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失火罪所致生态修复费用进行环境损害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委托单位为了办理林某珍的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委托本所对林某珍失火案中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等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鉴定地点:外业在惠安县涂寨镇互助村、山尾村,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张坂镇象坑林场等森林火灾山场开展,内业在福建华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完成。 鉴定日期:2021年1月5日 鉴定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2010) 福建华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指派两位司法鉴定人员,于2021年1月5日,根据委托单位的委托事项,到达惠安县涂寨镇互助村、山尾村,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张坂镇象坑林场等森林火灾山场,进行现场勘验、GPS定位、拍照和无人机航拍等鉴定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规程等,编写、出具本司法鉴定意见。 1.鉴定对象生态修复的位置和面积情况的鉴定:依据惠安县涂寨镇互助村、山尾村,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张坂镇象坑林场《林业基本图》(1:10000)和《司法鉴定意见书》(华麒司鉴[2020]环鉴字第085号),经现场调查,确定本案生态修复位置和面积等具体情况。 2.鉴定对象生态修复方案和费用情况的鉴定: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等技术规程和标准以及当地苗木市场价格和劳务水平等,编制生态植被修复方案并测算其费用。

【分析说明】

1.鉴定对象生态修复的位置情况的分析:依据惠安县涂寨镇互助村、山尾村;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张坂镇象坑林场《林业基本图》(1:10000)和《司法鉴定意见书》(华麒司鉴[2020]环鉴字第085号),确定生态修复座落在互助村02大班060、070、080、081小班,03大班050、060、061、070、071、110、120、130、140、150、160小班;山尾村02大班010、020、030、040、050、051小班;张坂镇崧山村02大班010、020、030、040、050、120小班,00大班909小班;张坂镇象坑林场00大班010、020、030、040、050、070、090、100、110、190、901小班(详见附件1:鉴定对象位置图)。 2.鉴定对象生态修复的面积情况的分析:依据惠安县涂寨镇互助村、山尾村,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崧山村、张坂镇象坑林场《林业基本图》(1:10000),《司法鉴定意见书》(华麒司鉴[2020]环鉴字第085号)和《经济损失评估报告》(厦鼎资评价字[2020]第190号),经现场勘验调查过火有林地面积1254亩(扣除坟地、岩石裸露地、路及未被烧伤林木等面积)中需要生态修复面积为1122亩。其中:烧毁全损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443亩(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183亩、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260亩),烧伤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679亩(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205亩、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474亩)(详见附件2:鉴定对象小班一览表)。 3.鉴定对象生态植被修复方案和费用情况的分析:因为鉴定对象的原有植被被烧毁或烧伤,但种植条件未被毁坏,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等有关规定,本案生态植被修复(造林)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为三年,即建设(造林)期1年,抚育管护期3年(含造林当年)。 本鉴定书仅对过火有林地面积1254亩(扣除坟地、岩石裸露地、路及未被烧伤林木等面积)中需要生态修复的1122亩面积进行生态植被修复。其中:烧毁全损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443亩(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183亩、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260亩),烧伤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679亩(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205亩、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474亩)进行生态植被修复(造林)和费用进行估算(评估)。 (1)树种选择:经调查,被烧毁或烧伤林地周边残留的主要树种为马尾松、桉树、木麻黄、相思树等。因此,本案生态修复选择巨尾桉、台湾相思、木麻黄为生态植被修复的造林树种,树种巨尾桉、台湾相思、木麻黄的比例为2:1:1。 (2)造林密度:①烧毁全损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443亩。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183亩,造林密度按98穴/亩,按株行距为2.6m×2.6m进行造林;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260亩,造林密度按128穴/亩,按株行距为2.3m×2.3m进行造林。 ②烧伤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679亩,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有重伤木、中伤木和轻度受害林木等。