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监狱服刑人员卢某教育矫正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卢某,男,41岁,初中文化。2020年1月因强奸罪被地方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同年被送到监狱服刑。卢某入狱后,一直不服法院判决,多次书面上诉,改造情绪极不稳定,在言行中表现出强烈的不满情绪和消极改造心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卢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境环境一般,兄弟姊妹较多。父母因常年外出打工,缺乏对卢某的成长教育。卢某因从小未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于初中毕业后就到社会打拼,没有正式职业,结交的是各色社会朋友,染上了不良习性,常与社会朋友一起扎堆打发时间。 2.社会经历:卢某自初中毕业之后,一直在社会务工,工作不稳定,经济状况不好,交际圈子单一。卢某在平日的生活中,女性朋友很少,虽已大龄但一直未处对象和结婚。在一次朋友邀约聚餐饮酒后,卢某趁朋友张某醉酒之机,偷偷潜往张某下榻的民俗酒店房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最终致使犯罪行为发生。 (二)入监改造表现 1.情绪不稳定,不服法院判决,屡次上诉。 2.不适应改造环境,规范意识淡薄,改造消极,常拖欠劳动任务,导致其无心改造,情绪波动较大,表现出改造压力大。 3.自身原因。卢某自强奸被捕后,与家人和朋友基本上都已破裂,这造成卢某入监以来,一直得不到亲友的帮教与关心;其性格乖张,不善交流,与他人关系紧张,表现出自身独处,徘徊在自闭边缘。 (三)心理行为表现 民警对卢某进行心理测试,其SCL-90、COPA-1、卡特尔个性因素测试综合评估结果为:卢某性格孤僻固执,人际交往能力差,对前途缺乏信心,对人生感到悲观失望,内心敏感多疑,对周围的人与物毫不关心,戒备心较强,与现实表现基本吻合。 (四)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卢某出身于在农村贫困家庭,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法治意识,因在社会打拼中,交际圈子单一,朋友较少。入监以来,卢某未主动适应改造环境,不认真听取民警的谆谆教导,改造现实表现较差。 2.性格因素:卢某在成长的阶段就到社会打拼,导致其自私自利,常以自身的狭隘眼光看待民警的管理与教育,用沉默寡言应对民警的心理疏导、个别教育,单纯的教育改造成效不高。 3.心理因素:卢某性格方面缺乏自信、性格内向、自卑感强,自我评价低,戒备心强,不容易与他人建立友谊和信任关系。 (五)矫治方案 1.成立攻坚教育小组。研究并制定对卢某的教育改造方案,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有组织、有计划的组织实施,增强教育改造方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制定教育矫治切入点。通过查阅案卷、走访亲属,找出心理症结所在,针对问题,制定教育矫治切入点:一是积极联系卢某家属,希望家属能对其改造进行劝导、帮教,增强其社会支持体系;二是引导其通过正确的符合规定的上诉渠道申诉,缓解卢某不服判决的抵触心理;三是积极教育引导卢某在服刑改造过程中,积极学习、积极劳动,使其能适应改造环境,建立正确的劳动观;四是组织卢某互监组的罪犯成员多和其沟通交流,试图打开其闭塞的内心,逐步暖化其沉默寡言的现状,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 3.建立教育矫治目标。攻坚组遵循矫治规律,对症下药,最终实现矫治目标,让卢某尽快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改造,配合教育引导工作,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一是短期目标。减轻卢某过度焦虑、抑郁的情绪,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初步消除不服判决带来的抗拒改造因素,增强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 二是中期目标。使卢某了解到犯罪对社会与家人的危害,同时初步消除卢某的犯罪成因,扭转其不良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三是长期目标。培养卢某健康心理,完全消除卢某猥亵、淫欲心理,建立和健全良好的人格,提高卢某积极向上的改造动力,学会一技之长,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六)教育矫治措施 1.建立正常人际关系。积极帮助卢某建立同改中的朋友圈,安排包夹人员适时与其沟通交流,逐步使其从寡言少语的现状中走出来,和同改一起乐观改造,积极改造。 2.坚持个别教育和亲情帮教相结合,结合政策、法治、道德教育相结合,努力引导卢某感受亲情关怀、助其适应改造环境。攻坚组以家庭关系为突破口,提高卢某的对民警的信任。邀请其亲属到监狱参加亲情会见、亲情帮教活动,缓解其因家庭关系破裂带来的悲观心理障碍,初步建立与民警间的信任关系。 3.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卢某表现出对打篮球很感兴趣,但之前卢某沉迷于网络和色情资讯,对篮球是会看不会打。针对该情况,攻坚组指定擅长打篮球的一名罪犯当他的老师。通过学习篮球,参与监区文体活动,民警给予卢某球技提升的从旁肯定,逐渐实现卢某内心注意力转移,淡化其抑郁、抗拒等悲观的负面情绪,建立改造信心。 4.当卢某能听从民警教育,初步融入监区的改造环境后,强化对其的谈话教育,循序渐进不断灌输,逐步扭转其好逸恶劳的价值观,指派他人在劳动任务上的帮扶,促使卢某能认真服刑改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改造任务,通过不同形式的奖励来激励其改造热情。 (七)实现矫治目标 1.亲情帮教,打破心结。经过民警反复与家属沟通,卢某的父亲终于同意代表家人到监狱与其视频会见帮教,面对家人的初步谅解,卢某终于第一次露出了的笑容。家人愿意与其联系后,也感受到了民警的真诚,定期与家人进行亲情电话通话。重新建立起亲情关系后,卢某逐渐开始积极主动改造,也慢慢开始理解了强奸妇女的违法行为和侦办民警的良苦用心。 2.心理辅导,助其融入。团体心理辅助疗法帮助卢某融入改造环境,通过参与“别人眼中的我”、“情绪控制”、“释放压力,接纳自我”等主题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达到其融入改造环境,提升其社交能力的目的。现在,其他罪犯能明显感受到卢某的情绪变得比较稳定向上,同时能与他人交流,劳动改造也较为积极,集体活动与团体辅导对他克服抑郁负面情绪起到了激励作用。 3,至情至理,建立信任。监区积极组织卢某进行法律常识学习,教育引导其正确看待和认识违法乱纪案件侦办的合法合理性,经过一年多来的积极帮教,卢某心理情况较为稳定。在谈话中,卢某感谢民警帮助,建立良好的矫治关系,打破了自我封闭和错误的认识。 4.扭转恶习,积极改造。经过民警长时间的攻坚教育,卢某逐步淡化了不服判决的心理,易与其他人沟通交流,建立较好的人际关系。在2021年中以来的计分考核中,卢某从未因为违规违纪被扣分处罚并在2021年9月获得了监狱表扬奖励;另外,在民警的教育矫治和同改的帮助下,卢某渐渐融入到集体生活中,劳动积极性逐步增强,到现在能够完成定额劳动任务。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组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卢某目前能稳定思想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心理防线,能理解民警教育的良苦用心,在个别教育中,民警构建了与卢某的良好谈话关系,改造也比较稳定,同时卢某能够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建立起改造信心。 事实证明,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必须收集、整理、分析个案人员的所有信息,充分了解掌握罪犯情况,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因人施教,并制定一系列的改造策略和措施,才能循序渐进地促进其矫治转化,并取得良好的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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