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某教育改造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中专文化,1989年2月出生,四川省自贡市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应于2022年5月8刑释,于2018年7月3日投入垫江监狱服刑。陈某入监前有多次自杀经历,犯罪动机系随机故意捅杀他人,以达到被判处死刑结束自我生命的目的,有强烈的厌世情绪,狱内发生自伤、自杀倾向性较大;陈某入监后自卑心理重,不愿与人交流,向管理教育民警直言人生看不到希望;陈某虽能参加学习、整训,但对学习、整训有较重的畏难情绪,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过程 陈某系家中第二子,从小父母管教特别严厉,母亲极其强势,要求其日常生活必须按照母亲意志执行,导致陈某毫无自我存在感;在中专毕业后,陈某无法自立,依靠在父母所开的丧葬用品店帮忙生活,基本上由母亲指派干什么就干什么,以此获得一定收入;结婚后,与妻育有一子,陈某妻子反复嫌弃其没有本事,为此二人经常发生争吵。2017年6月,陈某妻子离家出走。2017年10月,陈某前往外地寻找妻子,未果;当年11月到达重庆后,因心灰意冷,遂产生故意杀死他人被判处死刑以结束自己生命的念头,于11月9日随机故意捅杀他人而被判刑入狱。 2.现实改造表现 陈某自投入改造以来自卑心理重,不愿与人交流,对管理教育民警直言人生看不到希望;陈某虽能参加学习、整训,但对学习、整训有较重的畏难情绪,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监禁行为状态。 3.心理行为表现 民警心理咨询师对陈某进行心理测试,其SCL-90、COPA-P1等测试综合评估显示: 一是自卑感强,明显缺乏自信心; 二是焦虑感强,倾向于忧虑抑郁; 三是依赖性很强。明显缺乏主见,独立性差。 上述问题,综合表现为一种复杂的自卑、焦虑情绪,教育转化难度较大。 4.教转症结与难点 (1)缺乏家庭温暖,无安全感。陈某的母亲性格强势,一直粗暴安排陈某日常学习、生活,导致其在成长过程中极度缺少父爱、母爱;陈某成家后未能顺利立业,加之妻子性格亦十分强势,时常嫌弃陈某没有出息,只能听其母亲的话;2017年其妻的离家出走更是成为了压垮陈某心理的最后一根稻草,在主动寻妻无果后导致精神基本崩溃,遂产生极端思想。 (2)性格养成缺陷,不能自立。陈某从小性格内向、懦弱、懒惰,多次通过自杀来给家庭施压,达到缓解婆媳关系、索要费用等目的,依赖思想严重;陈某中专毕业后就业困难,未能顺利从学校融入社会,不得不依附母亲在自家小店工作,未能找到人生前进方向,精神十分失落,自卑思想严重,人格极不独立健全。 (二)教育转化过程 根据以上收集的情况和信息,研究制定教育转化方案。 1.分析研判,制定方案。民警对陈某个人情况、生活状态、个人性格特质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建立个人专档。在排除其非精神疾病的情况下,通过查阅案卷、谈话了解、观察现实改造表现、联系陈某家人询问等方式,深挖其改造言行、心理缺陷症结所在,并针对发掘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匹配性的教育转化方案。 2.加强干预,健康心理。通过多位民警谈话,监区发现陈某对分监区张警官及监区心理咨询师郑警官较为信任,容易打开心扉,由此建立陈某心理转化攻坚小组,引导教育陈某正确面对压力,循序渐进的提升其抗压能力;加强改造前途教育,促使其调适好心态积极投入改造;教授其一些简单常用的减压举措,以增强其心理调适能力;鼓励陈某勇敢直面性格缺陷,帮助其逐步养成独立的健康人格。 3.关心关爱,解决问题。监区领导、分监区民警经常主动询问陈某身体情况及监禁适应情况,多次带陈某到监狱医院治疗胃病,鼓励陈某主动增强体质,尽力参加队列整训;为陈某积极改造出谋划策,全方位了解其在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做好陈某改造路上的引路人。 4.内外合作,携手帮教。监区民警一方面经常对陈某进行改造适应、树立改造信心等教育引导,积极鼓励其自觉参加入监整训、健体修心;另一方面,监区千辛万苦主动联系到陈某母亲,希望陈某的亲属能配合监狱做好陈某的教育转化工作。陈某亲属听闻后,经过深思熟虑,其母亲、父亲、舅舅一行3人不久便风尘仆仆的赶到监狱予以亲情会见,会见时信誓旦旦的告诉陈某,家人会细心照顾好陈某的孩子,并对陈某予以了积极的正面疏导,让其多与已有消息的妻子联系、沟通,想方设法为陈某减少后顾之忧,使其能自觉主动积极改造。亲情会见后,监区向陈某家人提出了常写信鼓励及邮寄陈某妻子、儿子照片给陈某等具体帮教措施,让陈某在狱中感受家庭温暖,进而缓解陈某成长环境和经历对其改造带来的消极影响。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1年4个月不间断的工作,至2019年底,陈某在监区民警耐心的教育疏导及亲属的亲情感召下,已基本健立了独立人格,放弃了自残、自杀思想,甩开思想包袱,积极参加监狱改造,并能履行好各项改造任务。通过此案,我们得到以下工作启示: 1.协作配合,集体发力。在对陈某的转化工作中,监区坚持统一部署、信息互通、协同作战、内外合作、锲而不舍,最终使转化努力开花结果。 2.刨根问因,精准施策。监区通过查询卷宗、个别谈话、观察现实改造表现、找陈某家人了解其成长轨迹等方式方法,准确掌握了陈某的改造言行、心理缺陷及其成因,进而通过包教民警、民警心理咨询师的教育疏导及干预辅导,精准施策、定点发力,最大化实现了教育转化目标。 3.重塑生命,全力维稳。惩罚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罪犯、为社会返回能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因而,监狱一定要坚守好把重塑生命、确保每一名罪犯安全回归社会作为最重要任务的绝对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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