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周某于2019年8月7日1时许,在利川市因塌方造成胸背部损伤,伤后送利川市某某医院检查治疗,目前为处理此案,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1.1)等标准对其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鉴定过程】
资料摘要 利川市某某医院第XXXX号住院病历资料摘录:患者于2019年8月7日13时08分因“塌方致伤全身多处疼痛、肿胀,活动受限1天”入院。查体:神清,颈部局部压痛,颈部及双肩关节活动可,患肢血运及感觉正常,脊柱生理曲度存在,无明显畸形,腰背部广泛压痛,轻微肿胀,活动受限,骨盆挤压征(-),双下肢肌力及感觉正常。MRI示Th12椎体压缩骨折伴水肿。在局麻下行胸12椎体成型术,术后对症支持治疗。诊断:胸12椎体压缩骨折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1、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检查时间:2019年10月18日。鉴定常用设备: 01-钢直尺、02-卷尺、03-像机及04-阅片箱。 2、体格检查 自诉胸背部疼痛不适。 一般情况尚可,生命体征正常,表情自然,神清,检查合作,对答切题,双侧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减退,双眼白内障(原疾病所致),颈软,心肺腹(-),腰部无青紫肿胀,胸12椎体棘突叩痛(+),胸腰部活动轻度受限,四肢关节活动正常,余无特殊。 3、查片记录 2019年8月10日利川某某医院MRI×示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2019年8月18日利川某某医院DR×示胸12椎体骨折内固定物(骨水泥)在位,椎体稍呈楔形改变。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人叙述的案情经过,对提供的鉴定材料给予审查,并对被鉴定人进行体格检查,其所委托的伤残程度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周某于2019年8月7日因务工时受伤,临床检查见腰背部广泛压痛,轻微肿胀,活动受限,双下肢肌力及感觉正常,经MRI检查并诊断为胸12椎体压缩骨折。 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并行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成形术,术伤后经积极治疗和休息数月多处损伤已逐渐康复,经X线复查见胸12椎体骨折内固定物(骨水泥)在位,椎体稍呈楔形改变。虽然胸12椎体骨折行手术治疗,但仍造成脊柱负重及稳定功能下降,导致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故依据目前检查情况,其损伤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7.1.1)第5.10.6.2)条之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周某之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