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人民政府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治进校园 宪法宣传活动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让学生们学习、了解我国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让学生能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同时履行好“七五”普法工作职责,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2019年4月10日我镇在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治进校园宪法宣传活动。该宣传活动由乐园司法所、乐园镇综治办、乐园镇妇联、共青团乐园镇委员会、乐园镇创文办、乐园镇综合文化站主办,乐园镇百旺社区居民委员会、广东山外山律师事务所、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协办,授课的同时向全校师生派发了一大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在现场,驻点法律顾问陈薇律师围绕校园中普遍存在、涉及法治的问题及校园欺凌、毒品等法律知识和案例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视频在线授课并做了详细解疑答惑,受到全校师生热烈欢迎。

【重点宣传内容】

1.问: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宪法在我心中’法治进校园”。根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在心中”百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镇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努力养成自 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让宪法精神牢牢根植于青少年心中,掀起全镇学习宣传宪法的的高潮,为建设“平安浈江、法治浈江”贡献力量,我镇开展了“宪法在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2、问:宣传宪法有哪些意义?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规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因此,我们应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针,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 3、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什么时间起实施?目前主要有哪些毒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彰显了中国政府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完善了中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对于依法全面推进中国禁毒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 4、问: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是什么?如何治理? 答: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校园欺凌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和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校园周边或人少僻静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在校园公共区域进行欺凌,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 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通常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2018年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校园欺凌的分类、预防、治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5、问:校园欺凌应如何应对? 答:首先,学校要责无旁贷、义无反顾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查清事实、判明责任。老师在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心目中就是无所不能的正义之神的化身,第一时间给被欺凌者一个及时的精神支持,促使他们讲出真相,勇敢的指出欺凌者,要让被欺凌者相信正义,即使他们还是未成年人。 其次,在查清事实、判明责任找出欺凌者的同时,应该第一时间让欺凌者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自愿地或者是在事实真相以及老师的批评教育后郑重的向被欺凌者道歉,要让欺凌者明白,任何人犯了错都要承担责任,即使他们还是未成年人。 青少年身体和心理发育都不成熟,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应该学生自己、学校老师及家长多方面综合处理,在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面对校园欺凌一定要合理处理,运用法律武器处理,千万不能以暴制暴,酿成不良后果。 6.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时间起实施?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12年10月26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但从现阶段来看不仅没有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反而助长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今,应该出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家庭的连带责任相关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本意是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但对于受伤害的未成年人与其他人又如何保护呢?没有惩罚的教育、感化、挽救最终都是徒劳。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好《宪法》,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维护宪法尊严,推动《宪法》的普及,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的正能量。 一是针对性强。针对校园普遍存在的热点问题,驻点法律顾问陈薇律师通过视频在线授课、面对面解答的形式,详细解答师生提出的问题,为师生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深入宣传了有关宪法、禁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授课的同时派发给全校师生,并在每个教室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咨询活动。 三是有力地推动了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是乐园镇人民政府“七五”普法工作的一次重要举措,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营造了依法治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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