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胡某,男,1977年生,海南省东方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2002年11月至12月期间,胡某伙同他人在海口市秀英区假日海滩持刀抢劫两次,致一人死亡。案发后一直在外潜逃。2013年8月22日被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胡某于2014年12月调入海口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环境:胡某出身农民家庭,家庭贫困,自幼父母经常用暴力方式管教。初中辍学后便开始混迹市井,因心智不成熟和对金钱极度渴望,面对社会的灯红酒绿无法自拔,却又没有谋生技能。 2.性格方面:胡某个性极端,性格暴躁,敢为性和敏感性强,遇事易激动,情感反应强烈,做事不计后果,思维方式简单,认为只有暴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3.错误的思想认知:胡某以自我为中心,歪曲社会客观现实,将犯罪原因归咎于外部客观因素,如:胡某第一次作案后没有被及时抓获的所谓“成功”强化了侥幸心理,反过来成为再次作案的内在心理动力;且该犯在犯因自评表中将犯罪原因归结于交友不慎,不从自身找问题。 (二)入监改造表现 2014年12月,胡某调到海口监狱服刑。入监后胡某表现消极,监规意识淡薄,不能与他犯和谐相处,多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情绪低落,悲观失望,时常自言自语“这辈子也出不去了,活着没意思”“对不起父亲与母亲”,入监后主动与家人断绝联系。 1.心理因素:胡某无法面对东躲西藏十多年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制裁的现实。 2.家庭因素:胡某潜逃期间在社会上漂泊不定,没有要好的朋友,长期见不到亲人,父亲去世至今也不能去祭拜,亲情友情严重缺失。 3.抗拒改造:胡某思想上没有真正悔罪,认为自己刑期长、反正也出不去了,屡屡违反监规纪律,受到各种处罚十余次。 (三)心理行为测试结果 针对胡某的情况,监狱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测试。 1.根据16PF测验该犯聪慧性、稳定性、有恒性、自律性为低分项;恃强性、敢为性、敏感性、幻想性、忧虑性、紧张性为高分项。 结果显示胡某性格偏执,情绪激动,缺乏奉公守法精神,内心敏感,情绪体验深刻且多变,自我为中心,少有顾虑,不愿考虑别人的需要和感受。 2.SCL-90测试结果: 维度名称 原始分 标准分 参考诊断 总分 223 ? ? 总均分 2.478 ? ? 躯体化 28 2.33 中 强迫症状 21 2.1 中 人际关系 25 2.77 重 抑郁 38 2.92 中 焦虑 26 2.6 中 敌对 19 3.16 重 恐怖 12 1.71 轻 偏执 15 2.5 中 饮食睡眠 19 2.71 中 胡某躯体症状明显,常有头胀、紧绷、心慌、心跳快感觉。人际关系差,敌对心理强,经常怀疑别人的一举一动,难与人相处,偏激,易焦虑,抑郁情绪较严重。 (四)教育矫治的优势、难点和突破口 1.优势:监区领导高度重视胡某的教育转化工作,成立了专门的转化小组,选择有丰富改造经验的民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分析,争取教育转化主动权。 2.难点:胡某性格固执且偏激,人际关系差,敌对心理较强。因刑期长,且限制减刑,存在破罐子破摔的思想,改造动力不足,服刑后觉得对不起家人,与家人断绝联系,缺乏亲情支持,心态消极。 3.突破口:胡某对父母仍牵挂之心,与家人断绝联系主要是因为惭愧和内疚,如能取得其家人的原谅并对其改造给予支持会极大改善胡某的心理现状。 (五)矫治方案 1.改造目标: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夹控措施,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和胡某的人身安全。寻求该犯家庭的理解和支持,使其直面家人,解决思想问题,形成外部改造动力源泉。通过教育促使其认罪悔罪,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从内心自觉做到遵规守纪,积极改造。 2.具体实施情况 第一阶段:强化行为规范养成,确保监管安全 针对该犯屡次违规违纪的恶习,监区强制其反复背诵行为规范,进行队列训练,强化其身份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在平时改造中,注重通过批评教育纠正胡某不符合规定的言行。安排改造表现好、文化素质高、心理素质好、说教能力强的罪犯与其组成互监小组,潜移默化的影响胡某,实时掌握其改造动态。监区与监狱心理中心密切配合,每周对胡某进行一次心理疏导,及时疏导该犯的不良情绪,避免心理危机恶化。 第二阶段:教育攻心,构建亲情桥梁 以胡某缺乏亲情为切入点,进行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一开始胡某拒绝和我们交流、沟通,与其谈话都是一问一答的,谈到其家庭情况时该犯就是沉默以对。为了消除隔阂,包管民警积极给予该犯生活上的关怀,让胡某感受到如家人般的温暖。运用共情、自我开放等谈话技术逐步打开胡某心扉。在一次谈话中胡某与民警一说就是半个多小时,他谈到了自己在潜逃时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却无法回家的悲痛之情,向民警道出了服刑后既渴望见到母亲又害怕无颜以对的矛盾心理。包管民警及时乘热打铁说服其放下心结,促使其主动拨打亲情电话与母亲进行沟通交流。之后监区更是积极与其母亲联系,利用亲情帮教活动的契机将胡某的母亲带到他的身边,引导胡某不要再辜负母亲的苦苦期盼。这一系列工作唤醒了胡某内心对改造的渴望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点燃了胡某积极改造的热情。 第三阶段:正面引导,转变认知 针对胡某法律意识淡薄,认罪悔罪态度不好的问题,民警积极以现实案例与其交流,加强法制教育,让胡某接受社会法律援助,使其知法懂法,真正做到认罪。教育胡某换位思考,以被害人家庭视角出发,让胡某假设自己是被害者,那么现在他已经死去多年了;让胡某假设自己是被害者的母亲,体会如果自己失去了自己的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时的心理体验。从而从内心深处认清自己的罪行,切实做到悔罪。 民警指出胡某破罐子破摔的错误思想,教育胡某要认清形势。首先要明确惩罚和改造是无法逃避的。其次要认识到虽然被限制减刑但并不是无刑可减的,只有端正态度积极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 通过“三课”教育,提高胡某的文化和思想认知,转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要求胡某制定改造学习计划,并运用阳性强化法,当胡某完成了计划时及时对他给予表扬和肯定。使胡某体验到完成计划的喜悦感,变被动改造为主动改造。 包管民警保持加强谈话教育,通过其他服刑人员收集胡某的日常改造动态,及时了解掌握胡某的思想动态,及时调整制定相应的改造计划。并通过倾听、共情、积极关注、鼓励等技术巩固胡某的改造成果。
【教育改造成效】
在民警不懈的努力下,教育矫治取得了初步成效。胡某树立起了改造信心,坚定了改造信念,积极配合监狱管理,端正改造态度,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学习三课知识,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自身的改造当中。 目前,胡某心理状态良好,scl-90得分降至121分,躯体化,强迫症状、敌对、郁抑症状得到有效缓解。胡某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该犯能积极与其母亲通话通信,在其亲人的不断支持和鼓励下,胡某更加积极乐观,监狱改造生活变得正常有序。 长刑期且限制减刑的罪犯是犯群中的特殊团体,针对该类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要清楚的掌握到罪犯的不同经历和认知特点,要及时分析研究这类罪犯的群体特征和个人特点,制定科学适宜的改造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重塑三观,改变认知。围绕亲情教育,填补心理缺陷,用个别教育来引导服刑人员走上积极改造的正确轨道,以健全的人格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