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付某某假释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基本情况】

罪犯付某某,女,1971年4月9日出生,大专文化,原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赤峰市,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经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4日以(2014)喀刑初字第13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附加罚金人民币350000元。被告人付某某不服,提出上诉,经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于2015年7月2日作出(2015)赤刑二终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0元,刑期自2014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于2015年10月12日交付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服刑改造。

【案件办理过程】

2018年5月,第一女子监狱一监区通过摸排,认为罪犯付某某改造态度端正,原判刑期六年,目前已实际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剩余刑期二年二个月,刑期符合假释法定条件。但该犯附加刑罚金人民币250000元,财产性判项数额较大,监区摸排期间该犯缴纳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监区根据该犯入监以来亲属接见及狱内消费情况分析,罪犯付某某家庭经济状况尚可,属有履行能力,且该犯服刑期间表现积极,能够主动汇报思想,深刻认识自己的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给家人带来的伤害。监区综合分析该犯日常表现及悔罪态度,由法制专职民警针对该犯目前的心理状况为该犯讲解了当前减刑假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导向,对于有财产性判项的罪犯,在有履行能力的条件下,应该主动履行财产判项才视为确有悔改表现,经多次谈话了解,该犯一直觉得愧对家人,财产判项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家里这么多年因为自己的无知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经过民警多次谈教,让其意识到自己的犯罪不仅仅是对家人的伤害,也给国家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最终该犯表示会将剩余罚金全部缴纳完毕,也决心日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弥补对家人的亏欠。2018年8月该犯将剩余未缴纳的罚金人民币230000元全部缴纳完毕。综合分析该犯的犯罪性质及监内表现,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再犯罪可能性极小。 2018年7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法制科向付某某拟假释居住地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发函征求意见,将付某某在监狱的表现情况,以及该犯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向司法局进行通报。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对该犯户籍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前一贯表现、再犯罪风险、就业与生活保障、居委会意见、保证人情况等多方面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了评估,并于2018年7月26日,调查评估意见为可适用社区矫正,同意接收,并对其监督管理。 2018年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一监区全体民警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罪犯付某某提请假释案。会议研究认为,罪犯付某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规守纪;积极参加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确有悔改表现,且财产性判项已执行完毕,假释后没有再犯罪危险。保证人系该犯丈夫宋某某,能够与该犯一同居住,有稳定收入,具备保证人条件,能够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综合以上情况,建议依法对罪犯付某某提请假释,并将提请假释建议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监狱法制科审查。 2018年8月29日,经监狱法制科审查认为,监区认定罪犯付某某考核期内确有悔改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来源合法,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完备、规范,符合假释法定条件,同意监区报请假释建议,并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2018年9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根据法制科的审查意见,召开会议进行审议,作出同意报请罪犯付某某假释的评审意见,并按照规定在监区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监区人民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监狱将提请减刑建议及相关材料送检察机关征求意见。 2018年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假释提请活动检察意见书,认为罪犯付某某符合提请假释条件,拟提请假释程序合法,未发现假释建议不当,同意将案件交监狱长办公会审核。第一女子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将同意提请建议的评审意见连同检察意见书,一并报送监狱长办公会议审定。 2018年12月13日,第一女子监狱召开监狱长办公会议,对罪犯付某某假释建议及相关材料进行审议,认为罪犯付某某符合法定假释条件,提请假释程序合法,相关证明材料齐会完备真实有效,作出同意提请罪犯付某某假释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法制科根据监狱长办公会的决定,制作《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相关材料一并移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将提请假释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案件办理结果】

2019年1月31日,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裁定对罪犯付某某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假释裁定后,第一女子监狱派民警将罪犯付某某押送至社区矫正地司法局办理交接手续,做到与社区矫正机关的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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