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唐某,男,21岁,重庆市合川区人,初中文化,2016年3月因犯强奸、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同年8月5日送到永川监狱服刑。唐某入监后,沉默寡言,不与他人交流,身份意识极差,不愿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不完成劳动任务,多次和班组长争吵,面对民警的管理教育也是阳奉阴违,表面服从,私下仍然我行我素,常规教育手段对其收效甚微。鉴于此,2017年9月22日监狱将其列为顽固罪犯进行管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唐某从小跟随爷爷奶奶长大。家庭环境的影响,父母管教的缺失,隔代亲人的溺爱,导致唐某产生“自我中心”意识,形成自私、任性、依赖性强的个性。同时,长期缺乏父母关爱,使其缺乏安全感,性格内向,不善于与人交流,形成自卑心理。过早辍学使其未能接受基本的道德与法律知识教育,罪责感和法律意识都十分淡薄。 (2)社会经历:唐某终日沉迷网络游戏,学业荒废,以致初中毕业后便不再上学,终日流连于网络世界,不愿与人沟通交流,养成了孤僻的性格。加之唐某正处于青春期,出现强烈性意识和性冲动,但缺乏正常的教育和疏导,致使其走上犯罪道路。 2.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EPQ测试显示唐某比较孤僻、固执,缺乏同情,很少关心他人;SCL-90测试显示唐某自我评价低,情绪低落,兴趣减退,不爱讲话,敏感多疑,常担心别人会议论自己;COPA-PI测试同样表明唐某偏好独处,不太合群,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感觉迟钝。 3.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唐某的法律观念淡薄,不能客观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认罪悔罪意识较差。 (2)心理因素:唐某性格固执孤僻,自我认同感低,极其自卑,不愿与他人交流,容易被情绪控制,做事比较冲动,不计后果。 4.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与转化 根据唐某现实改造表现,民警找准问题后,决定转变原有常规教育方式,尝试从解决自卑心理入手,帮助唐某重塑信心,从根本上实现转化。结合其年龄较小,思想幼稚,自卑孤僻的特点,为其制定了详细的转化方案。转化方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获取信任,建立良好交流平台;第二阶段发现优点,重塑健康自信心态;第三阶段加强教育引导,帮助走上改造正轨。 (1)获取信任,建立良好交流平台。为解除唐某戒备,获取信任,民警多次在看似不经意间制造了与唐某的“闲聊”机会,营造轻松的交流氛围。民警从其感兴趣的话题入手,不断增加谈话次数,拓展谈话内容,逐渐取得了唐某的信任。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唐某开始愿意同民警沟通交流,愿意向民警吐露心声,为后续教育转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2)发现优点,重塑健康自信心态。在谈话中,民警明显感受到唐某由于自卑导致内心的痛苦。他常问的一句话是:“警官,为啥大家都是人,我却处处不如别人?”因为自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不敢去尝试,更加强化了对自我的固有认知,再加上强奸、猥亵儿童的罪名,无颜面对家人,不愿跟他人交流,从而变得更加孤僻、自卑,由此陷入一种恶性循环。面对民警的批评,唐某坦言:内心的想法是自己真的比别人笨,能力有限;同样的时间内别人能做1000个,我只能做800个,你非要我做1000个,那就是赶鸭子上架,不可能做得完;随便你怎么批评、处罚,不是我听不进去,而是我尽力了,改变不了,就只能这样。这段话,可以解读成为逃避劳动所找的借口,也可以解读为抗拒改造而采取的消极态度,但民警却认为,这恰恰表明唐某也曾努力做过改变,有过积极改造的念头,并不是无药可救,只是没找到正确的方法。 要消除自卑,重塑自信,最好的途径就是帮助唐某客观而全面地认识自我,发现自身优点,打破“一无是处”的片面认知。民警为唐某量身制定了若干个小目标,并鼓励、督促其不断努力,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从而增强其成功体验,强化成就感,逐步建立自信。在长期的接触中,民警发现唐某虽然劳动生产积极性差,但内务卫生却一直做得很规范,个人物品收拾得整洁有序,于是对他的这一行为表示了充分的肯定。民警教育唐某,好的生活习惯体现出一个人对生活的热爱,是自尊自爱的表现,无需妄自菲薄。听惯了批评、一向无动于衷的唐某,面对民警的肯定,显得有点无所适从。管理民警趁热打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从生活上、劳动习艺上让唐某给自己设定目标,每天提升自己,使其在不断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感受到完成任务的喜悦,从而逐渐消除其自卑心理,增强自信,重塑健康心态。 (3)加强引导,帮助走上改造正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教育转化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一个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过程。民警教育转化的积极影响和唐某根深蒂固的自卑心态,可以形象地比喻成是一场持久的拉锯战。唐某年纪轻,缺乏恒心,心态又消极,稍有挫折很快就放弃了,不是想着怎么解决,而是想着怎么逃避。要把唐某从消极逃避的阴影中拉出来,必须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巩固转化成果,转变其思维方式,促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劳动改造中,唐某劳动产量低,质量差,光解决心态问题还不够,还要使其提高技能,掌握要领,帮助其迈好这第一步,避免因为不得其法而受到打击,沮丧崩溃,前功尽弃。民警针对唐某不善于与人沟通,不愿向人请教的问题,主动引导唐某向外协人员请教技术要领,观摩同岗位其他罪犯如何操作,一方面提高了唐某劳动技能,另一方面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唐某与他人沟通交流的能力。 教育改造中,指导唐某学习法律常识,阅读经典名著,加强法律道德建设,丰富内心情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他人及社会造成的伤害,必须深刻认罪悔罪,痛改前非。监区还挑选了积极靠拢政府、改造表现好、性格开朗的罪犯与唐某组成互监小组,让他们多与唐某主动交流,用积极的改造心态和行动来影响唐某。 心理辅导中,鼓励唐某多参加集体活动,敞开心扉,多与人沟通交流。此外,民警积极联系其家人,共同参与对唐某的教育转化,发挥亲情帮教的重要作用。民警的良苦用心,家人的殷切期待,让唐某感到并未被抛弃,从而更有信心投入服刑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教育改造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监狱中心工作努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积极践行“治本安全观”,综合运用并努力创新教育手段,因人施治,才能促使囚子迷途知返,加速改造。 通过上下一心不懈努力,唐某目前有了较大转变,情绪稳定,遵规守纪,听管服教,劳动质量和产量都有了显著提升。 通过唐某被成功转化的案例,民警收获了宝贵的经验: 1.善于交流,找准问题。从个案中可以看出,罪犯在改造过程中即使是同一种问题表现,背后也可能存在不同的成因,要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如何才能找准病因,关键在于有效的沟通交流。教育转化唐某,民警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背景资料,搜集情况信息,观察日常行为,分析心理活动等,制定了完善的转化方案后,以唐某的兴趣爱好为话题切入点,逐步赢得其信任,才能了解到其内心真实想法,从而发现问题所在。 2.结合实际,灵活变通。教育矫治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要因人而异,根据不同的个体情况,针对性地制定教育措施,一种方法不行就换一种,单一的方式不行就综合运用,多管齐下,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 3.正确认识,调整心态。罪犯在教育转化中容易出现反复,要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民警是整个教育转化中的关键因素,要给罪犯起到好的榜样,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自身必须要有良好的心态,要有耐心、细心以及恒心,才能做好教育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