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陆某,男,1983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2018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缓刑考验期限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19年1月17日。2018年1月18日,陆某到右江区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管理。
【被依法给予警告的情况】
(一)发现、认定行为情况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陆某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基本上能遵守法律法规,提交思想汇报和自学笔记,听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但其一直觉得法院的判决过重,自己不需要接受社区矫正,主要表现在对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排斥,认为参加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非常掉面子。每次通知其参加集中学习或社区服务的时候,陆某总是找理由请假推脱,不能自觉参加。2018年4月3日上午9时,右江区司法局矫正中心统一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教育考核,陆某无故不参加入矫教育考核。陆某未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的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 2.对陆某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情形的调查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对陆某未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经教育不改正的情况,4月3日,司法所向右江区司法局建议给予陆某一次社区矫正警告。右江区司法局收到司法所的建议后,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核实。4月3日右江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到陆某,电话中问其为何无故不参加入矫教育考核,其辩称忘记了,对无故缺席教育考核丝毫没有悔过之意,说话口气生硬、非常不耐烦。经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教育后,其才承认了自己对社区矫正心存抵触情绪,对监管相关的法规不够重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没有多大问题的,证实了陆某确实是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并经司法所教育拒不改正。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制作了调查笔录。陆某的行为违法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符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警告的条件。 (二)给予警告情况 2018年4月3日,右江区司法局某司法所将陆某未按规定参加集中学习教育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依据其实情填报《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提请右江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陆某给予社区矫正警告。右江区司法局收到审批表后,经过集体评议,经右江区司法局主管局长批准,对陆某作出警告决定,出具《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三)文书送达情况 2018年4月4日,右江区司法局依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六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右江区司法局矫正中心办公室,会同陆某的矫正小组,向陆某宣读、送达了《违法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并要求陆某在送达文书上签字。在警告决定书送达后,社区矫正中心副主任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陆某进行了一次训诫谈话,严肃告知其违法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后果,以及这次警告处分对他的严重影响。 训诫谈话后,为了今后的矫正能够顺利进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与陆某进行了一次深入谈话教育。通过谈话了解,工作人员了解到陆某不爱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的原因,原来他在上班的公司是个部门主管,个人优越感较强,他害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的时候被单位同事或是朋友看到,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形象。知道原因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给陆某做思想工作,要其认清自己目前的身份是一名正在接受刑罚处罚的服刑人员,能在监外服刑的是国家、法律和社会给予的一次改过机会,同时再次告知他被警告三次的后果是将被提请收监执行,同时帮助其分析社区矫正和监禁执行的区别,让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四)警告的效果 在对陆某下达警告决定书后,陆某对自己的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有了明确的认识,深刻认识到自己如果不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就会失去这次矫正的机会,被收监的后果,连工作、自由都会失去,对家庭、孩子造成恶劣的影响。陆某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明显端正,身份意识增强。 (五)利用本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陆某受到的这次警告,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司法所借机对辖区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与陆某一起接受矫正的其他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身边的案例警示,接受社区矫正意识明显增强了,到司法所报到都能自觉认真,有事外出均依规履行请假手续,在司法所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时比以往积极主动,警示效果明显。
【小结】
此案例对司法所在今后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于监管难度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不仅要加强日常监管,还要根据其违法社区矫正规定的表现和事实,及时依法给予警告,矫正其违规行为,从而促使其服从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通过警告一个人,达到警示和震慑一群人的目的,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