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希望 重塑人生 ----一例自杀行凶心理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吴某,男,24岁,初中文化程度,湖北竹山县人,2017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8年8月投入湖北省襄南监狱服刑改造。 在看守所拘押时有过自伤自残行为,入狱后因动手打架被严管两次,被监区列为自杀、行凶重点教育转化对象。 一、犯因分析 (一)成长及犯罪经历 吴某出生在农村,五岁时父亲过世,七岁时母亲改嫁离家,从此杳无音信,此后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上学期间因性格内向孤僻朋友较少,常受同学欺负。十四岁时辍学到社会上打工。2017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现实改造表现 性格内向冲动、易激惹与多数服刑人员难以相处,经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吵和动手,难以适应改造生活。对民警管理存在明显抵触,即使民警正常批评教育,也认为是有意整治他。2018年12月,吴某在生产车间劳动时,因产品质量问题与质检员发生争执,民警对其批评,吴某认为不公,当场拿起工具拍向自己脑袋,以自残的方式发泄内心不满。事后在改造周记中也流露出悲观情绪,部分内容是怨恨父母不该把自己带到这个世上来,怨恨社会不公,活着受罪等。 二、心理行为分析 (一)艾森克个性测验结果显示: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对人抱有敌意,对各种刺激反应都过于强烈,极易焦虑、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二)COPA-PI显示:内向不合群,偏于独处,较感情用事,有很强的自卑感,思想包袱较大,暴力倾向很强,易走极端,具有现实危险性。 三、 心理矫治症结 (一)吴某成长经历坎坷,自幼没有父母关爱,常受同龄人欺负,长大后独自闯荡社会又被人欺凌。吴某孤独,内心痛苦,负面情绪多,心理创伤大。 (二)早年安全感遭受到一定的破坏,对外界环境始终保持戒备和敌对心理,对他人不易建立信任感,很难融入改造环境。 (三)吴某经常采用“行动化的防御机制“来排除他内心痛苦,此方式在无意识中进行,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而且被固化,需要长时间才能转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矫治转化目标:提高吴某安全感,消除其怨恨、敌对情绪,学会正确的缓解情绪方式,能正常与他人交往,参加劳动,适应改造环境。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树立正确“三观”,明确人生目标,重拾生活希望。 二、矫治转化方案制定: (一)深入探索吴某心理问题的深层原因,运用心理学原理和技术帮助其修复心理创伤,改变不良认知,摆脱仇恨、焦虑等负性情绪。 (二)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通过三观教育,联合帮教,亲情关怀等方式提高适应能力,建立与他人信任关系,积级参加劳动改造,增强改造信心。 (三)通过职业技术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消除其重返社会的后顾之忧,重新点燃生活希望,巩固矫治效果。 三、心理矫治实施过程 监狱、监区非常重视对吴某的转化工作,成立攻坚小组,采取心理矫治和教育转化有机结合的方法,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耐心倾听,同感理解,与吴某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初访时,由于性格内向加上对咨询师不信任,吴某简单回应基本情况后,就不愿多谈。咨询师观察其神情后开始设计谈话内容,决定先从关心其身体出发,寻找切入点。这种同感与理解对吴某是有触动的,渐渐地他放松了警觉,开始讲述自己入狱后的种种不适应和内在体验,包括他的不满与愤怒。在此过程中,心理咨询师始终做到不评判,不指责,以示充分理解他的感受。 此后,每一次咨询,心理咨师询都为其营造一个宽容的、接纳的、无威胁的环境来消除他的戒备心理。几次咨询,心理老师搜集到他的犯罪过程、家庭情况以及成长经历,梳理出他成长中的一些重要事件,阅读到他真实的心理内容,并共情到他其实渴望有人爱,被人接纳的信息,以及他心中的怨恨和对未来的迷茫。 (二)对吴某心理状况进行分析,并运用整合疗法对其心理创伤进行修复。