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在刚进戒毒所时,往往都没有认识到吸毒的违法性,不安心戒治,不服从管教,屡见不鲜。为了更好的教育矫治此类戒毒人员,我们通过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帮助戒毒人员解答内心的法律困惑,再以普法教育为教育戒治辅助手法,加强戒毒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戒毒信念,促进其安心戒治,最终能够戒断毒瘾,重塑健康人生。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周某,女,26岁,初中毕业,未婚,无子女,无重大躯体疾病史,无家族精神病史。 2、主要成长经历 周某自幼父母离异,跟随奶奶生活,年少时结交了社会不良分子,染上恶习,从最初开始吸食摇头丸,到后来吸食冰毒,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长达5年左右,这是周某第一次被强制隔离戒毒。 3、现实表现 周某入所后不服从管教,情绪焦虑,消极对待戒治生活,且时常失眠。民警通过与其谈话后了解到,周某不服公安机关做出的强戒决定,以至于入所后对教育戒治产生抵触心理。 (二)戒治过程 根据本案例分析,制定以综合性教育戒治的计划,确定具体戒治目标及最终戒治目标。具体目标:通过“1+1”法律服务这一方式,即“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使周某相信民警在用心帮助她解决自身的困难,让她提出自身的需求和困惑。通过安排戒毒所内法学专业民警为其释法解惑,在这过程中让周某能够认识到自己吸毒的违法性,达到周某自愿主动服从管教的目的。最终目标:通过法学专业民警的法律服务,使周某安心接受教育戒治生活,对社会、对生活充满包容之心,对自己充满自信,彻底戒除毒瘾,恢复健康的人生。 一是“法律咨询”——释法解惑促戒治。 周某自述被抓时并没有吸毒,现场尿检也是阴性,可做了毛发检测却呈阳性,周某对发检结果有异议,不服公安机关做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也曾委托家属向决定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最终复议决定维持,面对这样的结果,周某心中仍然不解,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强制戒毒,从而导致周某入所后无法安心戒治。法学专业民警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时了解到,周某法律意识淡薄且性格较偏执,起初该戒情绪较激动,经民警安抚后情绪有所缓解,民警再通过讲解公安机关“尿检、发检”所依据的《吸毒检测程序规定》,以及《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第10条规定:“发根端3厘米以内的头发样本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表明被检测人员在毛发样本提取前6个月以内摄入过毒品。”听到这里周某若有所思,在这讲解过程中周某逐渐认识到自己吸毒的违法性,表示自己此前想法太过偏激,今后会积极配合民警管教,安心戒治。此次法律咨询服务,以释法解惑的方式帮助周某排解忧虑,有助于缓解焦虑情绪,调整戒治心态,唤起积极主动的戒毒意识,激发戒毒动力,提升教育戒治成效。 二是“普法宣传”——精准普法入人心。 除了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外,民警还利用晚间教育时段为周某普及讲解《法律援助法》的相关知识,如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及申请程序,以及与戒毒人员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多方面进行阐述,让强戒人员听懂法,会用法,更守法。周某从开始时怯于提问回答,到学习法律知识后,能从容自信踊跃发言,其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她们戒毒的信念。除此之外,也告知周某如对强戒决定还有疑虑,可向决定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过精细化普法,引导周某学会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将法治观念深入戒毒人心,进一步培养强戒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 (三)戒治成效 通过对周某进行法律专业的答疑解惑,认识到自身吸毒的违法性,提高了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对吸毒的违法性认知,使周某原本急躁的性格有了改善,对待同戒也开始注意说话的语气、态度,待人变得更加宽容,能较为融洽地融入集体当中,在大队行为规范管理等方面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积极服从民警管教,彻底戒断的信心也树立起来,能够积极面对戒治生活。
【案例思考】
1、在教育戒治过程当中,要抓住戒毒人员内心真实的需求。这是教育戒治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点。正如“解铃还须系铃人”,帮助戒毒人员剖析内心矛盾,抓住戒毒人员的内心真实需求,找出问题的症结之所在,“对症下药”是开展教育戒治工作的突破口。 2、鼓励戒毒人员敢于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戒毒人员普遍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当自身遇到法律困惑时,很多戒毒人员不知该如何正确的表达利益诉求。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民警应该加强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观念,切实增强戒毒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戒毒人员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