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杜某,男,1986年8月28日出生,仡佬族,无业,家住贵州省石阡县。杜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时隔十一个月,再次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2018年5月7日投入贵州省瓮安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改造,2018年5月10日实施自伤自残,预谋外出就医期间借机脱逃。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被禁闭十五天,于2018年6月6日解除禁闭。经监区合议会诊:杜某有抗改、自伤自残、脱逃危险,列为危险犯管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杜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经济情况较差,父亲经常酗酒并打骂其母亲,杜某因与母亲关系较好,非常同情母亲的遭遇,故憎恨父亲;母亲一直希望杜某成为栋梁之才,但杜某先后两次犯罪服刑,让母亲失望、伤心,导致杜某自卑、性格内向;杜某和妻子认识时间短,虽有感情基础但较为薄弱,这也让杜某产生恐慌感和被迫失去感。 (2)读书经历:杜某小学期间比较顽皮,经常不完成作业,逃课、欺负弱小同学等,重要的是杜某在初中时期曾割腕自杀过,手腕留有伤痕,在中专期间跟社会上的一些朋友私混,认为读书耽误了美好前程,后肄业。 (3)社会经历:杜某肄业后游手好闲,整天无所事事,由于年少无知、涉世不深,加上冲动和急躁的心理,每一项工作都干不长,换了几份工作都无法固定下来;杜某打工期间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和贪图享乐的人,受这些人的诱导,杜某思想开始腐化,行为逐渐堕落,进而走上犯罪之路。 2.入监改造表现 杜某刚来监狱改造时,认为罪重刑长,加上曾有过一次服刑经历,从心理上害怕“单调”、“枯燥”的监狱生活,害怕妻子与自己离婚,害怕刚出生的小儿子缺失父爱;因杜某是家中的“顶梁柱”,再次成为阶下囚,让杜某一时难以接受,情绪波动极大,后发生了杜某借外出就医预谋脱逃未遂,被监狱禁闭处罚后,自觉减刑难度大,失去改造信心,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1)环境因素:杜某在社会上就受到好逸恶劳和贪图享乐的环境影响,在改造初期,不能适应监狱生活。 (2)自身原因:杜某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扭曲,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极端心理较为严重,入监后无视监规纪律,不认罪伏法,不思改造,萌发逃避改造心理。 (3)家庭原因:杜某再次犯罪服刑后,一是感到对不起父母,辜负父母对他的期望;二是担心妻子离婚,惧怕“被抛弃”的痛苦感;三是愧对幼子,在孩子最需要父爱的时期却身陷囹圄。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在其入监时进行了心理测试,经COPA_PI测验:杜某性格内向、孤僻、鲁莽、急躁,且戒备心较强,伴有自卑倾向和极端心理。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水平较低,法律知识匮乏。杜某学习能力弱,服从管理意识淡薄,对待未来有赌博心态,自我认知比较狭隘。杜某在改造过程中,不能端正心态,缺乏身份意识;担心妻子闹离婚,也担心家中老人孩子的生活质量差,认为自己先后两次服刑,认定这辈子完蛋;对民警的教育有偏见,故以自伤自残手段,欲借外出就医为机会从而借机脱逃。 (2)性格扭曲,心态失衡。由于杜某在成长道路上缺乏正确的指导,迷失人生航向,导致其性格孤僻、内向、偏激、冲动、贪玩、急躁、自卑、多疑,不愿表达自己内心真实想法。 (3)心理自卑,性格执拗。杜某性格属于急躁、冲动型,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戒备心极强,有很强变态心理倾向,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和内心偏执的影响而做出违规违纪的事情,造成不良后果。 5.矫治方案 监狱民警通过查阅档案、谈话了解、耳目反馈等渠道,深入排查其家庭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服刑经历、心理特征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研判、总结,结合杜某的行为表现,监区制定针对性极强的“一人一策”矫治方案,对症下药,实施精准矫正。 (1)坚持依规依矩,严格管理原则。针对杜某在改造生活中出现的消极改造思想和不良行为,监区在严格落实《联组联号》《包夹管控》《四固定、五不准》和《罪犯行为规范》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对杜某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惩,增强其刑罚体验,以达到震慑、教育的效果。如在2019年3月,杜某和罪犯龙某因使用工具而产生口角,被民警及时制止并教育,监区对其采取惩罚背诵罪犯行为规范和限制购物等方法惩戒,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2)坚持宽严相济,亲情感化原则。