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借唤心”助“撞墙”戒毒人员 田某回心转意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田某,今年31岁,初中肄业后即游荡社会。不谙世事的他“义”字当头,全凭一身义气行走江湖,为煊赫一时的江湖地位,他罔顾法律,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起贩毒买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3年田某终因贩毒被抓,判有期徒刑1年。出狱后的田某,虽想悔过自新,但定力不足,终究抵不过“诱惑”,又开始“故伎重演”。2017年9月,田某应“朋友”之邀来厦门游玩并入住某宾馆(来之前吸过“冰毒”)。警方在例行检查时,发现田某再次吸食毒品,因而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田某因不服强戒决定,遂在派出所用头撞墙,企图以自伤自残的方式逃避处罚。田某在公安强戒所期间,排斥他人,多次出现肢体冲突。转入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后,田某沉默寡言,漠视他人的关心帮助,无心戒治,对民警极度不信任,消极应付民警的谈话教育,对各项戒治活动敷衍了事,常以身体不适逃避康复训练。

【案例基本情况】

制定教育戒治方案 大队综合田某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心理测试结果、戒治表现、性格特点、个别谈话等,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对田某的戒治工作,制定了一套针对田某的“组合拳”。 一是开展个体心理咨询,纠正其错误认知,消除其反社会倾向,化解其心中怨气戾气。 二是开展亲情帮教,用诚心、爱心纠正田某的过错,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而激发其戒治动力。 三是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对田某进行滴灌式渗透教育,让其修身静性,增强戒毒信心。 戒治方案实施过程 一是借助心理咨询,改变认知。大队心理咨询师林拱之及时介入,对其进行心理辅导。通过咨询了解,田某的主要问题是观念错误并带有反社会人格倾向。因此决定采用认知领悟疗法,帮助他重新构建认知结构,认知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并且培养他的责任感。通过认知疗法,促使他提高社会、家庭责任意识,特别是对生命的敬畏意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好生命,爱护好生命,让生命换发璀璨的光芒,不能将自己的生命视为儿戏;加强法律意识、道德意识的培养,让他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增强自控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情绪的主人,重新定位,重建信心,客观面对现实环境。 二是借力亲情关怀,缓和矛盾。俗话说:“亲人是纽带,家庭是港湾”。大队民警认为田某“撞墙”自伤自残、敌视民警、抵触所规,主要是情绪冲动、人际关系紧张所致。如果能得到家人的关爱、民警的帮助,必然可以缓和矛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大队民警想方设法第一时间给田某开通亲情电话,使其尽早与家人取得联系。大队经请示分管所领导,简化程序,仅用半天时间就为田某开通了亲情电话。田某看到大队民警忙前忙后,上下奔波,所领导特事特办,开启绿色通道,当拿起电话听到家人声音的那一刻,那躁动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那种仇视一切、拒人千里的眼神变得柔和。落实干预措施,安排田某的老乡进行夹控,一为防止其再走极端,二则借助“乡音”的亲切感,让其有机会吐露内心的想法,让强烈压抑的情绪有释放的可能。 三是借势传统文化,寻根治本。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明的瑰宝,其内涵博大精深,能涤荡净化心灵。大队民警充分利用中华传统文化的优势,结合场所其时组织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耐心给田某讲解《论语》《弟子规》《颜氏家训》。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民警春风化雨般的耐心教育,逐渐打开了田某封闭抗拒的心。田某对此感触很深,说道: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警官的教育,使我懂得“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自己做错事要勇于承担,要多从自身找原因,“不怨天,不尤人”,“不迁怒,不贰过”。他还表示不能辜负家人的期待,要安心戒毒,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回归家庭。 戒治效果 戒毒人员田某经过大队民警和风细雨般的精诚教育,取得良好戒治效果。从原来的强烈敌意和对抗情绪,到现在自觉守规守纪和拥护民警,后又被选调到后勤大队,他工作更加卖力主动,常常是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田某刚入所时以种种理由逃避戒治,现在觉得在所里不仅能够戒断毒瘾,还可以学习戒毒知识、心理知识、文化知识,丰富了内涵,而且能够锻炼身体,锻炼出良好健康的体魄,这是他在所外无法想象的。民警们的付出终于有了回报。

【案例思考】

田某这起成功转化的案例,给我们很深的启发和思考:对症下药的心理咨询,让戒毒人员在平等、尊重的氛围里改变错误的认知,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必须带有感情、带有温度,而不是一味冷冰冰的说教、灌输;民警的真诚教育、亲人的关怀帮教,对戒毒人员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心灵的交融,爱心的传送。传统文化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力量,在戒毒场所开展传统文化教育非常有必要,通过修心教会戒毒人员为人处世的哲理,能够解开他们的“心结”,积极搭建沟通的桥梁,激发戒毒人员的戒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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