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劳务提供者庾某某摔伤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23日上午9时许,庾某某在衡阳市五金机电市场22栋帮人铺埋电线时,不慎从大约1米高处摔下,当时感腹部剧痛,伤后被送入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入院主诉:摔伤致腹痛3小时入院。 专科情况:腹部平坦,腹肌稍紧张,全腹压痛、反跳痛,肝区有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未见异常。 CT诊断报告:①双肺下叶坠积性改变;②脾改变,考虑脾脏破裂出血;③盆、腹腔积液/积血;④右肾小结石;⑤大枕大池可能。 手术记录:2018年7月23日因腹部外伤后剧痛,腹部具有剖腹探查手术指征,行脾切除+胰尾修补+腹腔粘连松解术。术中见腹腔有约1000ml不凝血,腹腔有粘连,以左上腹为甚,左上腹脾区有血凝块约500g,以脾下极为甚,脾脏见膈面下后极有8cm×6cm血肿,血肿中央可见一长约6cm裂口,深约1cm,有活动性血液向外涌出,胰尾部见长约2cm被膜及少许胰实质破裂,术中将脾脏切除,胰尾部挫裂伤修补。 出院诊断:⑴外伤性脾破裂;⑵胰尾挫裂伤;⑶腹腔粘连;⑷右肾小结石;⑸多发软组织挫伤;⑹右膝关节退行性变。 (二)法医学检验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规范要求,对庾某某进行法医体格检查。 神清,检查合作,语言流利,问答切题,营养尚可,颅神经正常。全腹平软,无明显压痛及反跳痛,上腹部正中偏左可见11cm长手术瘢痕,呈紫褐色。左侧腹部可见一引流术后瘢痕。 法医阅片所见:2018年7月23日某某医院CT三维重建片示:脾脏大小正常,脾脏及周围可见异常改变,提示脾破裂伴腹腔积血。 2018年7月24日某某医院病理检查报告示:脾破裂出血。

【分析说明】

伤者高处坠落致腹部损伤,当时腹部剧痛,腹压痛、反跳痛体征,CT影像检查提示脾脏破裂,手术探查诊断脾破裂、胰尾挫裂伤,术中将脾脏全切除,胰尾挫裂伤修补,符合高处坠落伤损伤特征。 腹部损伤造成脾破裂、胰器官挫裂伤,既往无病理性脾、胰改变病史,脾、胰破裂、挫伤均属损伤形成,脾胰挫伤破裂均经手术治疗,并构成以下残疾: 1.脾破裂,脾脏全切除术后,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8.4 2)规定,损伤评定为八级伤残; 2.胰尾挫裂伤修补术,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4 2)规定,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伤者腹部损伤致脾脏全切除,胰尾修补,在医疗与康复期限内无劳动能力,且需要他人护理,根据伤情并参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8.4.2条规定,伤后误工期限评定为160日,护理期限评定为60日(每日1人陪护),营养期限评定为90日。

【鉴定意见】

庾某某高处坠落伤致脾破裂,脾切除术后,评定为八级伤残;胰尾挫裂伤,行修补术后,评定为十级伤残。 伤后误工期限评定为160日,护理期限评定为60日(每日1人陪护),营养期限评定为90日。 伤后医疗费凭医疗发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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