监狱封闭式的管理,让罪犯失去自由和亲情往来,杜某渴望得到家人的支持和关心,在多次与杜某谈话过程中了解到杜某父母务农,妻子带孩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年幼时虽憎恨父亲,但随着年龄增长了解了父亲的不易,感谢父亲对他的宽容。某次民警巡查时发现杜某一个人坐在床上低头沉思,于是就把杜某带至谈话室,获知杜某很思念家人,但又无颜面对家人,不敢写信、打电话。杜某深爱妻子却害怕妻子提出离婚,加上小儿子刚出生不久,杜某的思亲之情愈发浓烈。民警抓住这一切入点,采用亲情感化手段,充分发挥亲情的 “压舱石”作用,专门安排了亲情帮教,杜某父亲说:“儿子,你的表现虽然让我很失望,但我依旧对你充满希望!你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要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杜某泪如雨下,本次帮教使得杜某思想有了极大转变。 (3)坚持个别化,因人施教原则。一是监区根据监狱教育改造体系标准化建设中的要求,确定了杜某的主管民警和辅教民警。二是管教民警督促杜某主动联系家人,保证每月拨打一次亲情电话和每月一次亲情会见,并经常与家人书信往来,让其感到家人对他的期望,让杜某对未来充满信心,使之不再自暴自弃。三是民警经常找其了解思想,加强正面思想引导,让其深刻认识到犯下的错误,强化其身份意识认知,并开展针对性极强的个别教育谈话,首先关心安慰杜某,让其消除顾虑;其次清单式的列出杜某由于诈骗而造成对家人的伤害,触动杜某的心灵,同时也让他了解到因自己犯罪对家人、社会以及对被害人所造成的严重伤害,深挖犯罪根源,算清犯罪危害成本,自觉端正改造态度,积极追求改造。四是在杜某生日时,监区按照监狱开展的“四个一”活动要求,为其煮上一碗面和两个鸡蛋,让其感觉到监狱对他的关怀;五是了解到杜某家里经济困难情况,在生活物资上对其进行关怀,在犯群中安排同乡罪犯与其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以便精准施策。 (4)坚持攻“心”为上的原则。一是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指导杜某适应监狱环境,确立目标,调整好心态,民警积极帮助杜某学习心理知识,培养健全的情绪生活,对杜某进行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建立罪犯心理健康档案。二是鼓励杜某参加心理运动会,增强心理适应力,从杜某积极参加监狱开展的“阳光心态 健康改造”服刑人员心理运动会,并与他犯互动互助,一起完成各项任务的表现来看,杜某在心理上已放下心理戒备,愿打开心扉与他犯交流,行为上不再孤僻独行。三是加强对杜某认知方面的教育,为将杜某纳入正常改造轨道,民警帮助他学会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人生,引导杜某对人生意义的正确理解,顺利完成各项改造任务。通过视频、书籍和谈话等,教育杜某学会正确认知社会、看清现实,减少对现实的不合理预期。逐渐培养自信自爱的性格,正视自己良好的心理品质或特长爱好,作出合理的自评。例如杜某在生产和下象棋方面表现突出,在监区举办的比赛中获得荣誉感,促使杜某改造信心进一步得到激发,从而更好的改造。 (5)心理辅导感化,培育感恩之心。在监狱统一安排的“我想对你说”活动中,杜某参与积极性很高,写给家人的信件中流露出真挚的感情和深深的歉意,并表示刑释后会主动承担家庭“顶梁柱”的责任;走廊文化墙上杜某给民警写了便签,表示感谢监狱和民警们长期的教育和帮助,表示决心踏实改造,服从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6) 培养积极心态,树立健康心理。罪犯个人的许多需求在监狱内无法得到满足,导致产生烦恼、忧郁、焦虑、悲观、苦闷、抵触、逃避等不良情绪,易产生自伤自残和脱逃思想。监狱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对杜某的不良情绪和消极心理加以疏导和矫治,教会他调节不良情绪和消极心理,以平静乐观的心态度过服刑生活。 6.预期矫治目标 (1)让杜某从此放弃自伤自残和脱逃的想法。 (2)通过正面教育和引导改变其错误的认知,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3)经过教育让其端正改造态度,改掉好逸恶劳和贪图享乐等恶习。 (4)通过教育矫治,让杜某能够与他犯正常交往、和谐共处,融入改造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狱民警一年左右的教育转化,杜某已放弃自伤自残和脱逃的想法,经教育转化在认知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上也有了一定转变,认识到犯罪对家人、对社会以及对被害人的伤害,表示出去后要做一名合法公民,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在改造中积极参加“三课学习”,踊跃参加劳动,内务卫生表现良好,严格落实行为规范,改造状态稳中有进,经过警民警持续不断的教育后,杜某心态逐渐平和,性格逐渐开朗,开始与他犯交流,行为上不再独行,能与他犯和谐共处,由一个有自伤自残、脱逃倾向的危险犯转变为改造积极份子,但从监狱监管安全的考虑,于2019年5月经分监区和监区评估,将杜某由危险犯转为重点犯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