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陈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1999年5月出生,广西人,汉族,初中文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6年6月进入未管所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罪犯基本表现及档案背景 1.现实改造表现 陈犯刑期很长,案发前专门上网查阅关于未成年人杀人的判刑量刑幅度,在改造当中非常计较得失,怨恨心理极为突出,对值班员的监督及同改的提醒常常怀恨在心,具有严重的潜在危险性。主管警察李警官针对其认知偏执,一直在疏导其情绪,防范其爆发出危害监管安全的极端事件。平时小毛病较多,习艺质量及积极性不高,经常与值班员或同改发生矛盾,曾经因与同改发生矛盾扣考核分。牢骚怪话多,经常表现出愤世不公的情结。 自述与父亲和兄弟姐妹的关系恶劣,入监后也反思过自身不足,但不完善。不明白为什么与同改相处很困难,认为别人都不理解自己。 2.犯罪成因分析 陈某属于“三无特困”家庭(入监以来无汇款、接见及通信),家境十分贫寒。主要成员有父母、哥姐及两个弟弟共七人。 陈某与被害人梁某系同事,因琐事偶有发生矛盾,对此心怀怨恨,预谋杀人报复。2015年5月14日18时许,在广州市某区、某有限公司四楼LED车间内,持刀多次捅刺被害人梁某背部、颈部,在其失去反抗能力后,继续用拳脚殴打被害人梁某,按住其头部撞击工作台,后欲使用木椅砸被害人梁某时被他人阻拦,被害人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梁某系因被锐器刺伤背部造成胸主动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手段残暴。 陈某内心缺乏安全感,自卑感很强。敏感多疑,记仇,基本没有反思自己的能力。 3.心理行为特点 经心理测试显示说谎指数偏高,不具参考价值。从陈犯的行为特征所反映出来的心理主要有:一是对事情要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和绝对化;二是有很高的犯罪思维和暴力、报复、冒险心理;三是性格固执,偏激,身份意识淡薄;四是无归属感,容易受外围环境影响。 (二)教育矫正难点 1.家庭原因:该犯家庭贫困,入监以来无会见、无通讯、无汇款,属于三无人员。虽然有四个兄弟姐妹,但日常相处关系较差,感觉自己在社会上游荡,没有安全感和归属感。 2.个人认知:陈某对前期体验者的行为改变及活动分享触动很大,与他人关系不好,同时想了解自我和家庭父母的关系,特别是要了解自己为什么犯罪,为什么愤恨动怒而敢于杀人,想找到答案。但由于通过日常行为和心理测试的了解,平时的恶习较深,遇事往往从他人身上找原因,缺乏足够的自我反省能力,需要在活动中让他深入觉察自己,从自身上寻找原因。 (三)教育矫治方案 导引师研判:陈犯改造表现一般,但报名参加内省矫正的意愿和态度极为强烈,属于带着深刻的问题来参加活动,符合内省矫正体验活动当中关于“爱人不亲、治人不治、礼人不答、行有不得”等方面情况的描述,针对其只获得监区警察及同改推荐票共8票当中的1票,以最低得票数突围而出,得益于陈犯的整体表现与其面试表现出来的积极状态,非常符合内观中心的采样标准及我所消除狱内危险源的现实需要,是同意陈犯参加内省矫正活动的主要成因,值得建立案例跟踪进行重点跟踪关注。 1.第一阶段,检视原生家庭体系回顾 前三天主要将体验者关系网当中最重要的直接抚养人,即父母、爷爷奶奶、哥姐等有抚养经历关系人进行系统回顾。使体验者通过对比接纳,看清自己对亲情付出的误判及漠视等认知偏差所积累的怨恨,提升和强化其换位思考能力,重构其对家庭认知及修复家庭关系的功用,消除及修正体验者在家庭层面所存在的“犯上”意识。 从陈某参加活动开始,导引师对其高度专注于内观体验活动感到惊讶,所体现的反思觉悟层次很高。回顾的特点是每次接谈时间很长,质量超高,完全反映其参与活动的积极态度。 (1)母亲。对三个问题的回顾画面感极强,多次接谈超过半小时以上和三十条具体事例以上的惊人信息量。描述出一幅感恩、愉快的田园画面和依恋母爱的幸福场景。小结时,表现出对母亲的挂念之情和愧疚心理,觉察到自己从未真正感受过母爱的付出。 (2)父亲。怨恨父亲的情绪明显,父亲嘲笑和批评画面较多,主动逃避与父亲相处,印象当中只有5次与父亲同台吃饭。通过回顾,逐步看清、理解到父亲的巨大付出。小结时出现明显的哭泣,愧疚感明显,反思极为深刻。并终于感受到了父亲给予自己的爱,特别是彻底地想起自己被爱的事实,有效地消除了其认为自己未被爱而有被害的意识及怨恨,心理冲击很大。 (3)二哥。小时候的愉快画面较多,后期不明白哥哥为何不理会自己。