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护方勇律师人身权利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7年3月28日,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方勇律师反映,称其接受廖某某委托,为其诉马某某、重庆某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方勇律师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并由该院委托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保全。2017年3月27日,方勇律师通过电话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保全中心任某某法官和具体承办法官李某某查询案件保全情况,任某某、李某某两位法官在电话中用语污秽,态度粗暴。侵犯了律师的人身权利,其人格权受到侵犯。

【维权过程】

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接到律师反映后,即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去函反映有关情况。2017年4月7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监察室同志到该律师处听取了有关情况并给予答复。

【维权结果】

2017年4月14日,该法院监察室同志递交了涉事法官李某某的道歉信,方勇律师书面回复接受道歉并予以谅解。2017年4月17日,方勇律师向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致以感谢信,感谢行业为律师执业构筑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付出的工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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