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近年来为扎实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汕尾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法治宣传与优秀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深入基层开展“搭文艺台 唱法治戏”活动,借助文艺汇演这一生动形式,打造出亮点、显实效、展特色的高质量汕尾普法品牌。 汕尾市城区红草镇晨洲村有三百多年的养蚝历史,素有“中国蚝乡”之美誉。2023年5月恰逢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汕尾市司法局、市城区司法局、市供电局、市城区法学会在美丽的“蚝”乡联合举办了一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法治文化进基层群众性文艺演出活动。深挖“法治+文艺”丰富内涵,围绕基层群众法治诉求,结合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将法治解读巧妙融进才艺展演之中。通过场景式体验、趣味式交流、互动式普法,主动引导群众在欣赏喜闻乐见文艺表演的同时接受法治熏陶,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道德情操,真正让民法典宣传教育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重点宣传内容】
(一)“典”燃夏日,精彩文艺弘扬法治精神。此次文艺活动围绕民法典主题融入大量法治元素,既有歌曲、舞蹈、朗诵等传统节目,又有渔歌、三句半等汕尾特色民俗艺术。“一起努力,争做春天的骄傲……”一首充满活力气息的歌曲《我们都是追梦人》响起,瞬间点燃全场,拉开了文艺表演的序幕。以民法典宣传为主题的快板《法治中国启新篇》、朗诵《让党旗飘扬在反窃电一线》、渔歌《织网谣》、情景快板《再看汕尾新变化》、相声《美丽乡村》等“文艺+法治”的普法精品悉数登场,促进民法典宣传更具传播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这场文艺表演不仅内容丰富,而且贴近百姓群众生活,吸引大量当地村民、来访旅客驻足围观,引发现场观众的热烈共鸣。台上载歌载舞,台下欢声笑语,掌声不断、高潮迭起。 (二)“典”亮生活,有奖竞猜体验法治趣味。演出过程中穿插设置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环节,选取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如“网络游戏装备或Q币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吗?”“救助别人时好心办了坏事该承担责任吗?”“未出生的胎儿可以接受赠予吗?”主持人以幽默风趣的语言,充分调动起观众朋友参与学习民法典知识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现场群众踊跃参与、你一言我一句的争相抢答。以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将法治元素融入节目表演内、问答互动里、宣传普及中,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民法典小知识被通俗易懂地呈到台上、送回台下,不仅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营造了浓厚学法用法氛围,还让村民旅客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的熏陶。 (三)“典”入人心,法治宣传零距离。本次文艺汇演结合群众法治需求设置了“法治+文化”体验,组织普法志愿者向村民群众、来往游客大力宣传解读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禁毒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互动、深入交流,并发放宣传折页、法治读本等普法资料和精美小礼品,各类“法治套餐”应有尽有。同时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邀请专业律师现场接受群众及游客法律咨询,结合时事热点、法治难点,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等形式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提高公民法治素质,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涵养法治信仰,“典”赞千家万户。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把这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宣传好,汕尾市司法局通过“本土化”视角、融入“多元化”元素,以民俗文化为法治土壤,深挖革命老区红色资源,强化民法典公众价值,有效提升民法典宣传效能,实现全市遍地处处“典”赞,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相伴。 二是优化法治供给,丰富群众体验。围绕国家工作人员、村(居)民、在校师生、新业态从业人员、企业职员等不同重点人群,灵活设置法治宣传流动站点,广泛运用展板横幅、书籍折页等手段,创新宣传形式、细化普法内容。注重受众法治体验,回应公众法治需求,结合岭南特色、红色资源、本土非遗等文化形式,创造性推出“法治+文艺”高质量产品、创新性打造汕尾特色普法品牌,既让法治知识润物无声般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心田,同时也增强全民的法治自信、文化自信、民族自信。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法治建设。本次文艺汇演让民法典“活”起来、“动”起来、“实”起来,筑牢民法典实践阵地的同时,切实达到了寓教于乐、普法入心的法治成效,是推动民法典宣传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的有力举措。让广大群众在文艺体验和社群交流中感受法治温度,使民法典汇入生活、融入文化、润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有力助推平安汕尾、法治汕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