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1968年3月15日出生,河南省新郑市人,小学文化程度,无业。王某参加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王某某、王某等人无故对王某国实施殴打;2009年,王某某、王某等人以堵厂门、断水断电、殴打工人等手段,敲诈李某某3万元现金;2015年下半年,王某带领人对王某恩承包的钢材市场一仓库地坪平整工程进行围堵,殴打王某恩。2018年1月11日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被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6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7年5月9日至2032年5月8日,于2018年9月20日投入信阳监狱服刑改造。 王某属涉黑罪犯,犯罪构成复杂,犯罪性质恶劣,恶习较深。入狱后,王某认罪悔罪意识依旧淡薄,现实改造表现差,对监规狱纪置若罔闻,接受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态度消极,时常与其他服刑改造罪犯发生口角、争执,在他身上仍保留较为严重的社会陋习,改造难度较大。 王某在入狱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欺压他人,喜好追求物质上的享乐,好逸恶劳。2018年11月21日来投入八监区服刑后,王某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消极改造,不服从警察管理,谎称患有疾病,抗拒或消极劳动改造。在日常生活中,王某不注意个人卫生,生活邋遢,不服从监狱生活卫生规定。加之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期长,改造、生活信心极度缺失,希望、前途于己无关,信念、责任抛却两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自伤自残等危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鉴于王某价值观扭曲、自暴自弃的实际情况,经监区警察共同研究决定以亲情帮教为切入点,逐渐纠正王某行为,制定出以“唤醒、鼓励、肯定”为主线的系列教育转化措施: (一)克服重重困难,取得王某亲属的理解支持,用亲情、唤良知 监区警官通过多次谈话、阅档了解王某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王某在入狱前与妻子感情很好,因为王某所犯下的过错,加之罪重刑长,才让王某妻子对其有所疏远。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监区警官第一时间联系上了王某妻子,希望王某妻子能前来会见,对王某进行开导,用亲情的温暖感化王某。经过反复沟通,其妻子终于答应前来会见,看到妻子的那一刻王某感受到了因为自己犯罪造成与妻子分隔带来的痛苦,也让监区警官看到了转化王某,使其重获新生的希望。 通过翻看来往信件,警官了解到王某对妻子和孩子存在愧疚、忏悔心理,监区警官适时对王某展开针对性教育,开始用亲情一点点撬开王某封闭的心灵。会见室内,王某与妻子、孩子隔窗四目相对,听得妻子简单的一句“你咋样啊?”王某便痛苦地捂着脸,脸上早已沾满悔恨的泪水。在会见室家属通道和家属谈话的监区教导员同志,向其妻子介绍王某在监狱的服刑情况以及监区对王某的期望,另一方面告知王某其妻子在外打工千里迢迢前来会见的艰辛,罪犯王某听得监区警官的谆谆劝慰、妻子的殷殷期盼,当场表示,以后一定听妻子的话,让妻子放心。 (二)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改造要求,鼓励与鞭策并举 王某自与其妻子会见后,监区警官趁热打铁通过拉家常、聊闲篇等看似漫不经心的共情方式逐渐与王某加强沟通,重新燃起了王某的改造希望。但是社会上长久养成的好逸恶劳的毛病积重难返,王某的改造积极性并未坚持太久。先是王某以刑期长、涉黑罪犯减刑难为由,拒绝参与劳动改造,后来又以高血压头疼为借口,劳动改造态度消极。 监区警察在对王某进行分析时认为王某的恶劣表现并非无可救药。秉承“治病救人”的转化理念,在制定教育转化方案的过程中,监区民警认为一方面应当注重帮助王某解决实际困难,让其感受到来自监区、监狱和社会方面的温暖,同时也消除王某赖以逃避劳动的借口。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王某的规范意识教育,对其的违规行为也绝不能手软,通过宽严相济、赏罚并举的手段逐渐引导王某明事理、懂是非,促使行为规范的养成。 监区长向监狱申请后专门为王某购买治疗高血压效果较好的药品,极大缓解了王某身体的痛苦同时,也让其切身感受到了来自警官的关切,打通了顽固封闭的心理,主动回到了监区劳动改造中。在后续工序的调整中,监区照顾到王某年龄较大的实际情况,给其分配了力所能及的劳动改造岗位。 (三)帮助王某做好短期改造规划,通过实现短期目标逐渐坚定改造信心,进而有针对的矫正人生观、世界观的偏差 王某改造信心缺失虽与其刑期漫长有关,亦与王某社会认同感差、责任意识淡薄有根本关系。经分析,监区警官决定尝试让王某介入劳动改造中间环节,培养王某团队、集体观念,并通过监区现行奖励机制适时对王某改造中表现出的细小进步进行物资奖励,逐渐帮助王某建立集体认同感、树立集体观念。 当参与上下工序协调、配合的工种后,王某参与集体、共同协作的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并且开始经常关注上下工序的任务完成情况,有时为保证进度协调进行,王某还主动帮助上下工序赶赶进度。最后,监区民警通过加强谈话教育,努力发现王某日常改造点滴中的“闪光点”,充分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帮助其逐渐发现自我价值,形成自我约束,培养集体观念,帮助胡某积极融入集体、社会。 逐渐王某变得不那么邋遢了,能够完成劳动任务甚至超额完成劳动任务,主动清理个人内务卫生,人际关系得以改善,渐渐的在改造中感到自我价值,改造信心得以增强,监区警察和其他服刑改造罪犯们都感觉王某想换了个人一样。
【教育改造成效】
经系统性持续性的教育转化,王某表现有极大的进步。 1.王某能够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按时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还不时对新分入罪犯进行劳动技能技能指导。 2.个人规范和个人内务方面进步较大,罪犯王某能够遵守监规狱纪,注意个人卫生,能和其他服刑改造罪犯之间友好相处。 3.能够关心家人,积极利用亲情会见和家人沟通联络感情。 4.王某能够树立积极改造态度,积极向政府靠拢,主动向值班警察汇报思想改造情况和监区其他服刑改造罪犯改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