通过检视,从不明白哥哥对其由爱到怨的疑惑,到认识到是自我放纵任性,屡教不改的习性和对哥哥付出正常化的错误观念至兄弟感情破裂。认知和固化思维明显转变,开始反思自身问题。 (4)姐姐。不愿意回顾姐姐,经导引师的辅助引导后才打开心扉进入状态。回顾姐姐为他做了什么时,不断出现其年少阶段姐姐对其成长照顾的感人画面。后期再次出现不愿吐露的情感表现。经导引师的耐心接谈,其讲述到姐姐是其犯案的关联人物。陈某是跟随姐姐在同一工厂打工,在工作中认为被害人欺负其姐弟,遂欺骗姐姐要钱购买凶器,当着姐姐在场的情况下杀死被害人。最后一次见姐姐的记忆是在派出所时,姐姐当面指认他的场面。陈某对案件发生的描述,有维护姐姐的情感,话语当中带有忧怨等复杂心理,讲述过程中多次叹息。在对姐姐检视后阶段第三个问题“我给姐姐添了什么麻烦”的问题时,痛哭的讲到:“我是姐姐永远的恶梦,不知道这个恶梦什么时候会醒,又会怎样的影响和困扰姐姐的工作和生活,根本就无法面对她,不堪回首,真希望这件事件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导引师对其作小结时,希望出监后第一时间向姐姐道歉。这次接谈,陈某能反思到其动机及行为对姐姐心理上所造成的巨大伤害,在撕心的换位认知当中分离出惊人的转念。导引师离开时,可以听到陈某发出了一阵很大的叹息后,不断传来抽搐的痛哭声,令人为之动容。 2.第二阶段,检视家人、亲人、监狱及社会对其养育费的计算 用两天的时间让陈某对养育费的来源进行全面回顾,启发其明白自己是如何“消耗亲人,成长自己”的事实,使其明白“作乱”犯上的真正代价,进一步激发感恩之心、强化是非之心和恭敬之心,释放出支撑和巩固其正向改造的新动力,确保其处于全方位的“正念渗透”,为正向转念提供能量; 回顾特点是“穷家孩子会算数”,陈某检查计算结果时,无一错漏,回顾的画面及数目非常的细化、清晰。 (1)家人养育费。回顾到父亲为养起5个小孩所挑每一块砖的价钱,以及父亲找工作、劳累、受伤的场景不断出现;回顾到小时母亲偷偷带其回娘家吃肉、为其交学费而翻箱倒柜找出仅有的6块5毛钱、种田及照料其生活起居的图像历历在目,多次在接谈后传来惊叹声和抽泣声。阶段性小结时,还专门了解了其犯案时父亲请律师的6万多费用来换算其父挑砖赚钱的担数。最终结算养育费总额为55万,结算后陈某整个人呆木,不断重复55万啊!数目还算少了。同时表示有生之年无法回报,对自己完全忽略父母的付出不断自责,悔恨自己无耻的错误认知而演变为怨恨和恶行,最终导致的“铁窗相隔”。 (2)国家养育费。计算到服刑10个月以来、国家对其付出了十二万的养育费。回顾到看守所及监狱提供的各种设施和人力、物力的保障,特别是让其上学及参加各类教育活动的付出,并能想到每一个铁窗、拖把、凳子甚至一个麦克风所平摊的费用,回顾事实有深度和广度。多次自责自己在习艺劳动当中还有偷工减料、逃避改造等心理和行为,感到惭愧及罪恶感,明白国家一直在代替其父母对其养育及没有放弃他,表示将积极改造,回报国家和社会。 (3)内省矫正七天的费用。不断了解内观七天各位社会导引师的机票价钱和生活成本,对能看到的所有内观设施了解价钱,对导引师如父母一般的关怀和教育表示深深的感谢,最后汇总费用达4万多,并认为这些都不能用钱来衡量。陈某表示深深的感受到社会也没有放弃自己,回报社会的感恩之情得到深化。 3.第三阶段,通过检视社会人常犯的24条缺点检视 用两天时间,全面回顾检视24条小缺点,让其明白自小性格当中存在因成长需要而“规避危险”,所强化出“自我保护”等自以为是的行事观念和行为,使之悟醒这些自私观念对生存、自我满足及繁衍等生命核心问题的重大危害,进一步唤醒和恢复人本所具有的良知良能,回归人性当中的“至善”品质,重构其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导引师在总结24条小缺点检视开始时,陈某表情极为震惊,颤抖地拿着手上的24条总结量表,激动的说到“我找到了我的答案,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杀死她了,我也知道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做了”。在没有导引师指导的情况下,自己通过分析量表悟出了其从小到大一直存在的5条“致命缺点”规律,其中对第十九条“伤害他人的心、欺负他人及无视他人的存在”非常关注,对这一条从小至今一直排在前三而表现得非常震惊。导引师提醒其回到内观状态后,才冷静下来,并表示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恼羞成怒而狠心伤杀被害人,与其从小对父亲和家庭出身所抱有的巨大怨恨,性格孤僻及没有换位思考的习性养成息息相关,以至于一直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狼性”而不自觉,并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与周围人关系不好,连最亲的人都不尊重,更相处不来。