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抢劫犯到救火英雄的华丽转身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73年生,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人,小学文化,2006年4月19日被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06年7月21日送入梅州监狱服刑。 (一)成长过程 李某从小虽然家境贫困,但父母对其十分溺爱,放任自由,缺乏管教,读书成绩差,常被老师批评,说他一无是处,内心自卑,处事冲动草率。 (二)社会经历 李某小学毕业后混迹社会,染上不良习性,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入不敷出,经济拮据之时滋生不劳而获的思想,抵挡不住诱惑,于是剑走偏锋实施抢劫,且是抢劫团伙的“中层领导”。 (三)入监初期改造表现 李某自入监以来,改造表现不稳定,虽大错不犯,但小错不断。由于刑期较长,高墙内外生活差别大,李某心理落差巨大,不免产生消极厌世的情绪。该犯回忆说:“刚入监的时候,内心压力很大,一想到自己将在这里度过十几年,心里充满了恐惧,感觉这一生就这样完了”。于是,李某便“破罐子破摔”,日常行为较为散漫,经常违反监规纪律,与同改也合不来,动不动就吵架,劳动时出工不出力,对周围一切事情都“无所谓”,纯属混日子。服刑期间共违纪13次累计扣25分,存在严重对抗改造的情绪和行为。某日,李某与其他罪犯发生口角并打架,被对方一拳重击,两人被值班警察制止并带到值班室进行批评教育时,李某趁另一名罪犯不备,当着警察的面用拳头回击。随后,监区对李某处以禁闭7天。面对专管警察及咨询师的谈话教育,李某态度冷淡,敷衍应付,不愿接受警察的管理教育。 (四)异常改造表现原因分析 1.法纪观念模糊。李某所犯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均属暴力犯罪,因文化水平较低,意识不到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判决下来后其内心一度崩溃,认为自己在团伙作案中不是主犯,量刑偏重,心存不满。 2.家庭原因。李某从小家庭贫困,保守传统。入狱后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产生消极厌世情绪,怀念当初前呼后拥的“风光”,对狱内改造环境和家人的苛责无所适从,失去精神寄托。 3.心理因素。李某本身自卑,加上锒铛入狱,一度失眠并越演越烈,演变成性格偏激,脾气暴躁,甚至出现怨天尤人、坐以待毙的想法。 4.缺乏身份意识和规范意识。李某自认为新减刑假释政策实施后,减刑幅度减少,减不减都无所谓,所以改造好坏都无关紧要。面对警察的谈话教育,表面服从,暗地里抵触,数次因顶撞警察、内务不达标、行为规范差而扣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 1.成立教育改造攻坚小组 监区成立攻坚小组,对李某实行“交叉管理模式”,由多名警察同时负责对其进行跟踪和管教,深入分析梳理李某的思想轨迹和动态,由专管警察负责规范管理,由专职谈话警察负责心理疏导,由分管教育监区领导负责思想教育和亲情帮教。 2.制定教育矫治工作方案 根据心理测验结果,按照“一人一策”要求,针对李某外倾性与精神质混合型人格、且具有较强自卑感的个性特点以及抵触和敷衍警察等问题,采用心理咨询、个别谈话教育、团体心理辅导三种方式进行矫治,并根据转化进度适时调整攻坚措施。 (二)教育改造方案的实施 1.真诚构建情感“支撑点”,取得信任 针对李某的自卑感,咨询师通过倾听、共情等技术与其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让其感受到被接纳、被尊重和信任;进行摄入性谈话深入了解李某情况;应用肌肉放松训练缓解其焦虑、紧张情绪,改善失眠问题;运用想象技术帮助其逐步宣泄负性情绪,加强情绪调节;引导其认识到错误改造思想和行为的后果。咨询师与李某就其“幼时成绩差,无一技之长就一无是处”的错误认知进行探讨,肯定其音乐天赋,鼓励其积极参加监狱音乐类比赛一展才华,树立信心。 2.科学施策“切脉搏”,有的放矢 针对李某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淡薄的问题,攻坚小组对李某进行教育矫治时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抓手。 四个结合:一是依法严格管理与以理服人相结合,避免只教不管或只管不教。管理、教育都做到以理服人,让李某从顶撞敷衍警察到尊重理解警察的转变;二是坚持政策原则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区别对待李某提出的各种要求,对合理要求及时解决,对虽然合理但暂时办不到的说明情况,对无理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说理斗争,不无原则的迁就;三是启发疏导与情感交流相结合,引导李某合理宣泄情绪,改变不合理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四是表扬鼓励与批评劝诫相结合,及时对李某的表现进行点评和反馈,助其巩固发扬积极面,收敛改变消极面。 四个抓手:一是抓平时重积累,促使李某在日常一点一滴的小事中进步;二是抓长期防反复,持续跟进落实各项教育矫治措施,防止李某恶习反复;三是抓方法重实效,综合运用各种矫治方法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最为适用的方法;四是抓心理多观察,着重运用各心理量表,认真做好个别谈话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增进交流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 亲情感召“暖囚心”,巩固成效 李某十分重视亲情,家人的鼓励,是其服刑改造的一大动力。监区主动与其家人联系沟通,成功说服其妻子配合监狱工作,共同引导、帮助李某转变。在会见中,李某妻子让李某踏实改造,不要担心家人,并劝导李某认清现实,反思自身问题,不要再生事端。只要他好好改造,踏实服刑,家人一定会支持他、接纳他。感受到妻子的关爱与牵挂,李某的思想开始出现明显的转变,通过亲情电话、信件与家人沟通的次数明显增多,改变自己的意愿更加强烈。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小组的不懈努力,李某发生了明显转变。日常改造中,他变得遵规守纪、服从安排、积极劳动、认真学习,未再有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在内务规范评比中常获得优秀;他的性格发生很大变化,不仅能和他人和睦共处,并开始乐于助人,在面对别人对自己的评论时也不会觉得不舒服;他不再自卑,而是积极参加监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歌唱、演讲比赛中都有出色表现;当思想出现波动时,他还会主动找专管民警汇报,不再敷衍和抗拒。 刑满出监后,李某还成为了救火英雄。2018年6月2日,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雷祖庙村里一处老宅起火,李某冒着生命危险,与消防战士一起舍生忘死冲进火海扑救,全然不顾个人安危,及时扑灭了火灾,确保了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还专门给监狱寄来感谢信,感谢监狱对李某的教育改造,感谢警官们对他的管理,帮助他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刑满释放后的他,在村干部的帮扶下,重新开始了人生,和从前判若两人,他的救火义举也在村民之间迅速传开,大家都佩服他的勇敢无畏,对他表示表扬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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