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犯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徐某,男,离异,四劳,出生于1971年4月,小学文化程度,甘肃省人,左腿骨股颈摘除,左眼失明。2018年10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8年11月19日到甘肃省永登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成长经历 徐某在小学毕业后辍学,由于从小娇生惯养,养成好吃懒做的习性,混迹于社会,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养成许多不良习惯,在本次犯罪前共服刑三次,由于多次服刑改造,对政府、社会存在仇视和敌对心理。 2.入监初期的改造表现 徐某自入监以来,改造情绪不稳定,以身患疾病为由顶撞、威胁监狱人民警察;辱骂、殴打对其进行帮助的罪犯,抗改行为明显。在入监半月内两次进行绝食,2018年11月21日,在谈话时徐某明确表示:“要么监狱把我退回看守所,要么给我看病。”11月22日中午开始绝食。因徐某多天未进餐,感觉到身体不适,11月26日上午,监区安排徐某到医务所检查治疗。在治疗期间,医务所医生向徐某详细讲解了其患疾病的原因,现阶段的病情和身体状况,以及绝食对自己的身体和精神造成的损害。同时,管教民警在谈话中,规劝徐某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疾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爱惜自己的身体。医生的讲解、管教民警的真情动摇了他的绝食念头,治疗后徐某开始进餐。2018年12月1日,徐某以照顾自己上厕所罪犯妥某来迟为由,辱骂、殴打罪犯妥某,民警迅速到监舍进行了制止,随后徐某又开始绝食。在绝食期间,民警多次给徐某谈话,做思想工作,徐某明确表示“监狱不应该接收他,收下就得给他看病,他腿很疼,不看病他就不吃饭。”12月4日中午在谈话时,徐某说“监狱不给我看病,长痛不如短痛,我不想活了,死了算了。” 3.罪犯自我认知 由于徐某进入社会时间早,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厮混,养成了不劳而获的坏习惯;思想较狭隘,把自己身患疾病当做逃避法律制裁和服刑改造的护身符,对政府和社会存在一定的不满和仇视情绪。 4.心理健康状况 心理测试结果显示:人格趋于外向,好交际、随群符合,冲动鲁莽,情绪易激动,容易感情用事,轻度烦躁,有轻微变态心理,具有同情心。 5.原因分析和改造中的难点 徐某是累、惯犯并且身患疾病,有一定的自伤自残倾向,反改造经验丰富;对事物的认知比较偏执,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扭曲,思想较狭隘,排斥和抵触监狱的强制改造,对其犯罪和社会危害性认识不够深刻,不能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 6.改造目标 教育徐某认罪悔罪、守法守规、服从管教,促使其打消消极抗改念头,重树生活信心,纠正错误认知,顺利重返社会。 7.罪犯改造措施具体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抓好安全,做好管控。管理好、控制好是教育好的前提,也是能否转化徐某的关键。经过对信息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发现徐某绝食的原因是,其一直偏执认为自己所患疾病是由于在监狱服刑所致,监狱机关就应该满足他的许多无理要求,对其进行特殊照顾,若得不到满足就以绝食和自伤自残甚至轻生的言论威胁管理民警,想以这种方法引起监区、监狱的重视,以达到其目的。对于其上述行为,监区首先采取的是安排能力素质稍强的服刑罪犯对其进行包夹,确保24小时有人陪护,要有方法有步骤的接近徐某,并做好记录;其次做好各种预案,随时做好应对准备;再次在案例组成员与其谈话中,要使其明白管教民警有能力识破和解决他的这种“小伎俩”,监狱是不会对无理要求做出让步。 第二阶段:消除隔阂,取得信任。人是感情动物,每个人都有心灵脆弱的一面,要想有成效的对罪犯进行教育,必须要化解罪犯对立和仇视心理。在徐某第一次绝食期间,案例组成员每天早中晚3次与其谈话,徐某抵制情绪非常严重,对民警的谈话不理不睬,绝食第五天由于身体不适,监区决定带徐某前往医疗所就诊治疗,在治疗完毕后开始进餐,停止绝食。第二次绝食开始后,监区迅速成立个案管理小组,心理咨询师迅速介入,第一时间通过与包夹罪犯的了解,发现徐某对于自己的病因认识有问题,对家庭成员有很深的感情。以此为切入口,案例组成员通过与徐某拉家常、关心生活问题的方式,使其戒备心理大大降低,渐渐的取得了徐某的信任。从与其谈话信息和行为记录的汇总、分析中研判出其绝食的目的不在于轻生,而是想通过绝食等抗改行为,威胁监狱机关达到满足自己不合理要求的目的。同时监区根据徐某两次绝食后的身体情况和所患疾病情况,申请带徐某到康泰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一定程度上也使其放松了戒备,使得案例组制定的改造计划可以顺利进入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心理治疗,亲情感化。