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王某,男,1976年生,贵州省镇宁人,初中文化程度。2015年3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5年6月25日投入贵州省太平监狱服刑改造。入狱后,民警发现王某性格孤僻,控制欲较强,不能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总认为别人都针对他,不能很好处理与同犯之间的关系,多次违反监规纪律,以身患疾病(HIV)为由不服管教,抗拒改造,2016年4月14日被监狱列为重点管教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王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有四个姐姐,父母系老来得子,对他非常溺爱,使其养成了凡事皆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在他成长过程中,父母亲由于忙于做生意维持生计,忽略了对他的教育。 (2)社会经历:王某中学毕业后便到县里打工,但由于怕吃苦,什么工作也没做好,多数时间在社会上混迹,并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随后沾上毒品。因吸毒开销大经济能力有限,最后走上贩毒和抢劫的犯罪道路,曾于1997年被劳动教养四年,2002年被强制隔离戒毒半年,2012年被强制隔离戒毒半年。 2.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入监后多次违反监规纪律,顶撞干警,抗拒改造。先后多次因打架被禁闭。通过直管民警多方了解,反复开展谈话教育,掌握了王某的原因所在。 (1)法律观念淡薄。 王某由于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置若罔闻,导致入监后认为自己只是吸毒,抢劫没有伤害到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没有多大,而且自己吸毒是他人教唆的。 (2)家庭原因。 王某的父亲已在他之前服刑期间病世,母亲年老体弱,妻子因他多次入狱而离婚,家人都不愿意搭理他,认为他是家族的耻辱。这让王某感到已经没有未来,索性表现出破罐子破摔、无视监规纪律约束的行为。 (3)自身原因 王某性格孤僻,心理扭曲,爱钻牛角尖,控制欲较强,总是要求别人按照自己方式来处理问题。因长期吸毒感染了HIV,自认为活不到几年了,于是更加为所欲为,无视民警的管理。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进行入监心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王某人格较孤僻,不合群,不关心他人,难以适应外部环境。缺乏同情心,紧张,易怒,对人抱有敌意。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而且耿耿于怀,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王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为自己吸毒和抢劫没有多大罪恶,而且自己吸毒是被人教唆的,不能怪他。 (2)性格因素:由于家庭环境影响,王某在年少时受到家里的过分溺爱,处处以自己的意志行事,导致踏入社会后以我为中心,遭到挫败后就激起逆反心理。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可以感受到他强烈的心理缺陷,认为别人不跟他说话就是看不起他,不按他的想法做事就是挑战他,常表现出易激怒、偏执、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王某性格属于倔强型,对人和事缺乏正确和理性的判断,自己认定的东西就要别人也得认同,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宽容理解的心态,容易被周围环境影响而产生愤怒和冲动,与同犯之间关系紧张。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王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因人施教,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该犯学会适应环境,学会与同犯友好相处,早日洗心革面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法制教育。从基本的法律常识进行教育,每周开展一次普法知识讲解,让其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了解监狱相关的刑罚政策,组织参加律师进监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促使王某主动剖析犯罪根源,增强认罪悔罪意识。 (2)加强亲情帮教。王某的人际关系较为紧张,入监后家人没有来看望过他,导致其认为就算满刑出去也没意思。监狱主动与家属联系,向家属介绍王某的改造表现,并建议家属到监狱来对王某开展亲情帮教。家人非常配合,到监狱对王某实施了亲情帮教,使其走出了情绪低谷,也增强了改造信心。 (3)加强同犯之间互帮互助。利用互监改造小组,帮助王某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当中,并为其提供生活和学习上的帮助。结合王某爱好书法的特点,民警鼓励他练习书法,还为其提供笔墨纸张,同时安排他协助出黑板报、宣传栏等,让他从中找到自信和成就感。 (4)强化管理,注重教育。一是加强直管工作,防止王某做出极端行为。二是加强个别教育谈话,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身不足,并萌生悔过之心,从而端正改造心态,增强改造信心。 (5)做好阶段性评估。在矫治过程中,对王某进行针对性教育,全面掌握他在每个时间段的思想动态及行为特征,对他在每个阶段里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和影响性评估,适时调整策略,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遵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能够正确看待自己的病情,感受到监狱的关心和教育,激发其感恩之心,用改造成绩回报社会和家人。 (2)法律意识得到增强,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及犯罪事实,改善与同犯间的人际关系,改变自身心理偏见,树立改造信心,明确改造目标。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矫治,王某目前服从管教,表示认罪悔罪,能遵守监规纪律,按时参加学习和劳动,并制定了改造计划和缴纳罚金计划。遇事不再钻牛角尖,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经努力获得减刑6个月,已于2018年初顺利刑满释放。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矫治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王某能够从一个“刺头”转变为遵守监规纪律、服从民警管教的服刑人员,倾注了管教民警的很多心血。教育矫治不能只停留在条条框框、讲大道理上,要从更深处让罪犯信服,激发其改造信心。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通过亲情感化,缓解其改造压力。站在罪犯的角度考虑问题,深入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要,从而才能对症下药;帮助他们分析遇到的问题,给予合理的建议,让他们结合自己的情况做选择,而不是给他们做决定。这样的方式更易于接受,更易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