故本案烧伤林木面积为679亩的生态修复均按中度受害林木(即受森林火灾危害,树冠被烧程度不到2/3,且树干形成层尚保留1/3以上未被烧坏,树根烧伤不严重,还有恢复生长的可能。其受害程度为20%-50%)的损害程度进行生态植被修复。为此,按其受害程度取其平均值(20%+50%)÷2=35%进行植被修复补植补造。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205亩,造林密度按98穴/亩×35%=34穴/亩,按株行距为2.6m×2.6m进行补植补造;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474亩,造林密度按128穴/亩×35%=45穴/亩,按株行距为2.3m×2.3m进行补植补造。 按“品”字形排列进行整地挖穴,用巨尾桉、台湾相思、木麻黄的比例为2:1:1的树种进行混交种植和补植补造。 (3)苗木:采用1年生以上的健壮容器苗,地径≧0.2cm,苗高≧20-80cm,苗木的出圃、包装、装卸车、运输应符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35/127--2004)要求。 (4)苗木用量及费用:依据生态修复的造林和补植补造的面积和密度,苗木损耗率为3%,造林补植率按10%计算,通过测算,本案共需苗木=183亩×98株/亩×(1+3%+10%)+260亩×128株/亩×(1+3%+10%)+205亩×98株/亩×35%×(1+3%+10%)+474亩×128株/亩×35%×(1+3%+10%)=20265+37606+7946+23996=89813株,其中:巨尾桉44907株、台湾相思22453株、木麻黄22453株。通过市场调查和询价确定各树种苗木的单价,根据苗木的用量和单价计算苗木费用,苗木费为76341元。苗木的规格、用量和费用等详见下表: (5)整地挖穴:按“品”字穴状整地,挖穴规格35cm×30cm×30cm。 (6)基肥:施肥是促进苗木快速生长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满足绿化苗木生长的营养需求,尽快提高造林成效,造林地块需施基肥。每穴施复合肥0.20 kg并与土搅拌均匀后再盖土5 cm做为基础肥料。 (7)栽植和补植补造: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栽植和补植补造,选择阴天或雨天栽植。外调苗木运输时,应注意保护苗木根系不受损伤。苗木应随调、随运、随造,苗木装卸时应轻抬轻放,以免造成损伤。栽植苗时要采用“三埋二踩一扶正”技术,即深栽、扶正、分层填土,居穴中央。需注意选择干形饱满、冠形丰满的苗木,栽植深度以待植穴土壤下沉后栽植苗木根茎基本与地面平行为宜。栽植后浇足定根水(每穴约7kg),浇定根水后,如果发现苗木倾斜或倒伏,要扶正树苗,并再次覆土,覆土培成丘形。 (8)补植:第一次栽植后应及时检查造林成活率,如有死亡或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植。为保证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于栽植后3个月内应进行补植。 (9)抚育:自造林当年开始连续抚育3年。其中:2021年8-9月,施复合肥0.1kg/株,2021年10-11月全劈抚育、块状松土;2022年4-6月松土,追复合肥0.1kg/株,2022年8-10月全劈抚育;2023年4-6月全劈,2023年8-10月全劈抚育。 (10)根据造林所在地的劳务及物价水平情况,参考《福建省营林生产劳动定额》(DB35/T874-2008),结合本项目的造林地特点,测算本次营造林用工量。经测算,立地质量等级I-II级,每亩造林、抚育用工量3个工日;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每亩造林、抚育用工量4.1个工日。根据所确定的用工指标和各建设内容的造林面积,计算出造林、抚育工程建设总用工量为2510个工日。详见下表: (11)经计算,①烧毁全损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443亩。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183亩,造林、抚育劳务工费450元/亩,肥料费用为78.4元/亩;其生态植被修复造林人工、肥料费用为45604元,抚育管护人工及肥料费用为51094元。每亩造林、抚育、肥料费用详见下表: 立地质量等级1-2级 造林、抚育、肥料费用概算表 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260亩,造林、抚育劳务工费615元/亩,肥料费用为102.4元/亩;其生态植被修复造林人工、肥料费用为87412元,抚育管护人工及肥料费用为99112元。每亩造林、抚育、肥料费用详见下表: 立地质量等级3-4级 造林、抚育、肥料费用概算表 ②烧伤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679亩,其受害程度按35%进行补植补造。其中:立地质量等级I-II级为205亩,造林、抚育劳务工费450元/亩×35%=157.5元/亩,肥料费用为78.4元/亩×35%=27.44元/亩;其生态植被修复造林人工、肥料费用为17880元,抚育管护人工及肥料费用为20033元。立地质量等级为III-IV级为474亩,造林、抚育劳务工费615元/亩×35%=215.3元/亩,肥料费用为102.4元/亩×35%=35.8元/亩;其生态植被修复造林人工、肥料费用为55776元,抚育管护人工及肥料费用为63241元。 综上所述:鉴定对象过火有林地面积1254亩中需要生态修复的面积为1122亩。其生态修复费用总计为516493元。其中:造林人工、肥料费用为206672元,苗木费用为76341元,抚育管护人工及肥料等费用为233480元。 附件 1.鉴定对象位置图 2.现场勘验图 3.鉴定对象小班一览表

【鉴定意见】

1.鉴定对象生态修复的位置座落在互助村02大班060、070、080、081小班,03大班050、060、061、070、071、110、120、130、140、150、160小班;山尾村02大班010、020、030、040、050、051小班;张坂镇崧山村02大班010、020、030、040、050、120小班,00大班909小班;张坂镇象坑林场00大班010、020、030、040、050、070、090、100、110、190、901小班。 2.鉴定对象生态修复的面积为1122亩。其中:烧毁全损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443亩,烧伤林木的生态修复面积为679亩。 3.鉴定对象生态修复费用总计为516493元。其中:造林人工、肥料费用为206672元,苗木费用为76341元,抚育管护人工及肥料费用为233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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