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三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实现患者、医生、医院、医保基金等多方共赢的预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次在中央深改委(组)会议上肯定三明医改,国务院先后5次对三明医改给予通报表扬,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3次发文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视察时指出,三明医改体现了人民至上、敢为人先理念,其经验值得各地因地制宜借鉴。 2021年,在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过程中,三明市法治引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项目这一单项项目在全省脱颖而出,被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命名为福建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
【任务措施】
(一)坚持依法决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决策机制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康至上的理念,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一位市领导集中分管医疗、医保和医药事务,对医改团队充分信任、充分支持、充分授权,全力打造依法、科学、民主、高效的医改决策机制。 一是规范决策建议。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针对压减药价虚高水分和医保基金运行、医院运行等事项,及时向市医改领导小组提出决策事项建议,并论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理由、依据和初步意见等。 二是严格起草程序。经领导小组同意后,职能部门在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充分协商协调基础上,拟订决策草案并征求各级医院、专家意见,形成送审方案。 三是落实公众参与、审查评估程序。综合运用网上调查、测评、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多渠道征集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并充分论证。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前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事项,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及时研判调价后医药总收入增幅是否超过10%,是否超过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 四是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依托大数据动态监测系统,建立指标综合评估体系,对医改决策的效果和影响开展跟踪评价,评估政策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必要时调整政策。 (二)强化制度供给 以医改作为地方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小切口”和“先行地”,持续健全“三医”管理制度,确保医改各工作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无缝衔接。 一是建立健康管护制度。整合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建总医院(市区紧密型医联体),实行人财物事绩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区域内群众健康“守门人”角色。 二是建立医保基金“双打包”制度。实行“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打包支付制度,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建立以C-DRG收付费为基础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看病,实现同病、同治、同效、同价。 三是建立医防融合制度。推进疾控中心综合改革,公卫与医疗机构医防融合工作实行清单制管理,加强慢性病“分类、分级、分标、分片”和积分制管理,让老百姓少生病、晚生病、不生大病。2021年出院患者总体满意率91.84%,居全省前列。 (三)强化立体监管 坚持法治思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线上线下监管齐发力、内部外部监督不放松,守好人民群众每一分“救命钱”“保命钱”。 一方面,实行“线上+线下”监管。通过在线数据监控审核系统,监测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药师诊疗服务行为,重点监控重点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及基金使用情况,筛查疑点信息、及时纠正违规问题。通过专项治理、交叉检查、飞行检查、日常稽核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稽核,实现监管全覆盖目标。 另一方面,实行“内部+外部”监督。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向总医院派设纪委书记,加强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管理,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药品生产企业医药代表向医务人员行贿行为发生。每月将公立医院、医保基金运行及医生用药排行等信息通过“健康三明”服务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聘请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监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情况,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基金监督。2021年全市追回的违规医保基金仅1038.6万元,占全省3.28%。
【特点和效果】
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医改便民惠民利民措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健康上水平。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80.02岁,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负担得减轻。职工医保住院患者总费用次均报销比例由改革前的72.26%提高到2021年的75.64%,居民医保由46.25%提高到67.57%。 三是服务更便捷。将实行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服务管理,开通基层医保端口1098家,覆盖率100%,解决了村(居)民在家门口看病报销“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实施便民惠民措施,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2021年全市参保人员人均医疗费用1871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