在研究徐某的各种信息后,我们决定对徐某进行生命教育心理辅导。生命教育心理辅导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指导服刑罪犯认识生命的意义,进而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第二,增进团队成员对人的关怀,丰富生命的内涵,提高生命价值;第三,协助服刑罪犯检视自己的生命历程;第四,教育服刑罪犯尊重自己和他人,关怀社会。 我们根据徐某的情况为其选择了“生命之光”、“生命之源”、“珍爱生命”、电影赏析”、“学习手语歌”等五项活动,具体活动情况如下表: 次序 活动名称 活动目标 主要活动 一 生命之光 1.协助成员彼此熟悉,培养人机互动能力; 2.让成员寻找属于自己生命的元素; 3.成员订立团体规范和对团体的期待。 1.探究生命的元素; 2.规范树 二 生命之源 1.协助成员感悟生命来源和母爱的无私与伟大; 2.协作成员顿悟生命过程中可感恩的人。 感恩的心 三 珍爱生命 1.带领成员探讨生命中遇到的困惑与适当解决方式; 2让成员了解如何以正向积极的态度面对困惑。 1.生命玻璃杯 2.小挑战、大帮手 四 电影赏析 1.借助影片内容引发新生思考; 2.观后共同分享感受和心得。 1.{暖春} 2.{轮椅上的奇迹} 3.{荒岛余生} 五 学习手语歌 1.通过学习手语歌,学会艺术的表达; 2.帮助团体成员对亲情友情感恩。 1.{万爱千恩} 2.{妈妈我想你} 3.{国家} 徐某家庭支持比较好,哥哥姐姐较关心他;家中有一男孩,孩子是他的牵挂。徐某自入监以来,监区民警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与徐某家人联系,经过细致、耐心的沟通,争取到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定期安排其与孩子打电话沟通联系,并在孩子寒假期间安排与其会见,利用孩子的叮咛、嘱咐使其动摇绝食的信念。 第四阶段:法制教育,巩固效果。监区民警结合日常的政治理论教育,要求徐某以周边的人和事与自己对比,寻找自身存在的差距,正确定位自己的人生坐标,积极参加由监区举行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道德法制教育、劳动教育以及科普教育等活动,并要求其自查、自纠、自我反省,深刻剖析自我,自问自己的历次犯罪行为到底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分析检讨对抗改造行为中自己究竟又能得到什么?纠正其认知的绝对化、片面化、极端化;通过加强对徐某法律常识教育,使其掌握罪与非罪、违法犯罪的基本含义及其法律解释,理解违法犯罪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采用“角色换位”办法,利用其家人来监探视路上被盗窃钱包的事例,让其站在被害人角度谈感想,从而认清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达到认罪悔罪目的;用行为规范严格约束徐某的改造行为,在平时的改造中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徐某行为规范的遵守情况,加强日常行为养成教育,严格约束徐某在改造中的言谈举止,实现角色的转变,逐渐矫正恶习,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鼓励其闲暇时间多读书,开拓视野,提高文化素养,激发徐某参加监区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丰富改造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民警不懈努力,徐某在生命教育心理辅导活动中表现积极,辅导活动结束后,徐某已打消轻生念头表示不再以绝食对抗监狱的管理,对民警所做的的工作比较认可,对其在刚入监时的言论和行为深有悔意,并写出了认罪悔罪书。如今,徐某已经能服从日常管理,接受管理教育,积极参加兴趣小组,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心理评估显示徐某除有轻微敌对症状,其余各项指标均为正常。 通过对徐某的个案矫治工作,使我们对徐某这类无病呻吟,小病大养,通过伪装获得同情,以达到逃避惩罚和劳动改造的病残犯的教育矫治工作有了一定的经验,他的矫治工作的成功凝聚着整个案例组成员的智慧、心血和汗水,在整个矫治工作中,通过详细的记录、科学的分析、研究,摸清他们抗改思想的根源和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借鉴了许多监狱既有的罪犯改造案例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本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保证了本案管理的全程积极干预意图的完整落实。总之,面对新形势下的改造格局,我们应该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改造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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