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6日白某某因车祸受伤,入院后经临床检查诊断为右顶开放性颅骨骨折,脑挫伤,左侧脑脊液耳漏,头颅裂伤,并进行了全麻下行开放性颅骨骨折探查+清创+颅骨复位术+头皮裂伤清创缝合术等,因案件处理需要,现委托本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伤残程度鉴定。
【鉴定过程】
按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进行检验。 临床检查见:右顶枕部见一处“n”型长15.3cm手术切口遗留瘢痕,局部触及不规则颅骨缺损。 2018年7月6日左足X线片(20180706274)示:左足诸骨未见明显骨折征象。 2018年7月6日头颅CT(20180706-134707-0345)示:右顶枕部颅骨凹陷性骨折伴脑组织受压。 2018年7月6日头颅CT(20180706418)示:右顶枕部颅骨整复术后,局部见颅骨缺损。 2018年7月20日头颅MRI(20180720115)示:右顶枕部脑挫伤。
【分析说明】
(一)参考文献 1、参照伤残标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公布2017年1月1日施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相关定义 颅骨骨折定义:头颅骨骼中的一块或多块发生部分或完全断裂的情况;颅骨骨折按骨折形态分为线形骨折,凹陷性骨折,粉碎性骨折,洞穿骨折及穿透性骨折。 颅骨凹陷性骨折整复术适应症:(1).凹陷深度在1cm以上者;(2).骨折片刺破硬脑膜,造成出血和脑损伤者;(3).由于凹陷骨折的压迫,引起偏瘫、失语和局限性癫痫者。 颅骨整复术包括:1、游离骨瓣整复术(四周钻孔、锯断后,取下骨瓣整复);2、 撬起凹陷骨折片整复(单一钻孔,撬起凹陷骨折片)。 开颅手术,亦称穿颅术,是颅骨外科手术的一种,致通过机械设备打开伤者颅骨,从而进行一些非常规治疗。颅脑损伤需行开颅手术常用的方式有开颅血肿清除术、去骨瓣减压术、脑室引流术、钻孔引流术等。 《工标》附录B.1.12开颅手术包括开颅探查、去骨瓣减压术、颅骨整复、各种颅内血肿清除、慢性硬膜下血肿引流、脑室外引流,脑室-腹腔分流等。 (二)鉴定全过程 被鉴定人白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经影像学检查、手术、临床诊断为右顶开放性颅骨骨折、脑挫伤、左侧脑脊液耳漏、头颅裂伤、左足开放伤,并进行了开放性颅骨骨折探查+清创+颅骨复位术+头皮裂伤清创缝合术。经本所复阅提供伤后的影像学资料显示右顶枕部颅骨凹陷性骨折伴脑组织受压、右顶枕部脑挫伤属实,本所检查见右顶枕部见手术遗留瘢痕,这与手术记录相互印证。可见上述损伤符合交通事故所致。另外术中见右顶凹陷性骨折,勾开凹陷骨质,见板障内流血不止,骨蜡封堵后将凹陷内板拉起,局部凹陷、游离的骨质予以弃去,硬膜及颅骨活动性出血处给予严格止血,严密悬吊硬膜,明胶海绵充分骨折处,头皮逐层缝合,加压包扎。经本所讨论认为,上述颅骨凹陷性骨折伴脑组织受压,具有手术指征,手术符合通过机械设备打开颅骨进行颅骨整复,符合开颅手术定义,可视为开颅手术。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1.8)并附录A.10a)及附则6.1之规定,上述损伤的后遗症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白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右顶枕部颅骨凹陷性骨折伴脑组织受压、右顶枕部脑挫伤等,经开放性颅骨骨折探查+清创+颅骨复位术后(视为开颅术后),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