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性障碍戒毒人员夏某医疗与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夏某,未婚,大专文化,合肥市人,父母皆为退休职工,2017年因吸食冰毒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夏某自述与父母关系不好,认为是母亲拆散他与前女友的恋爱关系,自己被强制隔离戒毒,是父亲报警导致的。 夏某入所后,一直行为怪异,注意力不集中,不时独自发笑。经医学鉴定,医生认为夏某存在精神病性障碍。民警在对夏某进行药物治疗的同时,进行教育关怀和心理咨询,夏某情况明显好转。

【案例基本情况】

(一)现实表现 入队初期,多名民警找夏某谈话,夏某自述的家庭情况及经历大多不一致。经一段时间观察,民警发现夏某思维散漫,注意力不集中且伴随冲动行为,自知力缺乏,意志活动减退,常独立发呆,或自言自语,或无端辱骂某些不明人员。在参加戒治活动过程中,夏某总是表现出只服从不理会、不按规定要求做的态度。 夏母第一次来所探访,在简单交流后,夏某便开始辱骂母亲,并自己终止了探访。 夏某个人卫生极差,经常不刷牙、不洗脸,长时间不洗澡,起床后不按规定叠好个人被褥。 (二)原因分析 1. 夏某父母皆为工厂退休职工,原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夏某家中独子,自幼受父母溺爱,缺少生活自理能力和人格独立,后来大专毕业,到了父母原工厂上班,但事业不顺,工资不高,曾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至今35岁仍然未婚。夏某本人缺少独立能力,生活、工作和情感多方受挫,精神上屡受打击。 2. 夏某曾长期嗜酒,以酒精麻醉自己,后又吸食冰毒,通过毒品寻求刺激和慰藉,结果导致恶性循环,加重了自身的精神问题。 3. 夏某因吸毒进入戒毒所,心里的愧疚感加剧,况且自幼受溺爱,面对戒毒所的规范和约束很不适应,无法正确料理日常戒治生活事务,与人沟通交流能力缺乏,易自我封闭,自我挫败感、失落感不断强化。 (三)制定方案 根据戒毒人员夏某的实际情况,戒毒所成立矫治小组,由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等部门共同会商,制定医疗与教育矫治方案,并各负其责。主要措施包括:以精神诊治和药物治疗为主,安排专人照顾,落实人文关怀;开展心理咨询,改善心理状况;开展行为养成训练,提高适应社会和生活自理能力;加强认知教育,强化戒毒信心,提高整体素质;组织多项集体性活动,增强集体意识,提高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继续收集夏某的戒治表现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定期进行方案落实情况汇总,以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方案。 (四)实施过程 1. 细心照顾,关怀救助 (1)民警安排专人负责对夏某的日常照料及全天候关注,尤其在他病情加重期间,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出现任何意外。 (2)落实责任民警并要求经常找夏某谈心,关心他的生活和健康,夏某遇到困难及时解决,在不逾越法律法规和场所规定的基础上,尽量放宽对夏某的约束。 (3)民警与夏某母亲沟通,让她多来所看望,给予亲情抚慰和鼓励。 2. 及时治疗,控制病情 (1)精神专科药物治疗。民警带夏某到专科医院进行专家会诊,开具治疗处方,进行药物治疗。民警督促夏某按时正确服药,定期复查。 (2)稽延性症状治疗。对夏某因吸毒而产生的稽延性症状,场所落实专职医护人员进行观察治疗。 3. 心理牵引,强化意志 对夏某的心理咨询并不顺利,因其注意力不集中,咨询师难以和他进行有效地沟通交流。因此,心理矫治中心择机安排夏某到中心,开展VR防复吸游戏、宣泄室击打、奔跑、大声喊叫等一些趣味性的娱乐活动和心理宣泄,以吸引他的注意力,不断强化夏某的意志活动。 适时安排夏某参加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会根据活动内容,安排若干人协助夏某,练习完成规定动作和团体协作,促进夏某加强与人交流合作,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4. 养成训练,强化能力 (1)以鼓励为突破口。夏某虽然大专毕业,但社会适应能力不足,处处受挫,精神倍受打击。对此,民警安排夏某做些力所能力的事,尽量多表扬、多鼓励,积极发挥夏某所长,循序渐进地提高他适应能力和信心。 (2)从细节规范入手。民警安排两名戒毒同伴与夏某吃、住、活动在一起,通过重复示范练习和提醒,帮助夏某学习掌握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提高其自理能力。另外,民警及时纠正夏某的一些细节问题,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站、坐姿态不规范,个人卫生差等。通过一段时间的坚持,夏某的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程度提高,很多不良习惯渐渐有所改善。 (3)合理安排集体活动。夏某文化程度相对较高,夏某从一些集体性学习和益智娱乐活动看到了自身的闪光点,在一定程度改变了对自我的否定性认知,与人沟通交流和合作的能力也得到加强。 5. 认知教育,强化信心 (1)加强毒品危害性教育。民警向夏某讲解嗜酒及吸毒成瘾的生理、心理原因,尤其是冰毒对人的身心伤害,并带夏某接受VR毒瘾评估与矫正治疗。 (2)强化康复信心。民警向夏某介绍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本所专业化戒治流程以及现在正在使用的先进的戒毒技术设备,让夏某认识到强隔离戒毒是当前最可靠、最有效的戒毒及相关疾病治疗场所,强化夏某的戒毒和治疗信心。 (3)提高整体素质。民警通过文化艺术、法律法规、戒毒常识、身心健康、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及健康生活方式的培养,提高夏某整体素质,使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抵御毒品诱惑。 (五)实施效果 经过持续一段时间持续的药物治疗、身心康复,以及教育关怀,夏某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发病的程度呈逐步下降趋势,幻视幻听及胡乱骂人现象基本消除,与人交流基本正常,生活能够自理。当然,夏某的意志力还没有完全恢复,仍需长期性持续治疗和康复。 夏某父母对夏某的恢复状况非常惊讶,找到民警逐个感谢,并对儿子的未来充满希望,表示待儿子回归后,一定按照戒毒所的做法和要求,帮助儿子共同戒毒,并坚持精神治疗和身心康复。

【案例思考】

戒毒人员出现精神类疾病与障碍,一般办理所外就医,寻求更好的治疗条件。如在戒毒所内治疗,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采取相对复杂的有针对性的矫治措施。 (一)患精神类疾病的戒毒人员一经确诊,须由具有精神专科门诊及专家的医院进行会诊,并开具治疗方案和处方,药物治疗控制病情,是对患精神类疾病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的前提。 (二)戒毒所须采取必要的全天候保护措施,确保此类人员的人身安全。医疗人员在进行精神治疗的同时,还要进行稽延性症状等吸毒相关疾病的治疗。 (三)寻找精神疾病产生的根源,制定针对性的诊治方案和教育矫治措施。 (四)遇突发性事件,民警应区别对待,不可简单处理,防止此类人员精神再受更大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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