谈,心理测试以及询问同监舍罪犯的形式,收集相关资料,对其作出诊断。运用心理支持疗法、沙盘治疗、音乐治疗等方法使其失眠、抑郁症状得以缓解,冲动的情绪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同时民警通过个别谈话教育,严密掌握其思想动态,经过长时间的接触与治疗,赵某能够积极主动的寻求心理疏导,并能够积极与民警沟通交流,不再抗拒民警对其的管理,脸上也总是挂着笑容。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小组、监区民警近一年来的努力,赵某改造态度有了明显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能够认罪悔罪,接受教育,尊重理解民警,遵守监规监纪,服从管理,加入到积极改造的行列中去。 2.能够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不再无理取闹,不私藏药品。 3.能够自我调节,从沉默寡言,愁眉苦脸,变得客观积极,不再冲动。 4.能对以往的不良行为及思想作出忏悔,有积极改造的决心,对未来从满希望。 在教育转化中有以下体会: 一是要耐心细致,注重个案分析。每一个顽固犯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都不同,在制定转化方案时要进行细致的调查,循序渐进,转化顽固犯的过程是漫长的,需要个部门密切配合,反复揣摩,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是要讲求方法,做到宽严相济。在对顽固犯进行转化的过程中,要既有人性的一面但也不能忘记他们是触犯法律的群体,要运用各种改造手段的同时,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三是要捕捉内心,科学转化激励。在转化过程中,关注罪犯的心态变化很重要。善于捕捉其内心,找到突破口,运用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才能实现对罪犯的科学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