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范某,现年37岁,初中文化,入监前为社会闲散人员,未婚,累犯,有三次服刑经历。2015年10月,范某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范某伙同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范某伙同他人采用威胁方法勒索他人人民币4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现于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服刑。入监后改造极其不稳定,前期因殴打外协工师傅对范某进行调监,后于新监区内范某爱拉帮结派,在监内制造罪犯矛盾,曾在讲评大会上因诬陷他犯并公然顶撞民警,恶习深,改造难度大,聚集了囚囚矛盾、家庭矛盾、警囚矛盾、囚医矛盾等多种矛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范某初中毕业后辍学,与家庭极其不和,不服家中管理,父母文化水平均较低,在范某处于叛逆的时期未对范某进行良好的教育引导,同时范某有一个弟弟,父母将更多的关注在小儿子身上从而忽视了范某的感受,致使范某叛逆心理更严重几乎与家庭断绝联系,从范某近几年服刑过程中从未与家人进行亲情电话与会见以及书信中可以反映范某与家庭关系极差。 (2)社会经历:学习成绩差,初中毕业后即与社会闲散人员一起混迹于社会上,经济来源主要帮带有恶势力性质的小团体,“看场子”“当打手”。初中毕业后至今共有四次服刑经历,2001年07月到2006年02月在安徽省九成监狱;2007年03月到2010年03月在浙江省金华监狱;2014年08月到2015年08月在安徽省九龙监狱。2017年服刑至今。 2.入监改造表现 (1)改造意识淡薄,旧观念根深蒂固:范某从年少至今多次服刑的经历致使范某形成自己在监内就是罪犯前辈的观点,其他罪犯都要以他为尊的心理状态,以至于同犯中如有与他意见相左的情况,范某便会针对同犯,拉拢他犯孤立他人,同时面对民警的教育表面服从,内心抵触,表里不一。 (2)社会价值观扭曲,缺乏正确人生规划:从范某多次的犯罪经历以及习惯于使用暴力手段处理解决问题的情况可以反映出范某并无独立的正确的思考方式,容易被身边环境影响。无一技之长,一直没有合法的职业。总认为讲义气、混江湖就是自己的人生理想。 (3)性格易怒偏激,斗争心理极强:范某在监内拉帮结派的表现致使与大多同犯不和一度被同寝室及同生产线的同犯孤立,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有新犯入监范某便想法设法的与新犯结交,哄骗年纪较轻的罪犯为其做事,充当掩护,以达到自己与其他同犯斗争取胜的目的,在多次被民警揭穿后仍不思悔改,曾多次从侧面怂恿一名有改造矛盾的年轻同犯自伤自残,致使该名罪犯用小纱剪自残所幸未只受轻伤未造成恶劣后果。 3.心理行为表现: COPA—PI个性测试显示:急躁冲动、暴力倾向明显,变态心理和犯罪思维分值高。帮派意识浓,爱逞强显能,崇尚“用拳头说话”,斗争心理强。 沙盘分析显示:范某表现斗争心理强,具有严重暴力倾向,向往社会。但内心深处渴望遵稳定,期待身边的人关怀。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是其嫉妒心强、斗争心强、缺乏安全感个性形成的主要原因。父母的不管不问放任自由及对弟弟的偏心,同时文化程度低,认知水平低,被社会闲散人员灌注了大量错误社会价值观,导致范某社会认知存在偏差,不畏惧法律,同时心理素质低,接受现实能力差,易怒、暴躁。 (2)性格因素:范某性格经过长期的服刑经历导致其思想固化,自私的性格导致范某只从自身角度考虑问题,只以自身利益为重。民警、同犯都是自己利用的工具,同时范某处事异常小心从不直接违纪,游走在违规边缘搅乱监内改在秩序,达成自己在监内做“老大”的目的。 5.教育矫治中可利用的资源 (1)范某虽然性格缺陷严重,但讲义气、行为表现出范某是一个对朋友忠诚、重感情的人,同时极度的自我保护欲也反映了范某缺乏安全感,需要关爱的形成了一种心理防御机制,以此为矫治核心引导范某正确的认识自身的问题。 (2)范某因颈椎病导致高血压,时常复发,因此为切入点,关心范某身体情况,及时按流程对范某进行看病就医,感化范某。 6. 矫治方案 (1)严格管控,刑罚改造惩治恶习:为预防范某诱发不良事件发生,确保监管安全,将范某列为重点罪犯,强化包夹及互监组的管控。公平公正管理范某的同时,对范某进行严格的纪律要求,对其违纪行为及搅乱监内秩序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通过行为强化训练培养范某正确的服刑意识,帮助其矫治其生理行为,使其服从民警的管理教育。 (2)正确引导,转恶为善扭转认知:利用范某将义气的优点点,引导范某讲义气并不是一定要违法犯罪,扭转范某的思想,将其引向正道。一是常态化对范某进行聊天式谈话谈话内容不拘泥于监内改造的情况,主要倾听范某讲述其社会经历,利用长时间的倾听投入让范某渐渐相信民警。