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向某某,男,1992年06月出生,无业,住贵州省遵义市,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2019年9月3日到瓮安监狱服刑改造,向某某在服刑改造期间存在好勇斗狠,不服管教等行为,与其他罪犯的关系也存在“两极化”的现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环境分析 向某某从小活泼、好动,喜欢结交朋友,初中时结识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随后便经常与这些人混在一起,因见他人不读书也能在社会上挣钱,便认为读书无用,在初中时就辍学混社会,自述当时喜欢看黑帮电影,向往电影中黑帮老大那样的生活,加上向某某父母早年均外出务工,向某某由爷爷扶养长大,长辈从小对其较为宠溺,养成了向某某有恃无恐、自大的坏习惯。 (2)社会经历分析 向某某初中辍学后便常与社会上的“朋友”在一起,在朋友的教唆下沾染上毒品,因吸毒于2013年1月31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由于吸食毒品开销巨大,向某某便同他人一起向周围商户收取保护费,后因寻衅滋事于2014年5月9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两次的行政拘留让向某某认为自己在当地“小有名气”,也让他认为自己小打小闹不会受到大的处罚,在毒品不断的侵蚀下向某某变本加厉的收取周围商家的保护费,2015年7月1日,向某某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5年9月24日遵义县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向某某的原判决一年六个月,经历了这次服刑,向某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一定的转化,但是复杂的社交圈、挥之不去的毒瘾让他出狱后短时间内再次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2019年9月3日到瓮安监狱服刑改造。 2、入监改造表现 向某某初入监时多次与他犯发生矛盾,在2020年7月曾因打篮球与他犯发生口角,随即公开扬言要报复,民警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带离谈话,向某某在与民警的交谈中多次表现出不耐烦、抵触的情绪。 (1)环境因素:向某某从小获得的家庭关注较高,在监外养成了好逸恶劳和贪图享乐的恶习;向某某的社会关系复杂,社会上的朋友较多,个人非常注重“兄弟义气”。 (2)自身原因:向某某自身有着较强的自尊心,对人际关系也较为理想化,在犯群中好面子;个人做事冲动、任性,不服他人管教,有着较强的个人主见,在团队合作中希望自己处于核心地位。 3、心理行为表现 从其心理测试结果可以看出,向某某性格外向,自信心较强,有着较高的控制欲,渴望与他人交流,并希望在交流中处于主导地位;危险性预测为危险,改造难度大。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 向某某独立性较强,自我认知较为偏执,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在改造中认为自己走到今日愧对家人,不愿与家人沟通;为涉恶罪犯,社会关系较为复杂,认知常年受到周遭环境影响,与其他罪犯的情况差别较大。 (2)性格因素 向某某的性格外向、冲动,有着较高的表现欲望,好面子,对他人的控制欲望较强,有着较强的报复心理。 (3)心理因素 自我认知偏执,调节能力较差,加之对人际关系较为理想化,常常因面子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争强好胜,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 5、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身份意识、法律意识,能自觉遵守监规纪律。 (2)改变错误认知,正确的认识人际关系。 (3)加强认罪悔罪教育,认识犯罪的危害。 (4)培养兴趣爱好,重拾改造信心,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改造任务。 6、矫治方案 通过监狱矫治组对向某某以往的表现和教育谈话的了解、分析,并结合向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针对性矫治措施。 (1)建立信任关系。针对向某某的性格特点,指派心理咨询民警与向某某进行心理疏导,通过交换秘密,模拟家庭场景等心理游戏让其与民警建立信任关系,在日常改造中让向某某感受到民警的关注,拉进警囚关系,使其愿意向民警吐露心声。 (2)重塑认知,建立稳定的囚囚关系。在了解向某某经常与他人产生矛盾,与家人不和等一系列困难后,针对其认知较为偏执,不易改变的情况,制定了辩证疗法与认知疗法相结合的矫治方案。先由向某某自述与他犯产生矛盾的原因,在自述过程中民警找出向犯的关注点与之进行辩论,随后,双方互换角色进行辩论,最后,记录下向某某前后相矛盾的陈述。再通过向某某的分析与引导,重塑向某某对事物的看法。经过多次矫治,向某某认识到自己的性格缺陷,明白了家庭不和的原因,在民警的鼓励下开始尝试与家人沟通,沟通内容也从生活费变成了回忆家庭生活、出狱后的职业打算等内容。另一方面,民警在分析其过去发生矛盾的原因后,向其周边罪犯说明情况,并定期对向某某的人际关系进行摸排,要求向某某及其周边的罪犯定期汇报人际关系情况,汇报过程中对其偏执的看法进行纠正,对正确的观点进行奖励。经过一段时间的矫治,向某某已经能够客观的看待他人,与他人的矛盾也渐渐减少。 (3)重建社会需要。根据民警的观察,向某某在人际关系中使用武力的情况远高于其他事情,向某某经常希望在人际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有着较高的控制欲望,民警通过谈话分析后认为,向某某有强烈的社会需要,在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同,从而导致其好面子的特点。民警根据向某某的特点,多次与其进行教育谈话,帮助其建立正确的处事方法、态度,鼓励其参加监区文娱活动,让其从多个渠道感受到社会认同。 (4)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明确道德底线。民警针对向某某崇尚暴力,规范意识较差的情况,加强其行为规范、法律法规的学习,定期进行考核。 (5)在分析社会需求较强的特点后,加强其社会观的教育,对优秀的人际关系进行点评,通过模拟演练等互动游戏加强其正确的观点,对错误的观点进行纠正。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向某某目前已能融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劳动,与他犯及民警的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经常超产完成劳动任务,拿到劳动奖分,多次参加监区组织的文娱活动,获得过监狱民法典知识竞赛第一名、党史知识竞赛团队第二名的名次。现在能在监狱各种文娱活动中看见向某某的身影。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每个人的社会环境、成长经历不同,个人需求也就有着较大的差别,我们在改造中应当首先正确的认识罪犯,在分析其性格特点及个人经历后,对其需求进行分析,对症下药一定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罪犯的性格、认知都是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形成的,在改造过程中应当保持足够的耐心与包容,正如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只有以耐心、包容的态度,才能体会到“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后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