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润心田 多措并举矫顽危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陈某,现年41岁,江西省新余市人,高中文化程度,离异。2013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服刑于江西省洪都监狱。2016年1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4月投入江北监狱。 (二)现实表现 1.违纪次数较多。服刑以来,陈某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其中有威胁顶撞民警、辱骂攻击同改、不服从劳动工种安排等等。 2.与同改关系紧张。陈某思想偏执狭隘,冲动易怒,爱钻牛角尖,常常因琐事与同改发生冲突,人际关系极差,已经到了“过街老鼠”的地步。在民警给陈某调换监舍时,基本上没有人愿意与他“共处一室”。甚至有罪犯得知陈某即将调入他们监舍,联名写信给民警,以此来抵制陈某的调入。 (三)教育转化难点 1.性格因素方面。陈某以自我为中心,暴力倾向严重,报复心强。不论是在劳动上,还是在生活中,陈某多次与同改因琐事发生口角,主动挑衅动手。在冲突中感到吃了亏,他会想方设法找回来,甚至不惜采用“偷袭”的方式伤害对方,对曾经批评过他的民警和有冲突的同改始终怀恨在心。 2.个人经历方面。陈某是家中独子,从小父母管束不多,好吃懒做,行为散漫,好胜心强。进入社会后,陈某从事过多种自由职业,好逸恶劳,自控能力差,加之结交了不少狐朋狗友,逐渐沾染上毒瘾,我行我素、破罐子破摔的习性表现明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针对陈某这一个体的特殊性及危险性,2018年底,监区将其列为重点矫治对象。在进一步查阅相关档案、问询外围罪犯、进行谈话教育摸底后,以我为主包的监区攻坚小组制定了相应的转化方案,开始对陈某进行教育转化。 (一)减少沟通障碍,引导陈某适应语言环境。受地方方言、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陈某一时间难以适应当前的改造环境,也难以在生活上交到“朋友”。鉴于此,我告知陈某,我来自河南,刚参加工作时,同样面临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适应等方面的问题,在与监区领导、同事讲话时,听不清他们说的一些关键话语;吃饭时,好多菜都有辣椒,总是感觉难以下咽。我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来学习方言、适应生活。通过现身说法与共情,使陈某明白,“既来之,则安之”,人不可能改变环境,只能自己调整心态去适应。对此,我提醒陈某平时要仔细听民警的队前讲评、个别教育,在交流沟通时,放慢语速,多向民警、同改请教一些方言的含义,慢慢融入其中,不要疑神疑鬼。在民警、同改的帮助下,通过陈某自己努力地学习,几个月后,他逐渐听懂了民警的讲评、同改之间的方言交流,还能试着说一些方言,为其后续的改造奠定了较好地沟通基础。 (二)坚持因体施劳,破解陈某劳动改造难题。在劳动改造方面,陈某有过多次违纪行为,不是与同改发生矛盾冲突,就是完不成劳动任务。个别教育时,我一直询问他违纪的真实原因。刚开始,陈某不愿意讲,经过我三番五次地耐心劝说、引导,陈某最终说出了实情:二十几岁在江西“混社会”时,经常跟人打架,被砍伤过肋骨、手指,现在左手无名指、右手食指都伸不直。由于手指有伤,做衣服动手时会比同改慢一些。在劳动中时常与流水线组长、同改产生冲突,主要是因为做的那道工序不熟练,而组长又总是催他。他受不了组长的催促,冲动之下就攻击了他,最后自己也受到了处罚。在陈某说出违纪的实情后,我及时给他调换了流水线,让组长在工序安排时考虑他的动手能力,并安排和他做同样工序的熟练车工教他。通过流水线的调整,使陈某明白,即使他在劳动上多次发生较大违纪,民警并没有因此不管他、放弃他,这进一步增强了陈某的改造信心。经过努力学习,陈某逐渐提升了劳动技能,在生产饱和时,还能够超额完成劳动任务,获得劳动加分和绩效报酬。 (三)调整监舍铺位,缓和陈某与同改的关系。随着陈某与他人语言沟通能力的不断增强,加之劳动改造上的问题逐渐减少,我开始考虑如何进一步融洽陈某与同改的人际关系。由于陈某余刑较长,不可能一直住在新投犯监舍。因此,将陈某调入其他监舍是不可避免的。在调动之前,我首先考虑哪一个监舍犯群思想上整体比较稳定、氛围比较和谐,骨干犯、积极层比较多,并事先在该监舍召开一次“吹风会”,叮嘱他们不要对陈某另眼相看,要平等相待,真诚帮助。我还根据陈某的生活习性和诉求,安排他睡在和之前监舍一样的铺位,同时安排一名“积极层”作为他生活上的“对子”,要求“对子”定期向我反映陈某的思想动态、行为表现,一旦发现陈某与同改有出现冲突的苗头,及时汇报,以便我迅速介入处理,避免冲突升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陈某的一种保护。在监舍调整一段时间后,我观察发现,陈某能够友好地与监舍的同改沟通交流,“对子”也很少反映陈某与他人有矛盾。这说明,陈某的自控能力、与同改人际交往的能力都得到了加强。 (四)解决财产刑问题,助力陈某成功减刑。看到陈某的可喜变化后,我又开始考虑如何引导他积极改造,力争多加分、获减刑,进一步巩固矫治成效。于是,在后续教育引导陈某时,我把与他有关的、最新的减刑政策告诉他。在了解政策后,陈某知道自己是累犯,违纪扣分次数多,还有财产刑(没收财产50000元),感到减刑的机会渺茫。鉴于此,我帮陈某仔细地分析他减刑的可能性,并告诉他,想顺利获得减刑,得履行财产刑。陈某说需要家人帮他交钱。于是,我安排陈某拨打亲情电话,通过监听陈某与他母亲的通话,我发现,陈某的母亲很不相信他,认为他每个月打电话回家,就是要生活费,是想让自己在监狱过得舒服些。打完电话,陈某有些沮丧,他感到自己在家人眼中的形象一直没变,他们还是认为他不听话、爱惹事、好吃懒做,所以不愿意帮他交钱。我安慰陈某道:我可以给你母亲打电话,把你的改造情况说给你母亲听。经陈某同意,在请示监区领导后,我用办公电话与他母亲取得了联系。前两次通话时,陈某母亲的态度不是很友好,对他的抱怨比较多,还说别人都是养儿防老,她是养儿遭罪。此后,我坚持向陈某的母亲“汇报”他的现实表现、改造成绩。通过持续沟通,陈某的母亲相信了他在性格上的转变、改造上的进步,为其履行了全部的财产刑。2020年1月15日,陈某被法院裁定减刑7个月。有了第一次减刑,陈某的改造信心大大增强。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两年多不间断的跟踪教育引导,在监区领导、警区同事的帮助下,在陈某的主动配合和其家人亲情关怀的作用下,对陈某的个别教育取得了初步的效果。陈某在性格上、情绪上、行为上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学会了克制自己冲动易怒的脾性;二是与同改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显改善,生活中交到了一些朋友;三是劳动技能日臻成熟,基本上每个月都能超额完成任务;四是能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在亲情电话和信件中,也多了一些对家人安慰的话语。目前,陈某又累计获得了两次行政奖励,正在为自己的第二次减刑而积极努力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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