二是帮助范某规划改造之路,针对当前范某的状态进行利弊分析,对范某进行减刑假释文件的讲解教育,想他分析在监内再舒适也是失去自由的人,教导范某出狱后再奋斗,不要把精力投入到监内无意义的事,让其明白在服刑期间的重要工作就是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出狱,要积极向政府靠拢,争取靠自己的努力除去重点罪犯的身份。 (3)岗位变动,真切的关心感化内心:范某患有颈椎病、高血压两种慢性疾病,尤其是在低头劳动后容易复发,呕吐、头疼等状况越发严重。再多次就医后因是慢性病医院无法给出治愈方案,范某因此对监区驻点医生产生抵触情绪,不信任医生与民警。因此为保障范某的生命身体健康,监区民警统筹考虑并在观察一年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撤销的范某的重点罪犯,同时将范某进行岗位调动,选任范某为车间监督岗,进行辅助成产工作。自担任该岗位后范某感受到的民警对其真正的关心,改造态度越发稳定。 (4)创新方式,友情帮教改变行为方式:范某与家庭矛盾深,不是一朝一夕可轻易化解,同时范某家庭在北方,联系较难,会见不易。与其通过效果预期不好的亲情帮教,不如转换思考模式从范某更信任的朋友入手,让其朋友帮助其改造。通过范某日常的信件中的联系方式及每月给范某缴纳大帐费用的账户,民警取得的范某社会好友的联系方式,在多次联系后,该名好友在信件中传递正能量,鼓励范某积极改造争取减刑出狱,同时告诉范某如今社会的发展状况,引导摒弃旧的思想,出狱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在信中与范某多讨论出狱后从事新工作的前景,给范某新生活的希望,建立改造信息。 (5)情绪治疗,心理疏导救助内心灵魂:在监区组织的团体心理矫治活动中帮范某报名,通过参加多次的情绪控制放松治疗让范某在服刑期间更好的控制自己的脾气、性格、通过沙盘、房树人图画、曼陀罗图等心理测试小游戏帮助范某更好的认识本心,引导范某认识到在前期改造中自身不理智行为,与非理性观念。让范某学会文明的表达方式,高情商的处事方式,让范某的内心走向成熟,通过自救净化自身的灵魂。 (6)亲情帮教,寻根溯源解决家庭矛盾:在日常谈话教育中多向范某传递家和万事兴的亲情观念,强调亲情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范某主动踏出与家庭和解的第一步,帮助范某措辞给家人写信。同时监区民警通过联系当地司法所找到范某的家庭联系方式,向范某家属说明当前范某的改造状态需要家庭的鼓励与关心,希望家人可以前来参与会见、进监帮教、无隔离会见等监狱活动。通过以上两个方向共同出力,有效的帮助范某缓解的家庭矛盾,范某也在与民警谈话中表示会早日争取减刑,回去后认真工作孝敬父母,弥补之前的过错。 7.预期矫治目标 (1)通过第一阶段的严格管控与教育引导,让范某通过自身的努力重点罪犯撕掉标签。 (2)第二阶段从岗位调动对范某身体的关心提升范某对民警的信任,服从民警的各项安排,再通过范某好友帮助鼓励范某踏实改造争取减刑。 (3)第三阶段是运用心理学知识,潜移默化的逐步消除其错误的认知方式和扭曲的应对模式,促进其逐步学会运用较为适应的沟通方式和解决问题的策略,促进范某人格健康发展。
【教育改造成效】
1.改造成效 范某经过一年多的教育矫治,改造意识明显加强,能做到遵规守纪,服从民警管理,与同犯和谐相处,较为积极地完成了学习任务和劳动改造任务,能主动向民警吐露心声,诉说自己苦难,咨询民警如何调节。并且通过良好的表现撕去的重点犯的标签,同时担任了车间监督岗,更加用心的协助民警工作。同时在信件中也积极的于好友讨论出狱后该从事何种工作,入监社会发展趋势如何,并开始与家人通信。范某在民警的教育与自身努力下于2020获得减刑。 2.案例感悟 本案例中的罪犯虽不是日常工作中最特殊的、最危险的罪犯、但是他是对监管安全整体影响最广的,给民警工作带来较大麻烦的特殊罪犯,范某同时具备了囚囚矛盾、家庭矛盾、警囚矛盾、囚医矛盾,作为一个矛盾综合体范某的整体教育转化工作也是最全面的最复杂的,因此通过对此罪犯的矫治改造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多种工作经验与工作思路,在往后的日常工作中可以以此案例为借鉴及时为我们在教育有同类型罪犯时提供帮助。 同时通过此例教育转化实践,我深深体会到,作为管教干警,管理和教育要双向并行,管理是工作基础,教育是工作手段,只有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对待不同的问题罪犯灵活运用更好的教育方法才能疏通罪犯心理,帮助罪犯改造。在日常教育中要把犯人当作有着心理困扰的、需要提供心理帮助的来访者,注重与其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让罪犯相信民警相信政府。大部分的罪犯都是存在心理问题,心灵上存在裂缝的,我认为我们民警就是心灵裂缝的缝补者,运用不同教育手段,一针一线缝补罪犯破裂的心灵。我们希望并相信,严格的改造秩序和人性化的教育手段相结合,对教化罪犯,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积极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