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八五”普法以来,东台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以法治方式护航绿色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东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联合政法部门,织密司法保护网络。创新“司法+生态”工作机制,加强环境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构建“修复+环保+绿色”矫治模式,常态化开展“森林增绿 光彩植树”主题宣传系列活动;融合推进生态法治阵地建设,建成黄海森林“法语林声”生态法治长廊,在条子泥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成立全省首家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建立盐城首家林业生态修复基地,积极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实践;与上海崇明、无锡江阴、南通如皋等6家县市签署《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在信息共享、管辖对接、风险防控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资源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向纵深推进。 (二)联动执法单位,凝聚协作保护合力。联合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运行办法(试行)》,出台加强生态东台建设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综合执法+专业司法”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保护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非诉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环保非诉执行案件优先协调、执行和监督。制定出台《环境保护预防约谈工作机制》,对保护生态履职不到位部门和存在危害环境隐患的企业开展约谈,努力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三)联手专业团队,把准常态保护关键。与北京林业大学、河海大学、红树林基金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为决策部署、执法办案提供智力帮助和技术支撑。与东台市义工联、红十字救援队、条子泥爱鸟协会等社会组织构建定期会商协作机制,建立条子泥湿地管护队,对区域内的养殖户发放爱鸟宣传单,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湿地管护和鸟类安全的捕捞、施工行为及时纠正。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政治轮训内容,邀请专家学者释明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及生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四)联系基层干群,夯实长效保护根基。将环境保护列入网格员职责清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制度,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参与污染防治宣传治理。深入推进“德法润东台 共享新生活”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护航—建设世遗小镇”系列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在全国土地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节点开展生态环保主题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司法干警发扬“黄海林工精神”,推广“援法吹哨我就到”做法,邀请群众代表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讨会,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特点和效果】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水、气、土、固废等协同治理,制定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职责清单,形成污染防治普法宣传整体合力。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年度重点普法内容,纳入各类普法对象学法考法范围,力求普法对象一个不少、重点内容全面覆盖。 二是坚持普法并举。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态的生态文明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生态特色鲜明、法治元素浓郁、文化积淀厚重的生态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小区、村落、基地,探索“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基层环境治理模式。 三是强化资源整合。深入挖掘地方文化、法治等资源,积极打造生态保护项目,推动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卫生创建、志愿服务、特色旅游、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引导社会各界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低碳生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