只有修复创伤,他才能认清自己,才明白痛苦的根源,并逐步从中走出来,这个过程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回顾早年经历,找出创伤根源。由心理咨询师带领他回顾早年被人欺凌时的情景,并向其解释他的安全感是如何被破坏的,他的恐惧、愤怒等又是如何被压抑的,他的内在需求又是怎样未获得满足等,这些都是他负面心理形成的原因。既有家庭、社会的原因,也有他个人的因素。而打工时遭受的两次欺凌更强化了他的仇恨心理,迫使他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自己和社会。在性格形成后,他又怀着扭曲的心态去报复社会,他的易激惹以及暴力行为又被固化等。每一步解释,咨询师都做到尊重和中立。听后,吴某失声痛苦频频点头,完全接纳了心理老师的解释。这一过程对于他来说是个重新认识自己、反省自己,认真思考的过程,是感受到被人理解和接纳的过程。 第二步,化解内心仇恨,提高认知水平。由心理咨询师带领吴某回顾他的家庭,从另一个视角去看待他的家人,当年母亲离家出走,爷爷奶奶没能很好地保护他,让他倍受欺负是他们的错,但是他们一定不是主观上的故意,是能力问题,他们没有文化知识和育儿经验,母亲也一定有她的苦楚。从母亲的行为看,她自己的父母也没能好好对待过她,没有让她心中体验到爱,心中无爱也就给予不了他人爱。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他的母亲也是受害者。咨询师进一步启发:“今天你自己也成人了,要做到理解和原谅,因为只有原谅、才能放下过去,才能开启自己的人生。”引导帮吴某将心中的恨一点一点地拔出,只有拔出了心中的恨才能播种爱的种子,吴某一直沉思着,最后流泪说:“我愿意原谅母亲,能理解爷爷奶奶的无知。” 在之后的咨询中,心理咨询师采用了“空椅子”技术,让他对着椅子将当年想对家人说的心理话统统说出来,包括当年的不满和怨恨;第二步把当天心中想说的话统统说出来,包括原谅家人的话;第三步是做成长宣言,将今后的愿望和想法统统说出来。这一过程是帮助吴某内心成长的过程,是帮助他建立正确认知和信念的过程。对着椅子吴某说出他心中的愿望: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不再打架违法,出去后好好孝顺爷爷奶奶,为他们养老送终,表达结束后吴某已泣不成声。之后他表示如释重负,心理轻松了许多,对未来生活也对建立了一定的信心。此后,心理咨询师根据吴某改造情况定期跟踪咨询。 四、 教育转化工作实施过程 (一)营造良好改造氛围。吴某的行为模式有一定固化,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而且反复性强。民警有意安排性情温和的学员与他多接触,多说话,提供一些善意的帮助。吴某家中经济条件差,民警也给予关心和照顾,节日期间常购买些物资给予慰问,吴某感受到民警和集体的温暖,性格渐渐开朗,慢慢开始融入环境。监区组织集体活动时,民警鼓励他积极参与,使他在活动中充实自己,增加与人相处的能力,体现自身价值,从而激发改造和生活热情。 (二)因势利导促其转变。吴某在日常改造中有进步时,民警及时肯定,激励他再接再厉。吴某情绪波动大,因琐事产生过激行为时,民警及时纠正,帮他自我分析原因,规范其改造行为,增强其自我控制力。 (三)加强三观教育。对吴某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让其了解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从而唤起他积极改造的信心。 (四)亲情联接,增强其改造的信心。吴某离家后有近三年没有回家,监狱借助当地司法所联系到吴某的爷爷奶奶,特地安排他与爷爷奶奶视频会见,吴某十分感动,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的决心。 (五)学习技术,消除后顾之忧。监狱邀请社会职业学校教师进监,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民警鼓励他积极参加学习,学习一门技术好为回归社会后自食其力打好基础。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组两年的心理矫治与教育转化,吴某仇恨情绪及行动化防御模式、自伤行凶危险消除,性格变得开朗很多,人际关系也有了明显改善,能适应改造环境,能服从民警管理,改造任务经常超产完成,开始关注奖励政策。最近一次咨询时,吴某明确表示要争取减刑早日回家与爷爷奶奶团聚。 吴某的转变也让我们深深感到,教育与心理矫治技术只有相互结合才能充分发挥改变与转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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