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戒毒人员吴某的成功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9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吴某,男,1970年9月出生,甘肃酒泉人,初中文化程度。2019年2月因吸食海洛因被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2019年7月转至甘肃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因吴某为三次强戒,上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不听从家人劝阻,继续吸毒,导致与家人关系紧张,妻子对其彻底失去信心,带着儿子离开了他。在此次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其父病故,长期无人探视,导致吴某思想压力大,戒治态度消极,不与他人交流,与其他戒毒人员不能和睦相处,因琐事多次与他人发生矛盾,行为规范差,未按时完成劳动生产任务,在戒毒人员中发牢骚说怪话受到多次扣分处罚。2019年10月的某天,在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口角时,民警进行了制止,吴某情绪激动,口出狂言,顶撞民警。鉴于此,其被定为大队重点人员。

【案例基本情况】

(一)入所后现实表现 1.劳动积极性差,经常不能完成安排的生产任务,抱有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学习劳动技能主动性差。 2.戒治态度消极,不服从民警的管理,认为所规队纪等制度规定不合理,尤其分级处遇政策实施以来,不能正确认识。 3.吴某入所以来与其他戒毒人员关系紧张,因生活中的琐事多次与其他人发生口角或进行辱骂,在民警制止后依然我行我素。 4.自吴某入所以来,亲属对其态度冷淡,不愿意联系和探访,对吴某的心理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二)原因分析 1.社会经历。吴某初中毕业后便混迹于社会,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整天游手好闲。无生活来源的吴某,经常出入赌博场所,来钱也快,去钱也快,过惯了奢靡的生活,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1998年,吴某第一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在酒泉监狱服刑一年六个月,出狱后吴某仍不知悔改,自此往返于监狱、看守所、戒毒所。 2.法律观念淡薄。吴某经常赌博,也因赌博欠下高利贷,铤而走险入室抢劫。对法律置若罔闻,导致吴某不服民警的管教,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 3.家庭情况。吴某不善沟通,妻子儿子离他而去,与其哥、姐关系紧张,家人对其不再抱有希望,致使吴某长期无人探视,缺少关爱,对回归社会和家庭缺乏信心。 4.自身原因。吴某性格偏执,不善交流,与他人关系不够融洽,不良情绪得不到宣泄,对未来丧失信心。吴某年龄较大,跟不上生产进度,自暴自弃,内心封闭,对戒毒所的管理和教育有抵触表现。 (三)心理行为表现 1.吴某好独处,无兴趣爱好,与他人交流较少,反应较为迟钝。性格暴躁且固执,不能很好地接收教育。厌世情绪严重,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产生各种身心问题。 2.戒治生活中,忧患意识比较重,悲观沮丧,对大队的管理经常是漠视的态度,对自己多次触犯法律,而造成今天不可控的局面,一直背负着沉重的思想包袱。 3.因为在违法犯罪期间,吴某长期处于四处藏躲的生活,安全感极其匮乏,甚至在组内形成一种敏感、偏执状态,自我保护意识特别强,对他人的帮助与关心,都用怀疑的眼神审视。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文化程度低,自我反省和接受教育能力差。对社会和身边事缺乏良好的认知。 2.性格因素:由于吴某家庭环境影响,导致吴某性情急躁不安、冲动、自私自利、胆大妄为、易猜疑。 3.心理成因:由于吴某是累犯,不听从家人的劝阻,心理负担重。家庭条件不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不但没有分担家庭的重担,反而给家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与家人关系的紧张,使得吴某的不良情绪得不到宣泄。 (五)矫治方案 基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戒毒人员吴某的现实表现,民警决定结合重点人员转化工作,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吴某尽快改变自己,尽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投入到正常的戒治生活中去。 1.改变其错误思维,让其认识到法律制度的约束力,并培养吴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用个别谈话、课堂化学习、点名前讲评、个体心理咨询等方式,进行所规队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情绪控制,提升自我约束能力。 2.强化劳动改造效果,因人制宜,制定劳动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摆脱好逸恶劳的恶习。吴某最初劳动任务总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小组整体产量,民警研究调查发现其做的工序操作虽简单,但需要眼疾手快,吴某年纪大了,眼睛看不清,民警重新调整了吴某的工序,教育其对习艺生产要有信心,要对自己充满希望和信心,同时鼓励吴某自学劳动技能,安排班组长进行指导,使其能够逐渐进步,慢慢改变其错误观念和思想。 3.发挥亲情帮教力量,增进沟通,消除民警和戒毒人员之间的矛盾。自入队以来,民警发现其很关心家人的情况,对自己的儿子关心和思念尤为突出,经常给前妻打电话询问儿子情况。民警决定抓住这一突破口,谈话拉家常询问其儿子学习成绩、高考等情况,以达到吴某对民警的认同感,减轻戒备心理,培养其服从管教、积极戒治的动力。 4.建立良好的戒治氛围,改善与其他人的关系。利用互监小组进行干预,在小组讨论上强化小组成员之间的沟通,鼓励其积极发言,发表自己的看法,使其能逐步融入到小组集体生活中去,以此为契机引导吴某通过正常的文体活动引起其他戒毒人员和民警的关注和认可,同时让积极、和谐的戒治环境影响其习惯思维和行为。 5.做好心理矫治和重点人员转化。教育矫治过程中,对吴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重点人员转化过程中,大队针对其性格和行为特征,由经验丰富的分队民警管理,每月对其至少两次教育谈话,违纪后梳理分析吴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有针对性地开展诊断评估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经过大队个别转化小组的针对性矫治,吴某目前劳动积极,服从管教,遵守所规队纪,与其他戒毒人员相处融洽,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戒治,回报社会,早日回归家庭,对未来充满信心。吴某的成功转化,既是对大队全体干警细致工作、坚持不懈的肯定,也为大队今后戒毒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成功经验和努力方向。

【案例思考】

一是凡事有果皆有因,对出现问题的戒毒人员,要充分了解他的心理和真实的想法,深挖根源,形成书面材料,细致分析,为接下来具体转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切忌经验主义、鲁莽执法。教育过程中,民警要注意谈话方式,从戒毒人员的角度分析问题,以朋友或长辈的身份帮助他梳理思路,引导他做出理智选择,切忌将自己的思想观念强加于戒毒人员,空谈政策和大道理。这就要求强化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认真分析戒毒人员的心理变化和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真正让戒毒人员体会到社会和家人的关心和希望。 二是对出现过问题的戒毒人员要持续教育,出现好转不能放松警惕。在个别教育过程中,获得戒毒人员的信任是基础也是难点。任何人都有其柔弱的一面,戒毒人员也一样,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在内心里要有正能量,这就是获得戒毒人员尊重的基础,如果在某一场合获得戒毒人员的尊重,实际上就证明了该戒毒人员对警察的信赖,此时与之沟通、说教才能得到接受,否则说了多少或许就是无用功。没有得到戒毒人员真正认可的说教,是谈不上有效的,教育转化也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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