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对社区服刑人员聂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聂某某(化名),男,1987年3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河北省定州市。2015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9月7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止。2015年9月,聂某某到定州市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聂某某从小家庭情况特殊,其幼年时其母就逝世,跟随父亲长大,但其父多年为生计忙于奔波,对聂某某缺乏管教。聂某某上初中后便辍学,长期和社会闲散人员在一起,无所事事。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聂某某后,为其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对其开展了法制、道德、政策、警示等内容的集中教育,及时消除聂某某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回归社会和改变命运的自信心。同时,积极矫正聂某某的犯罪心理和好逸恶劳的恶习,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自食其力,完全融入社会。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依托村委干部和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司法所经常性开展走访,教育引导聂某某对生活要有信心,对周围人抱着热情善良的心态,积极学习劳动技能,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同时劝导聂某某其父要对聂某某多些理解和包容,对其积极鼓励和引导,建立和谐温暖的家庭环境。 接收聂某某后,根据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其康复心理、健全人格,适应社会生活;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并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当效果达到后,根据具体情况,将矫正工作的重点调整为:对聂某某进行创业指导,依靠社会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引导服务他人,回馈社会。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由于犯罪,周围的同事、街坊邻居对聂某某避而远之、甚至警惕防备。聂某某自己也不好意思、不愿意面对,心理上更是自卑。渐渐他又与之前的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为此,司法所组织聂某某参加社区服务,并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各种公益性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在社区服务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对聂某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聂某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 聂某某渐渐敞开心扉表示自己一直想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但是周围的人总是对他多有防备,让他觉得自卑。同时,又由于他从小缺乏母爱,家庭经济条件差,总是觉得别人看不起他,聂某某迫切的想改变家庭情况,让父亲不再那么劳累,所以特别容易受不良思想引诱走上所谓的挣钱“捷径”。 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主动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消除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能够勇敢地走出家门,走向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建立起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成员组成的矫正小组,对聂某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聂某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日常考核,每月将评分结果告知本人,通过评语、加分、表扬、升级等肯定聂某某的表现,平复其无用感及挫败感,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其教育引导,促进融入社会。依托定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定期邀请普法办、公安局、监狱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教育活动,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聂某某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等教育学习,通过社区服务帮助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道德修养和抑制不良欲望的自制能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聂某某深受教育和触动,自卑心理消除,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聂某某认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他积极面对生活和就业中的困难,努力学习劳动技能,养成了吃苦耐劳的良好品德。聂某某一改往日的形象,在某物流园找到了工作,由于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最终收获了周围同事朋友的认可。同时,聂某某终于实现自己的心愿,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变了家庭经济情况,老父亲的病情也逐渐好转。在就业之后,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发挥了正能量,书写了崭新的人生,赢得了他人的好评和社会的尊重。

【小结(或反思)】

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受到了法律制裁,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比较深刻,非常珍惜回归社会的自由,但是,由于社会上存在的某些偏见容易产生疏离感、自卑感,他们面临思想融入、经济融入、社会融入的诸多困难。本案中,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同时,紧紧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支持引导创业、就业,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走出生活困境,实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顺利回归社会,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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