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康桥村老年协会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探索和实践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康桥村地处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区域面积5.377平方公里,总人口3610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1800人,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725人。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成为“三留守”人群,村两委为解决“三留守”中“留守老人”的相关事务,于2014年成立了村老年协会, 由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干部组成,现有16人。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村老年协会在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民情联络、政策宣讲和公益事业等方面,对基层乡土社会的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婚姻家庭矛盾是基层乡土社会治理中预防和化解的主要矛盾之一,预防和化解的婚姻家庭矛盾是事关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而“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青官难断家务事”!这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要做好是特别的难。“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只简单地并单纯地用法律知识去解决是效果不好的,必须将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利用我国的“和合文化”,以“百善孝为先”道理进行文治教化,发挥“德治”的重要作用。这个作用的发挥,必要有力量来实现,村老年协会就是这股力量,在这方面老有所用,并且作用明显。 在我国“和合文化”的作用下,人们通过“求同存异”,讲究“差异之和”,来化解矛盾,实现和睦共处。这契合我国调解法中的“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的原则,纠纷当事人通过互谅互让,长子低低头,矮子垫垫脚,以达成协议来化解之间的纠纷。这个求和过程是需要中间人来协调的,千百年来在基层乡土社会中,村民发生了矛盾纠纷,习惯找中间人来评评理,分是非,以化解彼此间的矛盾纠纷。村老年协会, 由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干部组成,这些老人有知识、有经验、有威望,具备调解这些纠纷的能力,是恰当的中间人。

【任务措施】

(一)选配好村老年协会的工作人员。毛主席说过“当正确的政策方针制定之后,干部是关键!”前面已陈述“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要做好是特别的难。这项工作的本身对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因此选配好村老年协会的工作人员就尤为重要。这就必须将在村民心中有知识、有经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干部选进村老年协会。 (二)村民对老年协会的工作人员在骨子里有信任感。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国人民在为人处事时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已成为习惯,已浸入人们的骨子里了,成为调整人们行为的强有力规范了。人们之所以发生纠纷,大都因利益之争而起,在化解彼此间的矛盾纠纷时,听取了老人的意见,将使自己利益不再受损或可以使利益最大化。人都是趋利避害的,选择“听老人言”,不“吃眼前亏”,纠纷在老人们的劝解下,“和”而两利,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三)老年协会的工作人员对村情和村民了如指掌,易用针对性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老年协会的老同志对村内的人和事都十分熟悉,对纠纷当事人的性格和秉性也了如指掌,对群众所盼、所忧、所急和意见及建议能及时掌握。2021年村老年协会协助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19个,做到了矛盾纠纷早发现,为早介入和早化解创造条件。 村老年协会的工作人员由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和老干部组成,这和我们调解工作中的“五老人员”参加调解的作法不谋而合。村老年协会的老同志有知识、有经验和有威望,村民对老同志从心眼里敬重和信任,调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也相对要高很多。村老年协会的老同志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找准纠纷症结后,对症下药地拿出针对性的纠纷化解方案相对容易,并且成效也相对较好。村老年协会自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起,调解率超过95%。 (四)担当普法宣传员,培养村民办事依法的习惯。康桥村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将法治文化建设一并进行,以我国法治史主线,以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为内容,以公开栏、橱窗、电子显示屏、宣传牌、法治书柜和法治文化墙为阵地,以壁画形式宣传法律。内容有法治典故、法治格言、法治漫画和重点法律知识及相关法律条文等,图文并茂地将法治文化展示在村民身边。“书本”有了,还需要老师来讲解,在村民们中才会取得较为理想的普法效果,才利于村民们办事依法的习惯的养成。老年协会的老同志正是这个合适的农村法律知识义务讲解员,他们利用浅显易懂的乡土语言解读相关法律知识,能起到专业人员普法不一样效果,村民们将更容易接受和理解。

【特点和效果】

我国当前基层社会以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模式,必须由适合这一模式的治理者来参与,而村老年协会是基层治理工作参与者中的一支可用而又有用的队伍,在基层乡土社会治理中作用是其他参与力量所不可替代的。用好这支队伍的积极效果前已述,不再重复;这支队伍还是义务提供服务的,是零成本。因此村老年协会参与基层治理,是老有所用,零成本,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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