在愤恨中悟醒了自己现在还对人有敌意和不满的心理,乃至认为自己是对的,是被害的“小心眼”,自己有权利要求对方的“习与性成”相关,遂对自己这种“德性”感到无地自容。 小结时,陈某认为假如能早点接触“内观”反省自我,认识到自身这种“狼性”的存在,自己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同时,诚恳地感谢导引师提供其参加活动的机会,使其得到了照“镜子”的机会,其感慨的形容自己就是一个空有一张人皮而长满“狼毛”的“狼孩”,并紧握拳头坚定地表示将决心从现在开始要把自身的“毛”一一拔掉,戒掉吃“生肉”的恶习,做回一个真实的自我。在请求导引师指明“重生”的道路时,导引师以解释传统文化经典:“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的处世名言作为鼓励其践行内观反省、觉悟他人,立心行善的修身方法来改造自己的认知和行为。 4.第四阶段,进入到由陈某所在监区组织开展经史合参的国学班集中学习进行巩固及定期回访 通过让已参加过的体验者在所在监区结队成5到6人班组的班组单元,通过全天候的同吃、同住、同生活、同劳动及同学习的环境中,相互间找到彼此身上的恶习和问题,在国学经典上找出适合的经典对照自己的行为,形成多层次的“外观镜子”聚焦为自己的“内观”,不断通过经典对照指引来修正自己的起心动念,达到巩固提升体验者的内观成效。 陈某在集体分享的环节中表述:一是感谢警察、导引师们的付出,使其重新了解、认识自己。内观使其深刻的了解了父母从小到大到底为他做了什么,又给他们添了多少麻烦。往事一幕幕不断浮现眼前,父母为其做的事情多如繁星,换来的却是自己的浪费、不理解、怨恨、反感,而自己没有为他们做任何事情,想想这就是用来回报他们的心态,想到都羞愧,无地自容;二是想到了未管所、监区及身边的人为自己付出太多太多了,而自己却天天违纪、欠产、无心改造,惭愧!故表示现在要做的不是坐在这里抱怨,而是用行动去报答;三是通过七天内观,找到了真实的自己,更加精准的找到了自己的坐标,或者这就是老子说的“道”吧,这都有助于自己日后的修行;四是感谢导师们赠予其打开重生大门的一把“金钥匙”:“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教育改造成效】

陈某在七天活动当中,思想认识不断好转,其人格障碍和认知障碍逐步得到改善。从最初“迷茫者”的怨恨敌视到立志行善的观念树立,从态度消极散漫到激活改造新动力,从需要专管警察开导帮助到主动奋发上进,从敌视、仇恨、对抗国家社会到主动转念回报国家社会,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自私表现和顽劣本质,其新型行事动念的思想“软件”得到了重装激活,并得到导引师的一致认可。怨恨心理和潜在危险解除,相信其后期改造会不断进步。活动期满后,导引师将继续关注跟踪其后期改造,加强动态收集陈某行为评估的信息和录像采录。 陈某参加完体验活动一个月后,其劳动习艺超产率每周都在递增,质量稳定,目前已超产20%以上。没有任何与他犯发生矛盾的事件,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都没有,并主动帮助他人清扫卫生等。与其面谈时有以下特点:一是能看到其保持笑容,心情平稳,会调整情绪;二是努力去感知周围人的付出,克服自私利己的偏见,学习感恩行为;三是能正确理解和正面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四是提高了自控能力;五是依然在自觉地开展内观反省,有积极的亲社会行为。 3个月后,陈某报名参加了内省矫正服务,期间参加了7天经史合参的活动,对学习传统文化经典的体悟很深。分享时,其从有记忆开始结合经史合参,从出生于贫困家庭的立命开始讲述自己的历史,当中不断的反思与父亲和哥弟打架对骂,与他人不和等实例,通过经典不断剖析自己的恶习源头,最后以慎终追远的体验结束自己的分享,其中生动地总结到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也。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孝弟”之本没有做好是因,导致了今天的下场就是其种的果。体悟深刻的分享收获得到了导引师团队的认同,令人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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