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陈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陈某,女,1975年2月出生,户籍地是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居住地是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2017年6月21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平和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十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7月3日起至2018年5月2日止。2017年7月5日,陈某到平和县司法局报到,同日司法所对其进行入矫宣告。 入矫后,陈某由于妯娌间的矛盾,家中年迈的父母亲,由于长期躺病床上的老父亲,还要在平和和石狮两地奔波,常常感到痛苦和迷茫,思想压力较大。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陈某入矫后,严把入矫第一关,依法对其实行入矫宣告和入矫教育,司法所所长在宣告中向陈某讲明外出请假、手机定位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利用宣告的契机,充分做好陈某社区服刑人员的罪犯身份意识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陈某刚入矫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与其进行深入的个别谈话,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发现其情绪相当低落,她说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自己的父母、面对村里的人。司法所就根据陈某的情况,司法所为其确定了以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组成的矫正小组,确定其教育重点,即强化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重塑生活信心,适应社会,同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在金砖会议期间因其父亲病危需请假,司法所马上上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经请求市局和省厅,同意请假,并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管控,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石狮市家访时自称是她的朋友,尽量不影响她在老家的声誉,使其能更好的融入社会并配合社区矫正工作。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陈某故意伤害事件当时在当地算是轰动,她平日也不愿出门来面对村民异样的眼光。针对这一情况,陈某入矫后,司法所利用陈某参加社区服务的契机,组织鼓励其参与镇、村环境整治等志愿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并让陈某在家风家训馆、习德园参观学习,利用这些机会,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从而重塑自我,进而改变村民对她的看法。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针对陈某入矫时心理压力大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其开展谈话、谈心。在平常的座谈中,工作人员经常过问其近况如何,并常常告诉他如果遇到问题随时可以来找司法所反应,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尽自己的努力来帮忙。通过多次交心地谈话,让她感受到我们是真心帮助她,让她对司法所产生信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根据陈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成立了以司法所所长为组长,司法所工作人员、镇村女干部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她进行监管教育和帮困扶助,为她提供人性化的关怀和帮助,并确立了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建立自信心,适应社会的矫正方案对其实施教育矫正,并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积极引导村委会、镇妇联、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家属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进来,发挥他们最贴近陈某的日常生活、最了解陈某的思想动态的优势,因人制宜、因案制宜,协助配合司法所做好监督教育工作。例如,司法所深知家庭在社区矫正中一直具有非常重要和特殊的作用,良好的家庭关系可以对矫正对象的行为和心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其丈夫、儿子联系、谈心,了解其丈夫、儿子对陈某违法犯罪这件事的看法,积极开导他们多与陈某通话、鼓励陈某。经过司法所的努力,为陈某创造了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减轻其思想负担,为其重拾生活希望、认真接受社区矫正起到良好的作用。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司法所的“特殊”监管,以及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和帮扶,陈某深受教育和触动。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他慢慢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敢于与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自入矫以来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至今都没有出现违规违法现象。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的情况较为特殊,她伤害的对象是其妯娌,如何面对夫家的亲属需要很大的勇气,司法所正是根据陈某的情况“对症治疗”,以人为本实施一人一策一帮教,帮助其一步步走出家庭不幸的阴影,重塑新生、回归社会。 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教育矫正是一个“治病救人”的过程,本案中,针对陈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能立足监管职能,从教育、帮扶入手,以人为本,制定人性化的管理方案。充分群众组织的力量,并引导其亲属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通过其家人能敲开社区矫正人员的心扉。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十足的信任、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解放思想包袱,稳定家庭和谐,使之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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