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某日,重庆市梁平区某街道某村冉某其父因病去世,冉某某未取得外出务工的郭某同意,将其父尸骨葬于郭某某的承包田里。郭某春节回家后,多次要求冉某一家将其父坟从自家承包田里迁出另葬它处,冉某一家不愿违背民间风俗,愿意给予郭某均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迁其父之坟。冉、郭两家多次因葬坟补偿一事引发纠纷,没有达成一致。 2018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正值即将大年,郭某想到因本人不在家,冉某一家欺人过甚,未经自己同意将其父葬于自己承包田中,心中怨气很大,于是借春耕灌水犁田之机,将葬冉某之父的坟淹了基脚,冉某与郭某两家引发纠纷,大吵之中,险些发生群体性事件,后经赶来的村干部阻止,未酿成大祸。因还有几日便是农历新年,由于两家积怨已深,一时难以调和,村干部便给冉、郭两家约定春节后进行调解解决他们之间矛盾,该起纠纷暂时平息了下来。 在春节中,由于亲戚走动,不免个别人对郭某家有些鼓动,郭家越想越来气,冉、郭两家再次发生口角,郭某反来复去想起很是窝火,便叫来家人扛上锄头、铲子等工具,来到冉某的父亲坟前,掘动坟头,撬开棺材。冉某听说祖坟被挖,气愤涌上心头,带着一家人来到其父坟前与正在挖坟的冉家大打出手,一场群斗上演了。该村乡邻见此情景报警,派出所即出警十几警员,村和街道干部闻讯也赶来,制止了一场血光之灾。但冉、郭两家还是有人受伤。鉴于此起矛盾纠纷情节严重,公安机关给予了冉、郭两家领头之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冉、郭两家矛盾更加深化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得知此事后,主动与所在村委会联系,约定待冉、郭两家当事人执行完行政拘留处罚后到街道调委会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委会于2018年3月26日组织冉某和郭某两家进行调解。 听取双方陈述诉求,了解纠纷真情实况。调解中,调解员听了田土承包人郭某陈述纠纷过程,并询问了郭某的诉求,郭某的要求:一是冉某将其父之坟从自家承包田中迁出;二是赔偿因双方打架郭家被打伤人员全部医药费;三是赔偿其拘留的精神损失费;四是自己这期间的误工费。 调解员同时也听取了葬父的当事人冉某的陈述,就田土承包人郭某所提出的诉求,征询了冉某的意见:一是其父之坟若搬迁,是犯民风民俗大忌,愿意以适当经济补偿的方式给予郭某进行补偿;二是双方在打架中都有伤害,医药费各自承担;三是冉、郭两家都有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存在精神损失费;四是因春节期间,郭某放假在家并未务工,也没有误工费之说。 调解员通过双方陈述纠纷经过,摸清双方诉求,并调查询问了该村村干部,了解到:冉某其父去世之时,将安葬之地放在了郭某家的承包田里,于是便电话联系了在重庆主城务工的郭某,请求郭某同意,在与郭某通电话之中,郭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冉某将其父葬在其承包田内。由于安葬时间紧,冉某在未经郭某的同意下,将其父坟修于郭某承包田。郭某务工回家后,冉某找到郭某均协商愿意给予补偿费,郭某要求三万元,冉某嫌补偿费太高未能达成,待在冉某荣的亲朋好友劝他同意付三万元时,找到郭某,此时郭某不同意了,又要求五万元了;待冉某考虑一些日子后,同意了;郭某又再次要求七万元,反复了几次,冉某这次更不愿意给这么高的补偿费,便发生了掘坟双方群殴被拘。 抓住矛盾争议焦点,突破争执达成协议。调解员了解了该起矛盾起因和经过,通过研判,准确找到该起纠纷的焦点:是否“迁坟”和如何赔偿。抓住了矛盾焦点,调解员在头脑中迅速拟出了调解方案,运用人民调解中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 调解员首先找来冉某及其几个子女,进行单方做工作。指明了冉某埋葬父亲,未征得田土承包人郭某同意,强行将其父尸体埋葬在郭某田中,侵犯了郭某的山林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改变了土地性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冉某一方存在明显过错,让其认识到行为上的错误。迁坟是郭某的正当要求,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但基于有利于矛盾的化解,更好尊重当地民风民俗,调解员在不迁坟的基础上去作调解工作。冉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调解,希望达成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调解员其后找到田土承包方郭某,也指出了其放水淹坟和掘坟有悖于农村的民风民俗,郭某也认识到自己鲁莽错误行为。调解员从不结仇恨,利于邻里和睦,换位思考,尊重当地民俗等方面做其思想工作。郭某一家愿意调解,同意在不迁坟的情况,接受经济补偿。 经过几番的单方和双方在场的做调解工作,矛盾双方为经济补偿达成了一致协议。为了防止其矛盾再次发生,调解员建议将冉某荣之父的坟所占田土由郭某置换给冉某,杜绝再因耕田等事引发纠纷,断绝矛盾根源。这也得到双方当事的接受。
【调解结果】
经调委会的不懈调解,冉、郭两家达成了协议:冉某因建其父坟所占郭某承包田,由冉某荣用承包田在2018年3月27日前与郭某均现承包被占修坟田互换;冉某修其父坟占用郭某承包田,由冉某一次性支付郭某补偿款68000元;双方因纠纷产生的误工、医疗、交通、坟墓恢复等费用均自愿放弃主张。 这一件矛盾纠纷,历经埋葬占地、放水淹坟、聚众掘坟、相互群殴、违法被拘等,通过人民调解圆满得到解决,同时也有力化解了即将酿成一场民转刑的事件。
【案例点评】
该起侵权纠纷得以调解成功,调解员关键把握了三点: (一)尊循公序良俗,尊重民风民俗。在此起矛盾纠纷调解中,基于案情的特殊性,调解员要善于研判,理清调解思路,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解决纠纷。我们要跳出常规思维,另辟解决路径,尊重当地民俗,维护和谐稳定。 (二)善于讲理说法,认识自身过错。调解员在调解中,通过讲理说法的宣传教育,能正确指出双方各自的过错行为,这些过错行为是否于法于理,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并承认自己的过错,理解相对方,这才利于调解协议的达成。 (三)抓住矛盾焦点,运用调解技巧。该起纠纷双方围绕“迁坟”和补偿这一焦点,发生争议。我们调解可以让双方“换位”思考,找到双方共识。通过单方和双方在场做工作,用远亲不如近邻的劝导来触动双方互谅互让,相互理解,从而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